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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全國運動會棒球賽
台灣棒球維基館
全國運動會棒球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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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編輯] 賽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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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賽事資訊
- 賽事名稱: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全國運動會棒球賽
- 比賽日期:2023年10月22日~26日
- 比賽地點:臺南市立棒球場、亞太國際棒球訓練中心(成棒副球場)
- 參賽球隊:8 隊
[編輯] 相關單位
- 主辦機關:教育部。
-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 轉播單位:智林體育台、MOE Sports(轉播 10/25~10/26 決賽)
[編輯] 競賽規則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 比賽局數:九局比賽,無法分出勝負,第十局起採用突破僵局制。
- 提前結束:七局相差 10 分以上。
- 參加辦法
- (一)戶籍規定:須符合中華民國 112 年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以下簡稱競賽規程)第五條相關規定。
- (二)年齡規定:須年滿 15 足歲(民國 97 年 10 月 21 日(含)以前出生)。
- (三)註冊人數:每隊註冊選手人數以 20 人為限。
- (四)參賽標準:以承辦單位、110 年全國運動會冠軍隊及經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所舉辦之資格賽前 6 名為限。
- 比賽規定
- 1. 種子隊:以承辦單位及 110 年全國運動會冠軍隊優先分別抽排,次以參加資格賽前 2 名為種子;若資格賽未取名次或未舉辦資賽時,則依 110 年全國運動會之名次依序抽排。
- 2. 每場比賽為 9 局,賽完 9 局不分勝負時,第 10 局起採用突破僵局制。
- 3. 賽完 7 局後,比賽相差 10 分以上,提前結束比賽。
- 4. 本賽制投手得採用指定擊球員制。
- 5. 攻守交換限於 90 秒內完成,攻方第三出局數完成時開始計算,若遇捕手著裝則可再延長 20 秒。
- 6. 投手持球 12 秒內須投球,此 12 秒以裁判員之認定為準。若 12 秒內未投出,則計壞球一個。
- 7. 主隊(隊名在前者)使用三壘側之選手席,客隊(隊名在後者)使用一壘側之選手席。
- 8. 各隊應於開賽前 60 分鐘(電視轉播 90 分鐘)前向大會提交攻守名單(1 份 5 張),此份名單為正式攻守名單,在開打前因任何原因而變動先發球員時(不得變動打擊棒次),於本場次比賽或保留補賽,視同已替換下場之球員。
- 9. 天候不良或其他不可預期因素,裁判在判定是否宣告截止比賽前,必須等待兩次 30 分鐘,如持續無法排除中斷因素,則比賽宣布取消。假如已經完成 5 局並且裁判也宣告截止的比賽,即結束比賽為正式比賽。
- 10. 教練滯留投手丘(場內)時均視為技術暫停,每位投手一局中允許 1 次教練技術暫停,時間以 45 秒為限,第 2 次則須更換投手(原投手強迫退場)。每場第 4 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則每 3 局限 1 次教練技術暫停。
攻擊時 1 局允許暫停 1 次,時間以 45 秒為限,每局第 2 次時,則視同該隊教練技術暫停 1 次,每場限 3 次攻擊暫停,第 4 次(含)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 1 次,延長賽時則每 3 限 1 次。 - 11. 野手集會含捕手每局限 1 次,時間以 45 秒鐘為限(逾時計教練技術暫停 1 次),第 2 次計教練技術暫停 1 次。每場限 3 次野手集會,第 4 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則每 3 局限 1 次。
- 12. 擊球員應在擊球區內接受教練或壘指導員指示,若擊球員拒絕進入擊球區,主審可以直接(不需令投手投球)宣告好球,這時為死球,跑壘員不可以進壘。
- 13. 所有球員及教練球衣均須有不同之背號。
- 14. 球隊服裝應整齊劃一,球衣樣式、顏色需一致,號碼清晰,胸前須中文參賽單位名稱及小號碼,內衣不得為白色。
- 15. 領隊及教練應督促球員珍惜球場草皮及環境,無論練習或比賽,儘量勿踐踏草皮。並於賽後 10 分鐘內將選手席收拾整齊。
- 16. 跑壘指導員請勿穿著金屬釘鞋,以共同維護草皮生長。且站在跑壘指導區只能站在框線後方,不能站在框線前方。
- 17. 球場內嚴禁教練及球員飲酒(含酒精之飲料)、吸菸、嚼菸草、嚼檳榔及啃食瓜子,違者將驅逐出場。
- 18. 突破僵局制說明:
- (1) 比賽在正規局數(9 局)結束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進入延長賽(第 10 局)起採用。
- (2) 10 局開始後,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 (3) 第 10 局起將繼續沿用第 9 局的打序,如第 9 局結束時的最後一名打者為第 4 棒第 10 局的打者將從第 5 棒開始,而二壘跑者為第 3 棒,一壘跑者為第 4 棒。
- (4) 第 11 局延續第 10 局的打序,以後每局亦同,決定棒次以後,不得更改。
- (5)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 19. 本賽事不採用影像輔助判決。
- 器材設備
- (一)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須符合世界棒壘球總會規則之規定。
- (二)比賽用球採用世界棒壘球總會或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審定合格之品牌。
- (三)球棒:
- 1. 採用世界棒壘球總會或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定之比賽用木棒(以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 2. 比賽中若教練對球棒顏色有疑慮,經向主審提出抗議成立時,視為違規球棒處置。
- (四)護具:擊球員及跑壘員必須戴雙耳頭盔,跑壘指導員可戴任何安全頭盔。
[編輯] 本屆賽制
- 預賽:8 隊分 2 組採用分組雙敗淘汰賽制,分組一二名晉級決賽、分組三四名晉級排名賽。
- 決賽:4 隊採交叉決賽,勝隊爭 1.2 名,敗隊爭 3.4 名。各組第 3 名爭 5.6 名;各組第 4 名爭 7.8 名。
[編輯] 參賽隊伍
1 台北市 |
2 屏東縣 |
3 台南市 |
3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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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雄市 |
6 新北市 |
7 桃園市 |
8 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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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參賽名單
[編輯] 台北市代表隊
[編輯] 新北市代表隊
[編輯] 桃園市代表隊
[編輯] 新竹市代表隊 |
[編輯] 台中市代表隊
[編輯] 台南市代表隊
[編輯] 高雄市代表隊
[編輯] 屏東縣代表隊 |
[編輯] 賽程表
[編輯] 預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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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分組雙敗淘汰 | |||||||||||||||
---|---|---|---|---|---|---|---|---|---|---|---|---|---|---|---|
日期 | 組別 | 時間 | 場次 | 主隊 | 對戰比數 | 客隊 | 勝投 | 敗投 | 救援 | 全壘打 | 場地 | 備註 | |||
10/22 星期日 |
A | 09:00 | 1 | 1 台北市 |
|
屏東縣 2 |
吳昇峰 | 林萬益 | 黃健隆 | 台北 楊振裕 |
台南 | ||||
B | 09:00 | 2 | 5 高雄市 |
|
新北市 6 |
陳鐿中 | 蕭 齊 | 亞太副 | 7局 | ||||||
A | 12:00 | 3 | 3 台南市 |
|
台中市 4 |
劉家維 | 翁偉迪 | 楊尊凱 | 台南 | ||||||
B | 12:00 | 4 | 7 桃園市 |
|
新竹市 8 |
游騰堯 | 劉俊佑 | 桃園 許庭綸 |
亞太副 | 8局 | |||||
10/23 星期一 |
A | 09:00 | 5 | L1 屏東縣 |
|
台南市 L3 |
涂兆緯 | 盧冠宇 | 台南 | ||||||
B | 09:00 | 6 | L2 新北市 |
|
新竹市 L4 |
張畯耀 | 楊翔皓 | 林羿豪 | 亞太副 | ||||||
A | 12:00 | 7 | W1 台北市 |
|
台中市 W3 |
馬駿威 | 曾盛淳 | 台南 | |||||||
B | 12:00 | 8 | W2 高雄市 |
|
桃園市 W4 |
鄭文豪 | 王政浩 | 亞太副 | 10局 | ||||||
10/24 星期二 |
A | 09:00 | 9 | W5 台南市 |
|
台中市 L7 |
蔣鎮宇 | 李偉安 | 台南 | ||||||
B | 09:00 | 10 | W6 新竹市 |
|
桃園市 L8 |
游騰堯 | 逸信.阿娜斯 | 亞太副 |
[編輯] 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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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排名賽 | |||||||||||||||
---|---|---|---|---|---|---|---|---|---|---|---|---|---|---|---|
日期 | 時間 | 場次 | 主隊 | 對戰比數 | 客隊 | 勝投 | 敗投 | 救援 | 全壘打 | 場地 | 備註 | 轉播 | |||
10/24 星期二 |
13:00 | 11 | L5 屏東縣 |
|
新北市 L6 |
盧冠宇 | 蕭 齊 | 台南 | 7.8名 | ||||||
10/25 星期三 |
09:00 | 12 | A1 台北市 |
|
桃園市 B2 |
朱誥鎮 | 徐承逸 | 桃園 陳子鴻 |
亞太副 | LIVE | |||||
09:00 | 13 | L9 台南市 |
|
新竹市 L10 |
歐耀宗 | 楊博巽 | 張晋恩 | 台南 劉子杰 |
台南 | 5.6名 | LIVE | ||||
13:00 | 14 | A2 台中市 |
|
高雄市 B1 |
劉家維 | 鄭文豪 | 台中 陳敏賜台中 陳敏賜高雄 李育全 |
亞太副 | LIVE | ||||||
10/26 星期四 |
09:00 | 15 | L12 桃園市 |
|
高雄市 L14 |
陳鐿中 | 王政浩 | 李致霖 | 台南 | 3.4名 | LIVE | ||||
09:00 | 16 | W12 台北市 |
|
台中市 W14 |
朱誥鎮 | 蔣鎮宇 | 亞太副 | 1.2名 | LIVE |
[編輯] 裁判名單
- 審判委員長:梁添益
- 副審判委員長:蔡榮宗
- 審判委員:曾智偵、蔡東誌、蔡國鎮
- 裁判長:黃繁忠
- 裁判:尹信智、王琮立、冉崇基、石魯麒、何莒仲、林文祥、林聖恩、林道春、
- 邱啟綸、徐 傑、郭威坤、陳俊宏、陳德榮、黃志祥、黃榮城、葉宗瑋、
- 歐銘錦、謝孟志、陳張漢翔
- 紀錄組長:黃柏嵩
- 紀錄:方明章、林國良、楊家慧、戴永哲
[編輯] 各類獎項
- 前三名發給金、銀、銅牌及獎狀,第 4 至第 8 名發給獎狀。
[編輯] 相關頁面
[編輯] 相關新聞
[編輯]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