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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BsBall:編輯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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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本站有關頁面編輯/社群管理的討論區,大家有什麼問題都可來這裡提出,以增加社群的互動性與凝聚力;每天上站除了按「最近更改」外,也按一按「編輯討論」。至於其他問題(如球隊、球員動態,賽事觀感,球迷心聲 ... 等)可到哈拉留言版提出。
目次 |
近日討論
女子棒球人物
其實我創此分類的時候是打算把女棒界的人物列進去,而不是把女性的棒球人物列進去,或者我這樣的命名不太好,想跟你討論一下,例如鐘孟文並非女性,但是擔任女子棒球隊的總教練,所以我把他列入女子棒球人物,如果把所有女性的棒球圈人物全列進去的話很容易讓人誤會他是女生的。應該這麼說吧,我是把這六個字拆成「女子棒球」人物,而你好像是拆成「女子」棒球人物。不知道有沒有更好的命名法?--子毓貓 16:43, 2 3月 2006
- 目前的分法還有個問題,像是陸冠芝這樣沒有打過女子棒球,但是的確曾為棒球球員的人物應不應該放進這個人物,我有想過改成「女子棒球界人物」,但是一樣會有相關問題。--子毓貓 16:48, 2 3月 2006
- 我是認為你有容易想太多的毛病,鐘孟文實在不容易被誤會,就像沒人會誤會中國大陸隊總教練是中國人一樣。..(看不懂棒球的人根本不會在乎誰是鐘孟文)--Archi 17:14 2006年3月2日
- 各位可能不太懂貓兄的意思!!主要是『女子棒球人物』..這個標題..像是今天我就當作是女子的棒球人物..而將La New熊隊的女教練羅絮移入..但是他並非女子棒球界的人物..貓兄是這個意思..所以希望大家想一想如何避免這樣的誤會與糾紛!! --Tzuyi(Talk) 20:10 2006年3月2日
- 做女子棒球人物要做出糾紛還真不容易,就不會用女性棒球人物嗎,這樣羅絮、林純玉、陸冠芝都可放,至於鍾孟文導覽條不要放在該導覽條下就好啦--Archi 02:19 2006年3月3日
- 就是因為這樣子沒辦法顯示哪些人曾經在女子棒球界服務所以我才不這麼分的,事實上女子棒球界有很多男性,這樣會完全沒做到我當初想成立這個分類的用意。--子毓貓 02:49, 3 3月 2006
- 事實上,在棒球規則裡面並沒有關於性別方面的限制,更沒有男女球員不能同場競技的規定。目前也只有成棒部分有特別分出「女子棒球」的部分,其他層級的棒球運動則無此規定,因此特別分出『女子棒球人物』這樣的分類,似乎是不太符合棒球規則無性別限制的原始精神。--不及格大學士 09:08, 3 3月 2006
你這樣分就複雜了,我現在忘了哪個大學在升上甲組之前,有三名女性球員,那樣她們若需要寫資料就很難分類了--Archi 16:49, 3 3月 2006
category
(自User talk:台灣阿成移來)
- 能否在人物項新增主播和球評?--Archi 23:42 2006年2月28日
- 我發現他已經做好了主播和球評的分類--Archi 00:02 2006年3月1日
- 我改成『Category:棒球主播』,請把『Category:主播』刪除,『Category:球評』這部分用兩個字應該就可以了。--子毓貓 00:05, 1 3月 2006
- 『Category:主播』改名成『Category:體育記者』好了,因為還是有很多平面記者可以寫--Archi 02:17 2006年3月1日
- 我認為主播可以放在體育記者的分類底下。--子毓貓 08:24, 1 3月 2006
棒球名家
我在TwBsBall:刪除投票提起刪除此分類的投票,因該分類不僅定義不明確,且該分類中所有人物目前皆能有至少一項以上較為明確的分類,該分類實無留存之必要,請至TwBsBall:刪除投票討論。--子毓貓 00:38, 1 3月 2006
封鎖
- 最近似乎出現不少惡意竄改的IP用戶,而且其中有不少還是了解維基語法的,不知道現在的封鎖有訂下怎樣的標準?如果針對只編寫一次的IP用戶能夠先用勸導的方式嗎?(我想說的其實是後面這個,前面那個是順便問的。)--子毓貓 11:53, 26 2月 2006
去年的簽賭案
目前職棒簽賭事件的頁面描述的是1996年那一次。去年也有爆發一次,這要另創一個頁面來寫嗎?頁面名稱要叫什麼? --台灣阿成 16:03 2006年2月24日
- 我覺得要另創一個頁面來寫,因為兩者之間關連性並不大,至於頁面名稱方面,可以使用「第二次職棒簽賭事件」,不知道各位覺得怎樣? - by Mirage2000 16:13 2006年2月24日
- 這名字不錯,還是要做多重意思頁面,然後把目前的職棒簽賭事件移到「第一次職棒簽賭事件」去呢?--子毓貓 18:54, 24 2月 2006
- (1) 不知道叫「1996年職棒簽賭事件」、「2005年職棒簽賭事件」如何?或是:「職棒簽賭事件 (1996年)」、「職棒簽賭事件 (2005年)」?(2) 如果原有的那一頁要移動,那就要把有連到該頁的連結一併更改。 --台灣阿成 19:46 2006年2月24日
- 後面那個感覺比較好。--子毓貓 19:57, 24 2月 2006
- 感覺用年份做區別比較洽當,而年份列置位置,小弟也覺得後者為佳。 -- 櫻華亂舞 00:07 2006年2月26日
- 那麼就先開版,大家再一起來寫囉:職棒簽賭事件 (2005年);而原來的就移到職棒簽賭事件 (1996年)。 --台灣阿成 00:24 2006年2月26日
- 原來職棒簽賭事件這一頁已做成多重含意頁了。 --台灣阿成 10:06 2006年2月26日
這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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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頁面人人可編輯,花點時間註冊一個帳號,將使您的貢獻自動記錄,並擁有更多功能!您可以閱讀「幫助」或「常見問題」以瞭解編寫原則,並到「沙盒(測試區)」練習一下。 當您在編輯時請勿違反「本站宗旨」與「版權規範」,如果您有任何編輯方面的問題,歡迎到「編輯討論」或我的對話頁提出,也可詢問管理員,希望您會喜歡上這裡。 |
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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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註冊」兩個字有沒有辦法放大?因為我想有的新IP用戶可能會看到歡迎頁,但並不會仔細看。--子毓貓 10:04, 24 2月 2006
- 這樣可以嗎? --台灣阿成 15:21 2006年2月24日
要不要那兩個字弄點比較突出的顏色?--子毓貓 20:16, 24 2月 2006
外籍球員
我在IP用戶的對話頁看到這段文字:「抱歉,本站先前已經規定過了,外籍球員在國外職棒的戰績,只能用文字敘述,不能製作表格,詳情請參閱其他洋將的相關頁面」雖然我本身並不擅長製作表格,不過我想請問當初為何會有這樣的規定,而這樣的規定是否有明文寫在哪呢?--子毓貓 12:49, 23 2月 2006
- 說說我的看法好了,我認為如果有用戶願意用心做出這樣的表格,對於閱讀方面有幫助,保留是無妨的。--子毓貓 12:55, 23 2月 2006
- 其實關於「外籍球員在國外職棒的戰績,只能用文字敘述,不能製作表格」這樣的說法,並沒有在這裡明文規定,而是約定俗成的慣例,主要是為了讓所有外籍球員的頁面更有一致性,所以有這樣的做法。早在去年年底,我就和另外一位管理員櫻華亂舞兄一起整理了所有的洋將頁面,全部修改為相同的格式,為的也是這個原因。特別要說明的是,我對於該IP用戶的編輯者,並沒有任何不友善的言詞,只是給予建議而已;而我之所以會有上述建議,是因為表格有它的獨特性,優點是表格會讓相關戰績的呈現較為易懂,讓人一目了然;然而表格的缺點是佔用較大的頁面空間,如果大量使用表格,容易使頁面看起來空洞,所以才建議外籍球員在國外職棒的戰績不要製作表格,畢竟這樣的表格對於本站的主題-「台灣棒球」較無直接關連,因此而有上述建議。至於旅外球員部份,由於他們都是球迷關注的焦點,因此並不反對製作在國外職棒戰績的表格。 - by Mirage2000 13:11 2006年2月23日
- 我的看法比較不同,外籍球員的部份,在台灣有時僅有一年或兩年,用大量文字陳述在國外的成績,僅用表格來表示國內的成績,反而讓畫面有混亂且繁瑣的感覺。該IP用戶那部分我認為你的處理是適宜的,我建議的部份主要針對王貞治的部份與未來對其他IP用戶的建議。另外,在本站日益成長之下,是否應該修正本站的主題方針,以「棒球」為主要重點,但仍以「台灣棒球」為主,其他國家的棒球則維持一定比例,不論其與台灣棒球是否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呢?--子毓貓 13:21, 23 2月 2006
中文化
再左邊搜索的部份輸入要查詢的文字,如「中華代表隊」,然後按頁面,超過預設的條目數量的話底下會變成「查看 (previous 20) (之後20) 」,好像沒有中文化完全。--子毓貓 15:56, 22 2月 2006
- OK,謝啦--Yarachen 23:19 2006年2月22日
- 歷史差異在比較兩個頁面時仍有部份顯示是英文,還有在比較歷史差異時如果更動文章中一兩個字,整段都會變成紅字,有沒有辦法改成只標示新增或刪除的字眼?不然實在很難比對到底修改了哪些地方,看到眼花啊@@。--子毓貓 11:50, 24 2月 2006
球迷網站
近來有球迷認為不應該搞的像是???迷網站一樣,而把謝明宗與江柏青這兩個頁面的一些資料刪除。實際上我是贊成他刪除的,不過是因為其他的原因─「這些東西可能侵犯版權了」。因為看到這樣的現象,所以想在這裡提出來討論一下,台灣棒球維基館是否只應該留下最低限度的個人資料,或者能夠容許其他相關資料的存在?當然可能每個人心中的尺不同,身為一位快樂的捐血人,我會認為留下血型是無妨的,但是連喜歡的顏色都打上去就有點過頭了,不過也許有人認為血型跟星座這些東西只有追星的噱頭而已,希望大家給點意見。--子毓貓 08:36, 22 2月 2006
- 的確不應把本站搞得像球迷網站,那就偏離本站的初衷了。我個人比較偏向於「知識性」的內容,紀錄台灣棒運發展的重要人、事、物,像是有歷史價值的教練、球員、照片、史實、文物等,有點「棒球博物館」或「棒球史料館」的味道。而且有些資料可能要花功夫去徵集,不是網路上隨便找一下就找得到的,這樣的資料才比較有價值。 --台灣阿成 20:08 2006年2月23日
還是版權問題
子毓貓兄之前有提到:「即便符合中華民國法律上的合理使用,並不代表符合GFDL」。這部分目前比較明顯的是聯合報的授權照片,這些照片是有正式簽約的,書面合約有限制使用範圍,使用上並不像GFDL那麼自由。所以這些照片都加上了浮水印。我再度拋出這個議題主要是希望有對GFDL或著作權較熟的使用者跳出來幫忙,看看本站的版權信息如何改寫比較恰當(我原本想解除保護讓大家直接改,後來想想還是先請大家轉到版權信息討論頁去討論)。--台灣阿成 15:06 2006年2月20日
回應3
把我之前沒貼成功的回應3貼上來:我對翻拍照片這部分是否符合合理使用感到有問題,因為同樣非營利性質的維基百科 對於此類照片似乎不列入「合理使用」的範疇,是否法界也有不同意見?倘若如此,那使用這些圖片時應該更小心或者儘量不使用此類圖片才是。另外,台灣棒球維基館是使用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協定,如果這些圖片是使用「合理使用」刊登的話,那應該明確標示為合理使用範疇,讓讀者不至於誤會這些圖片的作者已同意使用適用於台灣棒球維基館內容的協定。--子毓貓 16:50, 20 2月 2006
收錄規則
- 台灣棒球維基館的收錄原則是與台灣棒球有關聯的內容,那麼像是滿田拓也這類漫畫有在台灣出版的漫畫家是否能收錄呢?當然這關聯很小很小,甚至有點千強了,所以兩千兄對此條目提起刪除我也是贊成的。我個人的建議是能夠收錄所有跟棒球有關係的中文內容,但是維持一定比例的台灣棒球份量,或者對國外棒球的部分更要求條目的品質。當然這樣的建議等與是要提起調整本站目前的方針了,所以想詢問大家的意見。補充說明:按照現在的規則,像是梁扶初這類的條目也與台灣沒有什麼關係,唯一的關聯是他的兒子曾經來台灣打過一次球,也應該被刪除才是。--子毓貓 08:31, 18 2月 2006
- 梁扶初他本人有帶隊來過台灣,而且他是民國初年的人,不認為沒什麼關係--Archi 00:26 2006年2月22日
回應
- Wiki是一個「動態」系統,它的內容是隨著社群的發展而變的。在建站之初原本只想紀錄台灣棒球「早期」較具「歷史性」的資料,後來卻加入了很多「現代」職棒的東西,又因台灣棒運發展與國際棒球息息相關,於是後來也加入了美、日等國的資料。在本站宗旨裡有定下這樣的原則:「棒球是本站唯一的主題,並遵循台灣棒球為主(約90%),其餘與台灣棒運發展相關的棒球國家為輔(約10%)的比例原則。」這個原則也只是擬個大方向,細節可因實際狀況由大家討論後彈性調整。 --台灣阿成 23:18 2006年2月18日
- 此外,我個人覺得應加強火力提升本站裡面「重要性高」的頁面內容,對於重要性或相關性不高的人、事、物並不需面面俱到非要完全收錄不可。然而,為了尊重編輯者權利,即使有人新增了相關性不高的頁面,也應透過民主程序處理比較好。 --台灣阿成 23:19 2006年2月18日
- 關於這點,能請其他人發表一點意見嗎?--子毓貓 16:06, 21 2月 2006
- 我覺得本站發展至今也快一年了,在量到達一定數量後,是應該加強內容的質及正確性,不過這就要仰賴各位棒球達人們多多參與嚕...--Kaoru 02:38 2006年2月22日
- 中立。個人認為並無不可,畢竟每個人接觸棒球的地方不一樣,相信應該不是每個人都是實際先接觸棒球這項運動,有的人可能是看過安達充的好逑雙物語或是林政德的Young Guns才開始愛上棒球的。但建議在建立這類與台灣棒球較無關係的條目時,內容應盡可能的完善,否則可被提出快速刪除(畢竟本站對台灣棒球本身熱血的人比較多,可能比較不會去擴充這類條目),此外,在基本資料之餘,可偏向棒球方面的探討,比如說漫畫有現實生活中沒有的魔球,可就此加以介紹。--Yoshi 15:11 2006年2月26日
上傳圖檔
- 完全不懂該怎樣在影像館編輯頁面及上傳圖片,有誰能教我呢??--gieoly
- 哈囉,你傳得很好呀,good!有問題的話或許你也可以參考TwBsBall:圖像使用守則,或者是問我嘛細口以的,附帶一提,你可以在編輯時按下就可以留下您的大名及編輯時間哦,如這部份有問題也可參考Help:頁面工具列說明--Yarachen 20:58 2006年2月23日
上傳圖檔可否加入固定的輸入頁面,可以標明版權狀況?--子毓貓 06:46, 15 2月 2006
- 固定的輸入頁面?是指如:1973-08-26 我國成人棒球代表隊昨天搭乘中華班機飛往義大利 ,參加第一屆洲際業餘棒球錦標賽。 (聯合報提供) --->是指這個嗎?
- 有點不是很瞭解意思耶,可否麻煩您再說明一下下呢?謝謝哦--Yarachen 23:33 2006年2月15日
回應
還是建議
新增討論的部分是否能統一格式,例如國內的BBS或論壇回應大多是在下方回應。而新增討論題目的部分BBS是列於下方,而論壇是習慣新增在上面,這部分最好能有共識比較好。當然以我個人比較熟悉BBS來說,會比較建議新增討論題目時新增於下方。
另外,是否可以在各大棒球版面以簽名檔的方式宣傳,或者在Ptt(或其他BBS)成立討論版面,這樣聯絡溝通也會比較快。--子毓貓 07:48, 13 2月 2006
- 這點我個人沒意見,只要大家達成共識,一同遵循即可。 --台灣阿成 10:56 2006年2月14日
- 以簽名檔宣傳,應該是可以吧,我們這個站沒有營利,應該不構成廣告嫌疑吧。至於,在B上另開討論版,用B來討論回覆是比較清楚明瞭,但是怕不是所有人都有上B的習慣,但把Wiki頁面當討論區,真是容易產生混亂阿...--Kaoru 23:04 2006年2月14日
條目命名建議
有一些國內棒球選手的名稱是相同的,目前的命名方式似乎是依照年紀標明大小,然後加上歧義頁面。我的意見是條目命名時加上年份,若年份相同時則加上月份,如「黃俊傑(1967)」或是「黃俊傑(1967.08)(會舉這例子是因為我本人曾經搞錯),不知道大家認為如何?--子毓貓 07:12, 11 2月 2006
- 贊成。 --台灣阿成 12:51 2006年2月11日
版權問題
- 我可以轉貼著作到台灣棒球維基館嗎?
原則上不行!在本站之外的所有文章???書籍、報導、圖片、影音、網頁的內容均受到著作權的保障,隨意轉貼、抄襲或複製都是違法的行為,除非該著作出自於您自己的創作或是您已經獲得了原作者的同意。 著作權的保障是有期限的,如果您確定原作者已經逝世達五十年以上,則可以無償使用該著作。例如您如果轉貼《三國演義》、《水滸傳》之類的古代著作,即無違法之虞;但如果您轉貼《哈利波特》之類的近期著作,就是違法的行為。 在大多數的情況之下,您只要不是全文照抄或抄襲整段文字,而是只引用了原著作的其中一兩句話,都不會被認為是侵權行為的。 翻譯無中文版本的外國著作,原則上不會被認為是侵權行為的。 即使是無著作權爭議的相關著作,本站仍強烈建議您以「外部連結」的方式引用,儘可能不要全文張貼。
如上所述,請問像是右邊這類的翻拍圖片或新聞照片以及其他球員卡等的圖片,是否侵犯到著作者的版權?(而且類似的圖片還不少)文字的部份如果發現有明顯侵權的內容又要到哪裡提報呢?--子毓貓 17:15, 9 2月 2006
- 抱歉,我把您這個問題整理了一下版面、修飾用語、圖也縮小,這樣比較容易看些。 --台灣阿成 23:03 2006年2月9日
回應2
首先對於您在著作權的保障期限的認知及問題,我非常的贊同您的論點,同時我也在之前有向律師請教關於這方面著作權的問題,簡單回答如下:
- 關於照片翻拍部分:子毓貓您說的沒錯,這些照片,文章等都是受到著作權的保障的,但是著作權有一項對使用者比較有利的地方就是「合理使用」,以台灣棒球維基館的性質來講,我們使用這些照片的目的並非營利,只是單純在學術上或作為歷史上的紀錄,只要我們在翻拍或使用的時候明確標示照片的出處及原作者的相關資料(盡可能標示詳細),就合乎「合理使用」的範圍,並不違反著作權法。
- 在文章或報導的引用部分亦同:只要是文章中有引用或是轉貼自他人的文章時,就要標明出處及作者相關資料,以示尊重,同時也是合乎著作權法的規範,當然,如果是新聞事件或是人物描述的部分,如果自己可以口語化的描述這一段內容,就不要抄襲或轉貼他人的文章,這樣不但會對這段歷史有更深刻的印象,也同時避免落得抄襲或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當然「外部連結」的方式引用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 另外您談到了在站內要如何提報侵犯著作權的問題:我個人覺得,尊重著作權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如果有使用者違反的著作權法,若其他使用者發現的話應該直接向原使用者反映,要求改善或清楚註明引用出處,以維持站內資料的品質及合法性,這是我目前能想到解決類似問題的辦法,如果其他朋友有其他的想法做法或意見,請一起提出來共同討論。
- 另外也要在這邊極力呼籲,在大家的努力下,我們站內的資料也越來越豐富,當大家在其他地方有引用到台灣棒球維基館資料的時候,也要特別注意標明出處,這樣不但一方面可以宣傳本站,也是對台灣棒球維基館的一種尊重與愛護喔,大家一起努力吧!!Redhair 20:02 2006年2月16日
回應1
--by 台灣阿成 23:03 2006年2月9日
- 貓兄這個版權問題問得好哇,但目前沒答案,因我不知道本站用戶是否有法律專家可以幫忙解答?redhair有認識律師,也許可以請他幫忙研究一下。還有,對於頁面封鎖的見解也挺讚!這些都是本站需要一步一步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就像維基百科一樣,在所有用戶一起努力耕耘下,才能一步一腳印慢慢摸索、形塑出社群文化。但本站目前的問題是熱心用戶還不夠多,管理員也少,發動討論、投票的用戶也不足,協助檢查頁面內容和抓侵權的人力也不夠,許多規範都有待大家(不只單靠管理員)一起來建立。其實Wiki要成功就是要大家都「雞婆」,有人寫、有人改、有人抓、有人管 ... 反正就是人海戰術。
- 會有這樣的問題是因為我根據維基百科的經驗認為這部份的照片是超過合理使用範疇的,Ptt維基板有這方面的專長人才。另外台灣棒球維基館這類的圖片使用上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即便符合中華民國法律上的合理使用,並不代表符合GFDL,但並沒有相關的模板會特別標明這張圖片的使用狀況。另外我在實際寫條目的時候曾跟盂峻瑋先生提過有參考過他的文章,他也提醒我應該要標明參考資料來源,所以後來我才會在棒球國家這條目加上「參考資料」這個小標題,不知道這能不能編入目前的標準格式之中?--子毓貓 07:06, 11 2月 2006
- 理想上當然是每個頁面都能標明參考資料來源,這有賴大家多多宣導,畢竟良好的寫作習慣不是一天養成的。 --台灣阿成 23:53 2006年2月14日
- 既然提到維基百科,有一個概念是「人人皆是管理員」,而真正「管理員用戶」只不過多了刪除、保護頁面和封鎖惡意用戶的權限而已,且這些權限的運作是所有用戶透過民主程序所賦予的,也就是所有刪除、保護、封鎖的動作都依投票結果決定該不該做。但前提是要先定出相關規範和制度,這有賴所有用戶一起來制訂。同時,也要有夠多的用戶參與討論或投票才行,不然一個問題PO出來老半天沒人回應,最後還是石沈大海。目前本站還沒有這些制度,所有一切都靠較熱心的管理員執行,如果要建立民主程序,我要在這裡呼籲大家積極參與,不管你是不是管理員,開始落實「人人都是管理員」,除了多寫、多改、多抓、多管 ... 之外,還要把你心中對本站的一些制度與想法寫出來,這些制度面的內容可以放在twbsball:xxx頁面群組中。xxx就是頁面名稱,前面加上名字空間前導字twbsball:,這樣就不會和一般棒球頁面混淆了。(例:twbsball:本站宗旨)
- 維基百科走到今天的地步,不是靠Jimmy Walse一人之力,而是靠千千萬萬用戶的螞蟻雄兵!台灣棒球維基館要健康發展當然也不能光靠幻象兩千、yarachen、台灣阿成、kaoru...幾個本站的「老芋仔」管理員,一定要靠大家一起來努力,拜託大家了!
--台灣阿成 23:03 200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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