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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中華職棒曾申請仲裁的球員: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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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興農隊]][[武建州]]未經仲裁即直接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取得勝訴判決,牛隊因此必須賠償其402萬元。<br>台中地方法院另裁定仲裁委員會組成不合法。</onlyinclude>[[Category:紀錄模板]]
 
*[[2000年]][[興農隊]][[武建州]]未經仲裁即直接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取得勝訴判決,牛隊因此必須賠償其402萬元。<br>台中地方法院另裁定仲裁委員會組成不合法。</onlyinclude>[[Category:紀錄模板]]

2019年6月14日 (五) 17:52的修訂版本

中華職棒曾申請仲裁的球員

年度 球員名 所屬球隊 申請仲裁緣由 仲裁結果 備註
1993年 陳義信 兄弟隊 調薪 球員自行撤回申請
祕 雷 時報隊 合約存續、欠薪 球團需支付剩餘薪資 首起進入仲裁的事件
吉 彌 味全隊 合約存續、欠薪 球團需支付剩餘薪資
凱 文 俊國隊 合約存續、欠薪 因仲裁未過而改向法院提出告訴
1995年 前田益穗 俊國隊 合約存續、欠薪 球團需支賠償6個月半的薪資 教練職
吳思賢 俊國隊 欠薪 統一隊出面協調後轉隊
1998年 張天麟 興農隊 合約存續 雙方所締結契約屬於非定期契約
因此契約關係仍存在
2015年 林英傑 義大隊 合約存續、扣薪 因仲裁委員不足而改由法院訴訟 經法院裁定球團
需賠償10餘萬元的薪資
林其緯 義大隊 合約存續、扣薪 因仲裁委員不足而改由法院訴訟 訴訟遭法院駁回
2019年 周思齊 兄弟隊 合約存續、身價 聲請人之請求駁回 首次在仲裁委員會合法的情況下進行仲裁
陳子豪 兄弟隊 合約存續、身價 仲裁結果最終是30萬元由勞方勝出 勞方首次獲勝
  • 2000年興農隊武建州未經仲裁即直接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告訴,並取得勝訴判決,牛隊因此必須賠償其402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另裁定仲裁委員會組成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