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粉絲專頁

討論:棒球新聞/2007/01/30: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分享此網頁到Facebook
分享此網頁到Plurk
分享此網頁到百度搜藏
分享此網頁到Twitter
分享此網頁到Del.icio.us
台灣棒球維基館
跳轉到: 導覽搜尋
 
第1行: 第1行:
 
有但書,如果開季列入大聯盟25人名單,並能打完一個球季即可獲得42.5萬美元。若開季從小聯盟出發,薪資則為15萬美元。另外如果出現最壞情況,仍可獲得10萬美元。[[User:Disd412|Disd412]]([[user_talk:Disd412|Talk]]) 10:37 2007年1月31日
 
有但書,如果開季列入大聯盟25人名單,並能打完一個球季即可獲得42.5萬美元。若開季從小聯盟出發,薪資則為15萬美元。另外如果出現最壞情況,仍可獲得10萬美元。[[User:Disd412|Disd412]]([[user_talk:Disd412|Talk]]) 10:37 2007年1月31日
 +
-------------
 +
我的帳號被盜用我沒留這篇文章--[[User:Disd412|Disd412]]([[user_talk:Disd412|Talk]]) 11:00 2007年1月31日

2007年1月31日 (三) 11:00的修訂版本

有但書,如果開季列入大聯盟25人名單,並能打完一個球季即可獲得42.5萬美元。若開季從小聯盟出發,薪資則為15萬美元。另外如果出現最壞情況,仍可獲得10萬美元。Disd412(Talk) 10:37 2007年1月31日


我的帳號被盜用我沒留這篇文章--Disd412(Talk) 11:00 200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