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館粉絲專頁 |
|
|
討論:棒球規則 :第十章-記錄規則
台灣棒球維基館
有關規則10.08(G)之中,中華職棒聯盟對於此條文的實務作法,
以前或許是不論野手是否有在看管跑者,都記為盜壘成功,
但現在應該也是照規則來做了
(參考2009/04/23 統一對兄弟於八局下半的記錄說明)
- 好的,我詢問一下館上的裁判看要不要將這說明移除。--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02:09
- 中華職棒記錄組對於「盜壘成功」記錄的認定,今年開始似乎有不同於往年的做法,不過站在忠實紀錄棒球歷史的角度上,愚見以為更改說明內容即可,應該沒有必要將說明移除;畢竟過去的記錄,並不會隨著今年在記錄認定上的改變,而在歷史記錄的數字上有所增減,且為了完整記錄這樣的改變,在下認為此段文字仍有保留的必要。以下是修改後的文字敘述:
關於棒球規則10.08(G)及其【註】在中華職棒大聯盟曾有一段時間並不適用此規則。類似情況,往年中華職棒在實務上仍以盜壘成功視之(不視為野手選擇);不過自從2009年起,中華職棒記錄組已改採較為務實之原則,尊重棒球規則的原始精神,對於「盜壘成功」記錄的從嚴認定,前開記錄上的認定問題日後將不再發生。
在此感謝前面兩位先進的提醒與指正,日後尚祈諸位不吝指教為荷!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