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粉絲專頁

職棒簽賭事件 (2008年)

分享此網頁到Facebook
分享此網頁到Plurk
分享此網頁到百度搜藏
分享此網頁到Twitter
分享此網頁到Del.icio.us
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10年10月1日 (五) 19:08由Hank811020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跳轉到: 導覽搜尋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事件

歷年職棒簽賭事件列表
  • 台灣職棒史上的類似事件:
黑虎事件 (1995年)
職棒簽賭事件 (1996年) -- 黑鷹事件
黑道挾持球員事件 (1996年1997年)
職棒簽賭事件 (2003年) -- 蘇立偉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5年) -- 黑熊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7年) -- 黑鯨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8年) -- 黑米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9年) -- 黑象事件
  • USA.gif美國職棒史上的類似事件:
黑襪事件 (1919年)
  • JPN.gif日本職棒史上的類似事件:
黑霧事件 (1969年)
  • KOR.gif韓國職棒史上的類似事件:
韓國職棒假球事件 (2012年)

目次

事件簡述

  2008年10月8日早上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傳出當時米迪亞與林秉文集團合資購買兜售的誠泰Cobras隊,並在球賽中以詭侷的調度來進行放水的事項,是歷年簽賭案中牽連最高層級的一次,球團執行長施建新、總經理特助郭德志等人都牽連其中,外傳教練吳昭輝季中回鍋是為了轉達指令,而球隊管理林家慶則被爆出是林秉文的小弟,入主球團直接看管球員。本案由於涉案人員全是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或球團管理階層,所以又稱「黑米事件」。

大事年表

牽連球員

球團職位 球員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聯盟/球隊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起訴、判決狀況
首席教練 李安熙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無球隊狀況 飭回
內野手 郭銘仁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外野手 周思齊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外野手 謝佳賢 米迪亞暴龍隊 犯罪嫌疑人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另案調查
內野手 高 瑋 米迪亞暴龍隊 犯罪嫌疑人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捕手 陳克帆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5萬元交保 緩起訴,易服勞務
外野手 陳元甲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5萬元交保 緩起訴,易服勞務
投手
投手教練
貝 力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已繳交犯罪所得
不起訴
投捕教練 吳昭輝 米迪亞暴龍隊 轉達指令要
球員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涉及詐欺及賭博
罪嫌被收押禁見
- align=middle 內野手 胡仁偉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有期徒刑10個月
投手 賴俊男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4年  
投手 潘忠孝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4年
投手 顏志中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有期徒刑8個月
投手 鄭余亮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緩起訴,易服勞務
投手 陳建輔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9/17遭球隊註銷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有期徒刑8個月
投手 安立奎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投手 雷霸龍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內野手 拿破崙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內野手 力 歐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牽連高層

職位 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球團/母企業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判決狀況
執行長 施建新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暫解除執行長職位 飭回限制住居 2010年9月宣判無罪
總經理 郭玄彬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飭回  
總經理特助 郭德志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收押 2010年9月宣判無罪 
領隊 張宏暉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十萬元交保  
球隊管理 林家慶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開除 收押   
球團領隊 曾建銘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飭回  
球隊管理 賴彥旭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   
球隊管理 王祥合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  
球隊翻譯 王湯傑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五萬元交保 }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