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粉絲專頁

自行培訓選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分享此網頁到Facebook
分享此網頁到Plurk
分享此網頁到百度搜藏
分享此網頁到Twitter
分享此網頁到Del.icio.us
台灣棒球維基館
跳轉到: 導覽搜尋
第4行: 第4行:
 
  '''自行培訓選手'''是於[[中華職棒]]實施,接近過去實行的[[練習生]]之培訓制度。未參加過[[中華職棒選秀會]]之選手,可由球團自行接觸吸收,並在二軍出賽觀察其實力與潛力。但自行培訓選手不同於需向聯盟正式登錄的[[自主培訓選手]],屬於球團私下聘用之人事,球團不需付予其簽約金及激勵獎金,相對地自行培訓選手亦可隨時選擇離隊另尋出路。唯自行培訓選手若欲更上一層成為聯盟登錄下正式球員,參與一軍賽事,則必須透過[[選秀會]]獲得球隊正式指名,亦或是未獲指名但改簽自主培訓合約,成為季中隨時可正式登錄的自主培訓選手。
 
  '''自行培訓選手'''是於[[中華職棒]]實施,接近過去實行的[[練習生]]之培訓制度。未參加過[[中華職棒選秀會]]之選手,可由球團自行接觸吸收,並在二軍出賽觀察其實力與潛力。但自行培訓選手不同於需向聯盟正式登錄的[[自主培訓選手]],屬於球團私下聘用之人事,球團不需付予其簽約金及激勵獎金,相對地自行培訓選手亦可隨時選擇離隊另尋出路。唯自行培訓選手若欲更上一層成為聯盟登錄下正式球員,參與一軍賽事,則必須透過[[選秀會]]獲得球隊正式指名,亦或是未獲指名但改簽自主培訓合約,成為季中隨時可正式登錄的自主培訓選手。
  
  此外於現行聯盟制度下,每支球隊最多可將5名自主培訓及自行培訓選手之名額,列於規定的本土45人登錄名單當中。
+
  依聯盟現行規定,球團註冊球員必須超過60人編制,才能額外使用培訓球員,否則球團在二軍不得使用自行或自主培訓選手 °另外自行培訓選手並非合約所屬球員,不佔用60人保留名單。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2021年12月21日 (二) 08:22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 特殊名詞

簡述

  自行培訓選手是於中華職棒實施,接近過去實行的練習生之培訓制度。未參加過中華職棒選秀會之選手,可由球團自行接觸吸收,並在二軍出賽觀察其實力與潛力。但自行培訓選手不同於需向聯盟正式登錄的自主培訓選手,屬於球團私下聘用之人事,球團不需付予其簽約金及激勵獎金,相對地自行培訓選手亦可隨時選擇離隊另尋出路。唯自行培訓選手若欲更上一層成為聯盟登錄下正式球員,參與一軍賽事,則必須透過選秀會獲得球隊正式指名,亦或是未獲指名但改簽自主培訓合約,成為季中隨時可正式登錄的自主培訓選手。

  依聯盟現行規定,球團註冊球員必須超過60人編制,才能額外使用培訓球員,否則球團在二軍不得使用自行或自主培訓選手 °另外自行培訓選手並非合約所屬球員,不佔用60人保留名單。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