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館粉絲專頁 |
|
|
成人棒球
台灣棒球維基館
- 職業:依本會職業棒球聯盟之規範辦理
- 業餘:採程度分級制\n:::*甲組成棒球隊
- (甲)球員資格規範:
- A.球員年齡:滿十八歲。
- B.球員人數:二十人以上(含外籍球員,但不得超過兩名。外籍球員含大陸球員)。
- C.出具親自簽名之個人球員隊籍歸屬志願書。
- D.退役職棒球員重返業餘或學校繼續求學者,可於入隊或入學後先辦理成棒甲組球員登錄並經本會技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滿三個月才可出賽。
- (乙)球隊資格規範:
- A.現已取得甲組資格者:
- B.可經晉級制度取得甲組球隊資格\n
- 凡獲該年度本會乙組棒球委員會主辦之全國乙組成棒聯賽冠軍之球隊得於\n:::::次年向本會競賽組申請登記為甲組球隊。
- C.可經專案申請取得甲組球隊資格檢具下列有關資料向本會申請:
- a.公司行號負責人經、資歷。
- b.所屬球員名單(須具三分之二出賽本會主辦之全國青棒錦標賽之證明)。
- c.教練須具國家級教練資格。
- (乙)球隊資格規範:
- (丙)登記:
- A.凡獲甲組資格之球隊須經登記手續始可生效。
- B.日期:每年一月一日起至三十一日止。
- C.手續:
- a.簽章填妥成棒甲組球隊及所屬球員登記表格。
- b.附球隊所屬球員出具之隊籍歸屬志願書及球員個人資料卡。
- D、時效:業餘成棒甲組球隊登記之有效期間為一年。
- E、有關企業與大專建教合作球隊之特別規定:
- 獲甲組資格之大專棒球隊同時可再與一公司行號(企業)建立建教合作之
- 關係,但只能擇一以學校或該公司名稱辦理登記及出賽。
- F、權責:辦妥登記手續後,各球隊應負擔及享有本會規範之各項權利與義務。
- (丁)球隊資格之註銷:
- 發生下列情況之球隊視同喪失甲組資格。
- A、未辦理登記手續,或由球隊申請解散者。
- B、辦妥登記手續,但連續二季未參加本會主辦之全國聯賽。
- C、未盡到本會規範之義務及違犯紀律,經本會議決。
- D、與大專甲組球隊建教合作之公司行號球隊,雙方合作關係如有一方未履行契約上之義務經提出訴願查屬實者,註銷公司行號甲組球隊資格或不得再以別的建教名稱出賽一年。
- (戊)球隊之管理:
- A、中華民國業餘成人棒球隊之組成及登記依本會辦法辦理。
- B、本會依本管理辦法制定各項競賽辦法。
- C、違反本管理辦法或違背下列各項規定之球隊或有關球員,依其事實情節輕重,經本會技術委員會會商處理,得處以一年至二年之球監。
- a.違反本會製定之各項辦法者。
- b.未經球員同意,假借球員個人隊籍同意書辦理球員隊籍歸屬手續者。
- c.比賽中不服從裁判之判決,不依規則提出抗議,甚而藉故率隊罷賽者。
- c.參加本會各項之比賽,中途無故棄權,中止比賽者。
- e.球隊行為有辱國家名譽者。
- 乙組成棒球隊:
- 依本會乙組棒球委員會之規範辦理。
- 相關頁面: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球隊及球員管理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