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粉絲專頁

賽格威條款

分享此網頁到Facebook
分享此網頁到Plurk
分享此網頁到百度搜藏
分享此網頁到Twitter
分享此網頁到Del.icio.us
最近作者:Bones 2021年8月27日 (星期五)16:58 ;歷來作者:Good boy
台灣棒球維基館
跳轉到: 導覽搜尋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特殊名詞

  賽格威條款是指受雇於中華職棒的外籍球員,於舊球季結束至隔年02月28日之前,禁止其他球團接觸議約,對違者加以罰款;且規範跳槽外籍球員於03月10日前,不得參加新球團春訓或者舉辦的相關活動,以維護原合約所屬球團優先議約權之增修條文。

  美籍投手賽格威曾於2016年2017年間效力於Lamigo桃猿隊2018年季前,桃猿隊一直有意與其續約,不過賽格威仍決定跳槽至薪資較優渥的中信兄弟隊。但除兄弟隊以外,富邦悍將隊亦曾向賽格威洽約,並提前接觸統一7-ELEVEn獅隊布魯斯中信兄弟隊伍鐸等兩位他隊洋投,最後成功挖角兩人。

  富邦隊於議約保障時間截止前即私下接觸外籍球員的作法,引發了桃猿隊的抗議,因此該年季後11月24日,聯盟召開理事會議,針對該條款相關事宜進行修正討論。會中除決議保留既有的新球季02月28日之前,禁止他隊與原球隊希望續約之外籍球員接觸的條文外;尚增修如有證據證明確實有接觸,違規球團將被處以罰款之處置;並增設03月10日前,跳槽外籍球員不得參加新球團春訓或者舉辦相關活動的規範。

[編輯] 相關新聞


職棒條款列表[編輯]
中華職棒 日本職棒 美國職棒 其他
叛將條款 尼洛條款 賽格威條款 羅力條款 余文彬條款 張家浩條款
葉丁仁條款 郭泓志條款 宋家豪條款 唐肇廷條款 永田條款 吳念庭條款
田澤條款 戴倫貝克條款
波西條款 大谷條款
互不挖角協定 廿三歲以下球員不得挖角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