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粉絲專頁

裁定比賽: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分享此網頁到Facebook
分享此網頁到Plurk
分享此網頁到百度搜藏
分享此網頁到Twitter
分享此網頁到Del.icio.us
台灣棒球維基館
跳轉到: 導覽搜尋
第1行: 第1行:
 
{{導覽條1|術語}}{{前往|褫奪比賽}}
 
{{導覽條1|術語}}{{前往|褫奪比賽}}
'''術語''':[[裁定比賽|Called Game]]
+
'''術語''':'''[[Called Game]]'''
  
 
'''說明''':<br>
 
'''說明''':<br>

2009年3月7日 (六) 20:59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 前往 褫奪比賽

術語Called Game

說明
   (1)當比賽進行完五局因雨或停電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被迫停止比賽時,由裁判根據規則裁定領先方勝利而終止比賽。
   (2)採六局制比賽,比賽中若兩隊得分比數相差10分,五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及截止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