TwBsBall:版權信息/版權問題討論/TVBS網站引用問題
台灣棒球維基館
關於Disd412所提的TVBS的2006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網站中的球員資料引用了本站的資料,幾乎還一模一樣咧 >"<,不過似乎沒有註明出處,雖然其中的連結出處沒有更改,但..這樣的作法好像不怎麼妥當,不知大家有什麼看法咧?--Yarachen 20:46 200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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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作法感覺有點奇怪ㄟ...都沒有註明出處,而且其實Wiki的內容無法保證其正確性,這樣「複製」過去好像不太好吧,雖然他裡面的連結還是連回來這裡,可是就覺得怪怪的!但是,我們有資格去請他們標明出處嗎?...困惑...--Kaoru 20:53 200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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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他們並非官方網站..他們會架設這網站一方面是替經典賽做宣傳..另一方面是促銷該電視台轉播時的廣告時段吧?!畢竟電視台算營利事業..另外他們並未標明出處也未與維基館的人員聯絡..這似乎會有違維基館的不提供營利用途 --Tzuyi 21:09 2006年二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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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作為營利用途,他們並非一個遵守GFDL的網站,也非在GFDL下發布的(不管未來如何,目前台灣棒球維基館的版權狀態應該仍是GFDL),所以這樣應該是不可以的,可以請管理員跟他溝通。我之前在維基百科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可以見中國棒球員 體能不好球隊罰錢與中國棒球聯賽的發展與洋將兩篇文章,是記者陳師正照抄維基百科的內容,並且在文末掛上(資料來源:中國棒球聯賽官方網站)然後當成自己寫的新聞發佈的,大概他以為那是中國網站沒有人會追究,不過兩篇文章的大部份作者剛好是小弟在下,所以由維基的管理員跟他們編輯部溝通後他們把底下改為道歉的聲明,不過關於GFDL的部份仍然是完全不了解,但後續就沒有繼續追究了,不過我仍然對陳師正這位大學乙組的知名球員感到難過,如果他在球場上的熱誠能分一點到記者身份上的熱心查證與撰寫就好了,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報導內容敷衍與有瑕疵,這是題外話了。TVBS-G目前所做的這部份應該由站方的管理者致上嚴重抗議請他們拿掉,否則可以採取更為積極的做法,例如從法律層面施壓,因為很明顯他們並非是一個遵守GFDL的網站。--子毓貓 21:46, 23 2月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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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VBS這樣的作法卻實是令我有點傻眼+錯愕,若是以我個人的想法,我是較傾向於對TVBS的網管提出請他們加上來源出處,否則請他們把內容拿掉,畢竟這些都是台灣棒球維基館成員們所努力的成果,應該是要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所以想知道大家的意見及討論結果,好作更好的處理方式。--Yarachen 22:41 200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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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tvbs.com.tw或與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業務部聯絡電話:{02}2356-8961轉1349,
這是要使用TVBS網站東西時的聯絡方式..是否也可以用這個方法跟他們連絡??可能要請網站建置管理員跟他們連絡囉~~ --Tzuyi 22:58 2006年二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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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草擬的聲明稿,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
敬啟者:
我是幻象兩千,本人為「台灣棒球維基館」(網址: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 )資深編輯兼任網站頁面管理員,代表本站各主要編輯成員對貴公司提出嚴正抗議。
由於台灣棒球維基館版權策略目前正提交社群討論,在有具體結論之前,已在本站各頁面特別註明資料不得用於營利用途。貴公司(TVBS)明顯為營利性質的商業電視台,貴公司所屬之TVBS-G所創設的「2006年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網頁內容,關於參賽球員部份,已經涉及明顯抄襲「台灣棒球維基館」所持有的頁面資料,所有參賽球員的基本資料、經歷、個人年表、特殊事蹟…等部份,無論頁面的編排與空行空格,與「台灣棒球維基館」均無二致,所有球員資料的相關連結更是直接連結到台灣棒球維基館的相關網頁,讓外界誤以為「台灣棒球維基館」為貴公司的附屬網站,然而卻對於資料引用的出處沒有任何一字的說明,藐視著作權人的權益,莫此為甚,「台灣棒球維基館」在此向TVBS-G致上最嚴正的抗議!
貴公司網站並非認同「GFDL協議」之下的網站,也非在「GFDL協議」下發布,貴公司所創設的「2006年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網頁內容直接連結到台灣棒球維基館的相關網頁,有誤導網頁瀏覽民眾之嫌,已明顯有違法之虞。「台灣棒球維基館」在此必須特別聲明:
- 「台灣棒球維基館」為淡江大學資圖所數位典藏研究小組執行國科會計畫台灣棒球運動珍貴新聞檔案數位資料館之建置的衍生成果。
- 「台灣棒球維基館」為學術性棒球資料網站,本身並未接受任何商業贊助,本站各頁面資料目前尚不得使用於商業營利用途。
- 「台灣棒球維基館」所有頁面資料,均為編輯成員們所努力之下的成果,貴公司此一做法讓本站編輯成員感到未受尊重。
- 貴公司所屬之「2006年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網頁內容直接連結到台灣棒球維基館的相關網頁,已有誤導民眾之嫌。
- 貴公司(TVBS)為營利性質的商業電視台,引用本站資料並未獲得本站同意,本站深表遺憾。
我已經先將上述內容貼在「他們網站的討論區」不知道有沒有用,大家給點意見吧! - by Mirage2000 03:14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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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讀完Mirage2000的聲明稿感覺好像缺少結論ㄟ...是不是該在最後寫一下我們希望他們怎麼做,例如請加上來源出處以及引用聲明,或者不願意加上的話請把所有「複製」的資料拿掉等等作法,至於要怎麼做,大家也可以討論一下...--Kaoru 03:51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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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看法是希望他們把這頁面拿掉,並且在網站上發表道歉啟示。另外,強調他們營不營利可能會針對錯方向,因為他們也可以宣稱該網站並未有營利用途,或者明天又有另外一個網站(如蕃薯藤運動網的某記者)直接轉貼了這樣的資料,到時候就很難有著力點希望他們不要使用。提出他們並未遵守GFDL協議,並且提示該協議的中英文版本網址連結即可。--子毓貓 09:54, 24 2月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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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直接把聲明稿貼上TVBS-G有點不妥,太急了。(1) 聲明稿未經大家討論,若要對外發言應以個人名義較好;(2) 台灣棒球維基館並非法人組織,完全是鬆散式的網路社群;在我個人的認知裡淡江大學資圖系在法律上並不代表台灣棒球維基館,社群內也沒有任何一位使用者可以完全代表台灣棒球維基館(包括我在內);(3) 台灣棒球維基館應盡量與人為善,不要豎立敵人。聲明稿寫得太嚴重,容易橫生不必要的問題。
- 我的看法:台灣棒球維基館是用來作研究的,不是要製造法律糾紛的。以TVBS的例子而言,難道真要走法律途徑嗎?誰要出面去告?有誰能一天到晚出庭?回頭再想,難道本館裡的資料真的都有自己的版權嗎?別人不能來告我們嗎?我認為做這個資料庫就是要讓大家來用,如果無法廣泛讓大家來使用,那麼我們又為什麼要這麼辛苦?用的人愈多我們應該愈高興才對,TVBS這件事我是覺得請對方註明資料來源就可以了。 --台灣阿成 10:04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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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成的作法比較適合現在的台灣棒球維基館,,另外阿成提到「難道本館裡的資料真的都有自己的版權嗎?」我想等到參與者越來越多這樣的疑慮自然會消除了。另外一提,隔壁的維基媒體基金會(還沒確定名稱)已經要成立社團法人了,也許未來台灣棒球維基館也有機會走向這樣的規模,共勉之了。--子毓貓 10:12, 24 2月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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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先向台灣阿成致歉,或許我的做法急了一些,聲明稿目前尚未獲得充分的討論,這樣的做法確實還不夠妥當,在這裡先跟大家說聲抱歉了。 - by Mirage2000 10:46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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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電話反應,該網站已註明出處,並且表明這是他們的疏忽,他們以為我們是棒協架的網站..>"<..大致就這樣囉--Yarachen 20:27 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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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rachen幹得好唷!!!!這就是主張自我權利所得到的最好映證,希望因此大家能對版權更加的重視,也能有所了解。--Redhair 03:20 200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