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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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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18年9月21日 (五) 08:33由36.229.42.159對話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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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特殊名詞

英文:Signing Bonus
說明:
  • 簽約金一般即為訂金,而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訂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除非舉反證推翻,否則契約成立。
  • 以上開觀念為前提,拿了簽約金就有履約之責任,否則收付簽約金就沒有法律上之意義。
  • 至於若付簽約金之人不願追究收簽約金之人違約責任,那是他的高興,否則付簽約金之人是可以討回來的,只要他願意。

目次

備註

中華職棒

台灣大聯盟

  • 1997年台灣大聯盟正式開打之際挖角許多中華職棒好手,其中以陳義信700萬為最高,同時也是台灣職棒史上最高簽約金紀錄。再其次則是立下球員經紀約的張誌家以500萬元價碼簽下,而非挖角的純新人球員則以許銘傑的350萬元為最高紀錄。

日本職棒

韓國職棒

美國職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