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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比賽: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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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比賽進行完五局因雨或停電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被迫停止比賽時,由裁判根據規則裁定領先方勝利而終止比賽。也有一種情形是其中一方因不滿判決或其他因素罷賽時,裁判可裁定另一方以9:0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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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當比賽進行完五局因雨或停電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被迫停止比賽時,由裁判根據規則裁定領先方勝利而終止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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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採六局制比賽,比賽中若兩隊得分比數相差10分,五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及截止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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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 (五) 16:15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 前往 褫奪比賽

術語Called Game

說明:       (1)當比賽進行完五局因雨或停電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被迫停止比賽時,由裁判根據規則裁定領先方勝利而終止比賽。     (2)採六局制比賽,比賽中若兩隊得分比數相差10分,五局(含)以上相差7分時,及截止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