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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全國社區學生棒球大賽
台灣棒球維基館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賽事 > 國內賽事 > 全國社區學生棒球大賽
| 全國社區學生棒球大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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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屆 | 第2屆 | 第3屆 | 第4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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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編輯] 賽事簡介
[編輯] 賽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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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事名稱:114年度全國社區學生棒球大賽
- 競賽宗旨:促進社區棒球休閒運動風氣,提昇社區學生棒球技術水準,強化團隊精神及人際關係,廣植基礎棒球運動人口,更期能發掘國家優秀棒球人才與熱愛棒球運動人口。
- 比賽日期:2025年07月05日~07月20日(分區賽)、08月09日~08月17日(全國賽)
- 比賽場地:
- 分區賽:
- 參賽球隊:299 隊
- U10混合組:94 隊(北區 60 隊、中區 18 隊、南區 15 隊、離島 1 隊)
- U12混合組:108 隊(北區 66 隊、中區 20 隊、南區 22 隊)
- U12女子組:7 隊
- U15混合組:72 隊(北區 49 隊、中區 11 隊、南區 12 隊)
- U18混合組:15 隊(北區 9 隊、中區 3 隊、南區 3 隊)
- U18女子組:3 隊
[編輯] 相關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世界少棒聯盟協會
- 協辦單位:
- 轉播單位:
- 分區賽:愛爾達電視、HamiVideo、緯來精采台、GetWin Sport、公視+、四季線上(轉播 07/05~07/06、07/12~07/13 青年部分場次、07/19~07/20 萬壽部分場次)
- 全國賽:愛爾達電視、HamiVideo、緯來精采台、GetWin Sport、公視+(轉播 08/09~08/17 亞太主、小北A部分場次)
[編輯] 一般範疇
- 參賽單位與報名規定
- 一、 球隊資格:
- 1. 各社區球隊得自行命隊名為單位名稱,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 2. 僅開放社區球隊參賽,不開放已登錄 113 學年度聯賽之學校報名。
- 3. 113 學年度報名學生棒球聯賽國小及國中硬式組/軟式組、高中木棒/鋁棒/軟式組前八強學校同校球員不得超過 6 名(含)。
- 4. 112 學年度(含)前註冊報名登錄學生棒球運動聯賽系統之球員不受限。
- 一、 球隊資格:
- 二、教練資格:
- 1. 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若列為不適任教練者,不得參加本賽事。
- 2. 擔任學生棒球代表隊教練職務期間,經政府機關或棒球團體列為不適任學生棒球教練職務者,立即取消其報名或參賽資格。
- 3. 非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聘任之棒球教練,其處理方式則依據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99 年 6 月 28 日體委競字第 0990014160 號書函辦理:除 94 年 1 月 13 日學生棒聯召開之
「紀律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適用對象外(即 93 年 12 月 31 日高院北分院判決經判刑及緩刑人員),及獲判無罪或罪證不足不起訴外,均列為不適任教練,不得參加本賽事。
- 二、教練資格:
- 三、 球員資格:
- 1. 113 學年度球員未註冊報名登錄學生棒球運動聯賽系統國小軟、硬式組及國中軟、硬式組及高中木棒組、鋁棒組、軟式組者。如經查核,球隊參雜不合格球員,該球隊除將立即退賽且接受議處。(女子組不受此條規範)。
- 註1:112 學年度(含)前註冊報名登錄學生棒球運動聯賽系統之球員不受限。
- 註2:若 U18 組選手曾報名本賽事 U15 組者,不限註冊報名學生棒球運動聯賽系統之高中軟式組。
- 2. 每位球員限報名一支球隊。
- 3. U10混合組:10 歲以下在校生(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4. U10女子組:10 歲以下女子在校生(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註1:得組同縣市聯隊形式參加。
- 註2:球員同時報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主辦之『114 年理事長全國壘球錦標賽』及教育部主辦之『114 年女子棒球聯賽』則不得參賽,若僅登錄上述單一組別則不受限。
- 5. U12混合組:12 歲以下在校生(民國 101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及應屆畢業生,得參加本組賽事(以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7. U12女子組:12 歲以下女子在校生(民國 101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及應屆畢業生,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註1:得組同縣市聯隊形式參加。
- 註2:球員同時報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主辦之『114 年理事長全國壘球錦標賽』及教育部主辦之『114 年女子棒球聯賽』則不得參賽,若僅登錄上述單一組別則不受限。
- 註3:女子組報名未滿三隊時,經報名球隊同意得併入混合組共同參賽。
- 7. U15混合組:15 歲以下在校生(民國 98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及應屆畢業生,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8. U15女子組:15 歲以下女子在校生(民國 98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及應屆畢業生,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註1:得組同縣市聯隊形式參加。
- 註2:球員同時報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主辦之『114 年理事長全國壘球錦標賽』及教育部主辦之『114 年女子棒球聯賽』則不得參賽,若僅登錄上述單一組別則不受限。
- 註3:女子組報名未滿三隊時,經報名球隊同意得併入混合組共同參賽。
- 9. U18混合組:18 歲以下在校生(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及應屆畢業生,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10. U18女子組:18 歲以下女子在校生(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及應屆畢業生,得參加本組賽事。(以每年 9 月 1 日為基準日)。
- 註1:得組同縣市聯隊形式參加。
- 註2:球員同時報名中華民國壘球協會主辦之『114 年理事長全國壘球錦標賽』及教育部主辦之『114 年女子棒球聯賽』則不得參賽,若僅登錄上述單一組別則不受限。
- 註3:女子組報名未滿三隊時,經報名球隊同意得併入混合組共同參賽。
- 11. 社區學生棒球比賽之報名球員登錄註冊,以網路登錄註冊報名截止之日為基準,球員經網路登錄註冊後,即受社區學生棒球比賽競賽規程規定所規範。
- 1. 113 學年度球員未註冊報名登錄學生棒球運動聯賽系統國小軟、硬式組及國中軟、硬式組及高中木棒組、鋁棒組、軟式組者。如經查核,球隊參雜不合格球員,該球隊除將立即退賽且接受議處。(女子組不受此條規範)。
- 三、 球員資格:
- 四、 球隊人數規定:
- 1. 職員:領隊、總教練、管理各 1 名、教練 3 名,每場賽事選手席應至少有 1 名教練。
- 2. 球員:最少 12 名,最多 18 名。
- 四、 球隊人數規定:
- 罰則
- (一)比賽規定將處以罰款及停權。違規者自通知日起 1 個月內必須繳交罰款,有關罰款的申訴,請依本賽事規定之申訴內容處理。當球隊、球員在比賽期間被該場賽事技術委員通知有關罰款時,
違規者在未繳交罰款前將無法再參加下一個本會舉辦的賽事,同時將再處以額外的罰款。 - (二)若總教練、教練或球員被驅逐出場或遭到禁賽,則必須立即離場,不得留在場內或坐於看台上,亦不得於下一場比賽出賽,被禁賽之隊職員均不得到球場,若違反規定經查違規屬實(錄影、照相、人證),
將再提報本會技術暨紀律委員會加重議處。
- (一)比賽規定將處以罰款及停權。違規者自通知日起 1 個月內必須繳交罰款,有關罰款的申訴,請依本賽事規定之申訴內容處理。當球隊、球員在比賽期間被該場賽事技術委員通知有關罰款時,
項目 違規行為 罰款 停權 1 球隊未能遵守有關球衣顏色或相關規定 $4,000 2 球隊未能遵守運動場館使用和維護的規定
飲酒(含酒精之飲料)、吸菸、嚼菸草、嚼檳榔及啃食瓜子$5,000 (須恢復原狀) 3 未能依規定時間提交攻守名單 $5,000 4 使用不合格球棒 $5,000 5 暴力丟擲裝備 $5,000 6 球隊領隊職員、教練、球員被判驅逐出場 $8,000 1場 7 被判驅逐出場卻未離開球場 $10,000 0至3場比賽 8 任何拖延或加速比賽,影響比賽成績違反運動精神 $10,000 0至3場比賽 9 意圖衝撞裁判、球員,必須被用力阻隔者 $10,000 0至3場比賽 10 休息區隊職員衝入場內的行為(非肢體暴力) $10,000 0至3場比賽 11 導致休息區球員全部衝入球場的行為 $10,000 0至3場比賽 12 從休息區丟擲裝備或物品至場上 $10,000 0至6場比賽 13 故意向擊球員投擲觸身球 $10,000 1至4場比賽 14 打者惡意衝向投手丘 $10,000 1至4場比賽 15 向裁判方向丟擲裝備 $10,000 1至6場比賽 16 對裁判比出不尊敬手勢 $10,000 1至6場比賽 17 針對裁判的不適當批評(例如以不雅言語辱罵或
揶揄嘲諷裁判)(以該場次執法裁判認定)$10,000 1至6場比賽 18 故意向打擊者頭部投球 $15,000 3至6場比賽 19 肢體碰撞裁判 $15,000 3至8場比賽 20 打架 $15,000 3至8場比賽 21 使用變造球棒 $15,000 7至8場比賽 22 以言語、肢體行為,挑釁及冒犯球迷或對方球隊 $15,000 5至10場比賽 23 以肢體行為冒犯大會相關人員 $15,000 0至6場比賽 24 不服從大會判決而引發棄權罷賽(沒收本賽事資格) $15,000 取消本賽事比賽成績並送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編輯] 賽事規則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規則及世界少棒聯盟規則。
- 比賽用球:
- U10/U12組:需有本會認可之軟式用【J 號】球。
- U15組:需有本會認可之軟式用【M 號】球。
- U18組:需有本會認可之【硬式】用球。
- 球棒:
- U10及U12組:鋁棒需有日本 JSBB 認證少年軟式用且長度不得超過 32 吋(82 公分),木棒不受材質之限制。
- U15組:鋁棒需有日本 JSBB 認證且長度必須超過 32 吋(82 公分),木棒不受材質之限制。
- U18組:
- 1. 依據世界棒壘球總會或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定公佈之製造公司、廠牌之金屬球棒,及最新公布之木質球棒。
- 2. 球棒規定:長度不得超過 34 吋,直徑不超過 2 5/8 吋,重量不得低於長度減 3 盎司(-3oz),且必須是光滑、圓形、堅硬的鋁棒,球棒上須印有「擊球彈性係數標準(BBCOR)」或「USAbat」擇一認證標章才可於比賽中使用。
- U18女子組:
- 1. 依據世界棒壘球總會或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定公佈之製造公司、廠牌之金屬球棒,及最新公布之木質球棒。
- 2. 球棒規定:長度不得超過 36 吋,直徑不超過 2 3/4 吋",重量不得低於長度減 5 盎司(-5oz),且必須是光滑、圓形、堅硬的鋁棒。
- 裝備及護具:建議投手、野手皆須穿戴護襠;捕手護具須包括罩雙耳頭盔、面罩、懸垂式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打擊者頭盔需配置安全帽扣帶並合乎標準,以降低比賽期間之危險性。如缺任何乙項,
大會將警告 1 次,第 2 次得將總教練驅逐出場。 - 各隊應於開賽前 40 分鐘(電視轉播 60 分鐘)前向大會提交攻守名單(1 份 5 張)及「出賽人員(含教練)之證件正本」(含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明),此份名單為正式攻守名單,
如有違規球員者除沒收該場比賽,失職人員將再提報本會技術委員會懲處。
- 註:證件查核方式為有照片的證件(皆須繳交正本,每一場都須繳交)。
- 1. 有照片之身分證或健保卡或護照正本。
- 2. 無照片之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需附上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等有照片證件佐證,缺一則該球員無法出賽。
- 註:證件查核方式為有照片的證件(皆須繳交正本,每一場都須繳交)。
- 報名表內之隊職員始能進入選手席,違者將總教練驅逐出場。
- 所有當場要出賽之球員皆須排入連續的打擊順序中。
- 若任一選手開賽後,因傷須退場,則該名打者之打序可跳過,不會有罰則。若該名受傷球員經醫護人員評估後可再回到比賽,僅允許該球員回到原打序。
- 遇天候不良或其他不可預期因素,裁判在判定是否宣告截止比賽前,必須等待兩次 30 分鐘,如持續無法排除中斷因素,則比賽宣布終止。假如已經完成 3 局並且裁判也宣告截止的比賽,即結束比賽為正式比賽,
如未完成 1 局則取消。 - 當擊球員擊出全壘打,不允許隊職員在回本壘前去碰觸球員(跑壘指導員除外),未遵守此規定,第一次球隊將被警告,再犯者則球隊總教練將被驅逐出場。
- 當擊球員擊出安打,或跑壘員跑回本壘得分時,均不允許隊職員離開選手席,未遵守此規定,若無發生妨礙行為時,第一次球隊將被警告,再犯者則球隊總教練將被驅逐出場;若有發生妨礙行為時則停止比賽,
宣判最靠近本壘之跑壘員出局,其他跑壘員退回已佔有之壘。 - 跑壘員有意圖地以危險且粗暴的身體動作去衝撞、或是觸碰野手,跑壘員除當場會被判出局且不得再上場進行比賽(即被判退場),並將處以於次 2 場比賽中禁賽,且視為比賽停止球,
其他的跑壘員必須回到投球當時所佔有的壘包。滑壘不得刻意滑向守備員,以觸碰壘包意圖為原則。
- 裝備及護具:建議投手、野手皆須穿戴護襠;捕手護具須包括罩雙耳頭盔、面罩、懸垂式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打擊者頭盔需配置安全帽扣帶並合乎標準,以降低比賽期間之危險性。如缺任何乙項,
- 投手規定
休息天數 U10/U12組 U15/U18組 強制脫離投手職務 85 球 95 球 4 天 66 球(含)以上 76 球(含)以上 3 天 51-65 球 61-75 球 2 天 36-50 球 46-60 球 1 天 21-35 球 31-45 球 不受隔場限制 20 球(含)以內 30 球(含)以內
- 1. 一日比賽中投手不得投球超過 85/95 球,但面對同一擊球員或代打時,則可至完成結果或該半局結束,同時必須強制脫離投手職務。
- 2. 投手投球數計算方式為:該投手面對最後一名打者時第一球(未投出)的累積球數。
- 3. 「投手犯規」或「不法投球」,無論是否已把球投向擊球員,皆視為投球,計入該投手之「投球數」中。
- 4. 任何情況下,一名球員不可連續 3 日擔任投手。
- 5. 投手於比賽中投出 41 球(含)以上者,不得於同一日再擔任捕手。
- 6. 一場比賽中擔任捕手超過 3 局,則不得於同一日中出任投手,若擔任捕手 3 局(含)以下,並於同一日中擔任投手,投球數 U10/U12組 21 球(含)以上,U15/U18組 31 球(含)以上,則同一日中不可再擔任捕手。
- 7. 比賽如因天黑、天候或其他因素保留,而於次曆日復賽時,於保留當時之投手若投球數在 40 球(含)以下,可於復賽時繼續投球,且依下列情況計算其投球數:(1) 保留比賽時,投球數 20(含)以下者,
復賽時投球數從 0 起算。(2) 保留比賽時,投球數 21 至 40 球者,復賽時依原投球數起算。 - 8. 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己隊投手之投球數。球數則以現場公開之投球顯示器為準。
- U10/U12組比賽中順位進壘之跑壘員,嚴禁使用前撲式(頭、手、胸向前式)滑壘,違者被判出局。
- U10/U12組比賽中投手投球時,球尚未經過本壘板,跑壘員不得先行離壘。違者警告 1 次,第 2 次跑壘員判出局,若 2 人以上同時發生,則判最靠近本壘之跑壘員出局。
- 禮貌性代跑:
- 1. 在兩出局後,投手或捕手上壘時,則投捕打序前之最後出局隊員得代跑,而該名被代跑的投手或捕手可繼續但任投捕職務。
- 2. 若兩出局後,投手捕手都在壘上時,皆可以使用,前位跑者由該局第一個出局者代跑,後位由第二個出局者代跑。
- 3. 欲採用禮貌性代跑前必須先告知主審。
- 任一選手得在比賽中隨時再上場守備。
- 註1. U10/U12組任一投手離開投手職務,不可於該場再回任投手。
- 註2. U15/U18組任一投手轉任野手職務,可於該場再回任投手乙次,若該選手退場休息後再上場僅能擔任野手職務。
- 加速比賽特別規定:
- 1. 若兩隊得分比數,3 局相差 15 分,4 局相差 10 分,5 局相差 7 分,即截止比賽。
- 2. 守方向主審表達欲以「故意四壞球」保送擊球員,此項決定可於該打席前或打席進行中提出。1 場比賽中,1 位球員只能被「故意四壞球」保送 1 次。
- 3. 野手集會含捕手每局限 1 次,時間以 30 秒鐘為限(逾時計教練技術暫停 1 次),第 2 次計教練技術暫停 1 次。每場限 3 次野手集會,第 4 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則每 3 局限 1 次。
- 4. 教練滯留投手丘(場內)時均視為技術暫停,每位投手一局中允許 1 次教練技術暫停,時間以 30 秒為限,第 2 次則須更換投手(原投手得擔任其他守備位置)。每場第 3 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
延長賽時則每 3 局限 1 次教練技術暫停。攻擊時 1 局允許暫停 1 次,時間以 30 秒為限,每局第 2 次時,則視同該隊教練技術暫停 1 次,每場限 3 次攻擊暫停,第 4 次(含)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 1 次,
延長賽時則每 3 局限 1 次。 - 5. 攻守交換限於 90 秒內完成,攻方第三出局數完成時開始計算,若遇捕手著裝則可再延長 20 秒。
- 6. 更換投手時含投捕交談,限於 100 秒內完成,依教練暫停時開始計時。
- 7. 教練技術暫停後更換投手含投捕交談,限於 120 秒內完成,依教練暫停時開始計時。
- 8. 前述之時間限制均含投手練投、野手傳接及擊球員就擊球區,逾時將取消投手練投。
- 9. 一、三壘壘上有跑壘員時,投手需於 12 秒內(二壘壘上有跑壘員時需 15 秒內)將球投出(時間之計時由投手持球看向捕手及擊球員站在打擊區看向投手時,開始計算秒數),每場每隊投手持球逾時時,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均判壞球一顆。 - 10. 壘上無跑壘員時,投手 20 秒內未將球投出判壞球一顆(時間由捕手持球後開始計算);擊球員經裁判催促準備打擊,若無法及時完成時,則判好球一顆。
- 11. 上述計時均以裁判手上計時器認定。
- 12. 若為配合電視轉播、球員替換或其他因素而產生的逾時,則不受前述之時間限制。
- 分區預賽賽制:
- 1. 賽制:採分組循環賽制,每場比賽時間為 90 分鐘(剩 10 分鐘內不開新局,即比賽過 80 分鐘起不開新局)。
- 2. 局數:U10/U12組每場比賽正規局數 6 局,U15/U18組則為 7 局。
- 3. 名次判定:勝隊得 3 分積分,敗隊得 0 分積分,平手雙方球隊各得 1 分積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列順序處理
- (1)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組合 a. 勝隊為優先 b. 擊球員上壘數多者 c. 投手投球數較少者 d. 抽籤。(註:擊球員上壘數計算方式為:壘打數+四壞球數+觸身死球數+失誤上壘數)
- (2) 三隊(含)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對戰組合之對戰優質率(TQB)值大小順序直接決定各隊排名,若對戰優質率(TQB)值相同時,以抽籤決定排名。
- 4. 晉級全國賽名額(依各區報名隊伍數進行比例分配)
- 註:離島球隊得保障名額,晉級全國賽。
- 全國賽賽制:分兩階段進行
- 1. 第一階段為小組循環賽
- a、 賽制:採分組循環制。
- b、 局數:U10/U12組每場比賽正規局數 6 局,U15/U18組則為 7 局。
- c、 名次判定:勝隊得 3 分積分,敗隊得 0 分積分,平手雙方球隊各得 1 分積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列順序處理
- (1)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組合 a. 勝隊為優先 b. 擊球員上壘數多者 c. 投手投球數較少者 d. 抽籤。(註:擊球員上壘數計算方式為:壘打數+四壞球數+觸身死球數+失誤上壘數)
- (2) 三隊(含)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對戰組合之對戰優質率(TQB)值大小順序直接決定各隊排名,若對戰優質率(TQB)值相同時,以抽籤決定排名。
- d、 晉級第二階段名額
- 1. 第一階段為小組循環賽
- 2. 第二階段為八強排名賽
- a、 賽制:採單敗淘汰賽制,每場比賽時間為 100 分鐘(剩 10 分鐘內不開新局,即比賽過 90 分鐘起不開新局)。
- b、 局數:U10/U12組每場比賽正規局數 6 局,U15/U18組則為 7 局。
- c、 每場比賽均賽至分出勝負為止,若正規局數結束或比賽時間終了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進入延長賽,延長賽起採用採突破僵局制。
- d、 突破僵局制:
- (1) I. 延長賽第 7 局起(U15/U18組則為 8 局)採用攻方從無人出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沿用第 6 局(7 局)的打序,如第 6 局結束時的最後一名打者為第 4 棒第 7 局的打者將從第 5 棒開始,而二壘跑者為第 4 棒。第 8 局延續第 7 局的打序,以後每局亦同。
- (2) 突破僵局制成績計算方式:
- 甲、壘上跑者不算(個人)得失分,不算(球隊)失分率。
- 乙、其他個人紀錄,計算至比賽結束。
- (3) 球隊比賽分數只記錄至第 6 局(U15/U18組為 7 局)結束止,但計算勝負,如遇連續下雨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 e、 如遇連續下雨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編輯] 本屆賽制
- U10混合組:
- (一)分區賽(共 11 隊晉級全國賽):
- 北區小組賽:共 60 隊分 20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北區晉級賽。
- 北區晉級賽:共 20 隊分 7 組採循環賽制(庚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全國賽。
- 中區小組賽:共 18 隊分 6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中區晉級賽。
- 中區晉級賽:共 6 隊分 2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全國賽。
- 南區小組賽:共 15 隊分 5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南區晉級賽。
- 南區晉級賽:共 5 隊分 2 組採循環賽制(乙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全國賽。
- (二)全國賽:
- 預賽:共 12 隊分 4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2 名晉級決賽。
- 決賽:8 隊進行單淘汰排名賽。
- U12混合組:
- (一)分區賽(共 24 隊晉級全國賽):
- 北區小組賽:共 66 隊分 22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北區晉級賽。
- 北區晉級賽:共 22 隊分 8 組採循環賽制(庚、辛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2 名(庚、辛組取 1 名)晉級全國賽。
- 北區復活賽:共 8 隊分 2 組採單敗淘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全國賽。
- 中區小組賽:共 20 隊分 7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中區晉級賽。
- 中區晉級賽:共 7 隊分 3 組採循環賽制(甲、乙組採三戰兩勝制),甲、乙取 1 名,丙組取 2 名晉級全國賽。
- 南區小組賽:共 22 隊分 7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南區晉級賽。
- 南區晉級賽:共 7 隊分 3 組採循環賽制(甲、乙組採三戰兩勝制),甲、乙取 1 名,丙組取 2 名晉級全國賽。
- (二)全國賽:
- 預賽:共 24 隊分 8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決賽。
- 決賽:8 隊進行單淘汰排名賽。
- U15混合組:
- (一)分區賽(共 12 隊晉級全國賽):
- 北區小組賽:共 49 隊分 17 組採循環賽制(P、Q 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晉級北區晉級賽。
- 北區晉級賽:共 17 隊分 6 組採循環賽制(己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甲、乙組取 2 名)晉級全國賽。
- 中區小組賽:共 11 隊分 4 組採循環賽制(D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晉級中區晉級賽。
- 中區晉級賽:共 4 隊分 2 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晉級決賽。
- 南區小組賽:共 12 隊分 4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1 名晉級中區晉級賽。
- 南區晉級賽:共 4 隊分 2 組採三戰兩勝制,各組取 1 名晉級決賽。
- (二)全國賽:
- 預賽:共 12 隊分 4 組採循環賽制,各組取 2 名晉級決賽。
- 決賽:8 隊進行單淘汰排名賽。
- U18混合組:
- (一)分區賽(共 8 隊晉級全國賽):
- 北區小組賽:共 9 隊分 3 組採循環賽制,A組取 2 名,B、C組取 1 名晉級全國賽。
- 中區小組賽:共 3 隊採循環賽制,取 2 名晉級全國賽。
- 南區小組賽:共 3 隊採循環賽制,取 2 名晉級全國賽。
- (二)全國賽:8 隊進行單淘汰排名賽。
- U12女子組:
- (一)全國賽:
- 預賽:共 7 隊分 2 組,A組採循環賽制、B組採雙敗淘汰賽制。
- 決賽:各組第一二三名進行排名賽。
- U18女子組:
- (一)全國賽:共 3 隊採循環賽制。
[編輯] 參賽隊伍
[編輯] U10混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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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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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區
南 區
離 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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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U12混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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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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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區
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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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U15混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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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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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區
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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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U18混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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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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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區
南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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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U12女子組
| 1 花蓮水源 |
2 魔法師 |
3 閃電女孩B
| |
| 4 基隆ENJOY |
5 好棒無極限 |
6 鎮西快樂少女 |
7 閃電女孩A
|
[編輯] U18女子組
| 1 好棒無極限紅 |
2 好棒無極限藍 |
3 台南女中
|
[編輯] 參賽名單
[編輯] U10混合組賽程
[編輯] U12混合組賽程
[編輯] U15混合組賽程
[編輯] U18混合組賽程
[編輯] U12女子組賽程
[編輯] U18女子組賽程
[編輯] 各類獎項
- 團體獎:
- 1. 全國賽前 4 名優勝球隊,每隊發給團體錦旗乙面以資鼓勵。冠軍隊加贈冠軍紀念T恤。
- 2. 全國賽前 8 名球隊,將頒發個人獎牌,以資鼓勵。
- 3. 全國賽前 8 名球隊中,若違反相關規定經主辦單位撤銷成績名次時,得由下一名次球隊依序遞補名次,遞補球隊以前 8 名為限。
- 為鼓勵選手每場比賽,發揮運動精神,全力以赴,每場全國賽賽事,將頒發最佳精神獎于兩隊各一名選手。
類別 獎項 U10混合組 U12混合組 U15混合組 U18混合組 U12女子組 U18女子組 團體獎 球隊名次 1KEEP學院
2NBA港湖紅
3松體社區紅
4中大紅襪TB10
5台中仁美J
6力量河馬紅
7台中北勢雷爵白
8元子彈1三峽陸戰
2KEEP學院A
3NBA港湖紅
4台北波特
5台鋼熊快樂C
6盛樂地大黃蜂
7NBA港湖藍
8中大紅襪紅1親子勇士藍
2台中健行小牛J
3中大紅襪
4WHB魔法師
5新竹青山社區虎
6活力社區
7台中向上
8竹風少年1野牛男孩
2台中向上U18
3中大紅襪OB
4NBA港湖
5台中騎士
6高雄酷棒鯊魚
7TBA
8永康社區青棒1閃電女孩A
2花蓮水源
3閃電女孩B
4好棒無極限
5鎮西快樂少女
6魔法師1好棒無極限藍
2台南女中
3好棒無極限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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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U10組
U12組
U15組
U18組
[編輯]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