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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BsBall:編輯討論/管理員提名、退場規章
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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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是經由2007-09-08第二次聚會討論,決定將「管理員提名、退場規章」以單獨頁面方式提交社群全體於網路上進行充分溝通,最後形成共識。此處先以提案者的提議(以下部分內容轉錄自編輯討論版)加上本站現有的獎勵制度為初稿,請各位用戶將意見發表至下方。您的意見是形成共識的第一步,請踴躍提議:
- 附註:聚會中另有提及頁面編輯政策、社群推廣等相關議題,請前往:TwBsBall:編輯討論/第二次聚會議題討論。
- 本討論暫定於聚會後2周提報投票(9月22日移交投票區)
目次 |
[編輯] 管理員提名規章
[編輯] 目前規章
目前本站已訂有的獎勵制度如下:
- 系統管理員
- 專業能力:具備系統管理能力者,負責本站軟硬體系統維護及管理。
- 頁面管理員
- 專業條件:具備頁面管理能力者,負責本站頁面內容的編輯、維護、分類及管理。本身已具備頁面管理能力之使用者可直接升任;至於擁有見習管理員身份者,則於儲備訓練後,由具備管理能力者升任。
- 見習管理員
- 專業條件:培訓中之頁面管理員或系統管理員,負責本站頁面/系統之維護及管理,儲備訓練期長短不限,視管理能力之表現或個人意願決定是否晉級為頁面管理員或系統管理員。
由於以上規章並不完備,因此請大家集思廣益,共同完成更完整的規章。
[編輯] 討論中的規章
管理員提名應該有一個完善的規章,若能通過,所有提名作業時應該按照這個規章。
[編輯] 見習管理員
- 被提名人的基本要求。(實際編輯頁面開始?日、編輯數量?篇、編輯階級等)
- 我先起個頭,其他的請大家一起增補,最後條文再提交全體投票。建議(若有不同建議請直接回在這裡下方):至少具備「助理編輯」資格(參與時間:1個月以上、新增頁面數量:40頁以上、編輯次數:400次以上)滿2個月。這樣便規範了「見習管理員」參與時間需達3個月以上。 --台灣阿成(Talk) 14:05 2007年9月10日
- 至少具備「助理編輯」資格滿2個月。編輯數達2000以上。--大神~Johnny~(Talk) 14:13 2007年9月10日
- 至少具備「助理編輯」資格滿三個月;編輯數達兩千以上;無破壞頁面、惡意攻訐其他使用者、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未提及但違反本站宗旨之爭議行為(任何相關不良行為皆應在提名時提交討論)。再提名最短期限為兩個月以上。 - 櫻華亂舞(Talk) 16:09 2007年9月21日
- 轉貼自編輯討論區:「我傾向於使用者首次編輯後6個月始有資格提名管理員,落選管理員再提名則為3個月。--羅倫佐(Talk) 10:13 2007年8月22日」 --轉貼者:台灣阿成(Talk) 14:21 2007年9月11日
- 被提名人的參與程度。(編輯內容的樸實、參與討論的積極度等)
- 被提名人的參選意願。(請提名人事先詢問)
- 被提名人的參選政見。(在被提名後的?小時內提出否則視同落選等)
- 建議將「參選政見」改為「管理願景」。擔任管理員實際上是吃力不討好的,需要一股熱誠與願景。 --台灣阿成(Talk) 14:18 2007年9月10日
- 個人認為在限制時間內提出政見,似乎不是非常恰當。--大神~Johnny~(Talk) 14:20 2007年9月10日
- 被提名都是先徵詢過意見,在限期內出現回應應該也沒什麼不妥 --Tzuyi(Talk) 11:09 2007年9月11日
- 我是指不一定該位被提名者在限制的時間內有辦法進到館內發表,這樣可能不太好。--大神~Johnny~(Talk) 14:38 2007年9月11日
- 我覺得「見習管理員」的門檻可以不要太高、太嚴,但要有配套的退場機制(到現在都還沒人提),「頁面管理員」可以嚴一點(同樣要有退場機制搭配)。 --台灣阿成(Talk) 13:55 2007年9月11日
- 我想只需要硬性規定被提名人必須提出管理願景即可,既然往後被提名者都已先首肯被提名,自然會提出自己的規劃(我去年此時是跑去投票區發現自己突然被阿吉兄提名見習,嚇了一跳...)。若是被提名者出現對管理職務毫無看法的情形,使用者自然會投下否決票。--羅倫佐(Talk) 15:31 2007年9月11日
- 如果規章通過根本就不會有所謂的硬性規定被提名人,因為提名有一項就是被提名人的參選意願,所以那句硬性被提名根本就矛盾相牴觸。不要提到以前你被提名的情形,現在就要去除以前有疑慮的部份所以才會有規章的出現。會有這點純粹只是就算他又意願擔任,可是他就一定有看法嗎?!不一定吧~ 像館內偶有鬧版,若有查出當時的確有管理員正在進行編輯動作,可是只編不管,這就有失管理員的責任~這類管理員就應該減少。我個人認為拉~編輯人人都可以編~可是既然要擔任管理員就要做到管理工作~至少在上來編輯時也要注意到管理的工作。純粹個人觀點~反正最後討論出來都還是要逐項投票表決~如果覺得管理方針不重要否定也可以 --Tzuyi(Talk) 14:30 2007年9月12日
- 您的話讓我無法反駁,那麼,只好請T大開投票罷免我吧!這樣是否比較完美呢?相信大部分使用者都跟您持有相同意見的!就算是突然出現一大堆新註冊帳號灌票,我也無怨無悔!我只是覺得一年4個月來辛辛苦苦也做了不少事(也吵了不少架XD),但您執意死咬管理成效的問題(難道其他使用者不能提醒我有鬧版嗎?),好灰心,不過還好我臉皮厚,死後我會繼續留在維基館的,您放心!--羅倫佐(Talk) 23:34 2007年9月12日
- 執意死咬..這句話恐怕不妥吧?! 現在還是在討論階段我只是說明個人觀點..因為這個規章的草案是我提出..所以我來說明我提出的意見..這不是死咬而是解釋..也說的很清楚每個都會逐項投票..如果這點被否決那就不會列入規章之中。 --Tzuyi(Talk) 23:44 2007年9月12日
- 註冊未滿一定時間的根本不應該有投票權,何來灌票之有?原來維基管理員都是這樣看待新用戶的?--力奇(Talk) 23:50, 12 9月 2007
- 本館投票限制:未註冊使用者及未有編輯記錄者無投票權利。所以我難免會被害妄想一下,請您體諒,所有管理員應該就是我最孬種吧XD,相信其他管理員都不會認為新使用者會狂灌罷免票的,我只是很卑微的希望大家能認同我的貢獻而已,沒別的意思,更不是針對新進使用者,事實上我非常歡迎啊!新聞頁面現在基本上就是我跟大神弟二人互相掩護,好累,問題是大家都是業餘無償幫忙,各自有各自的生活要顧,只能期望多一些大大能加入館內各方面的編輯,感謝您的提醒!--羅倫佐(Talk) 13:27 2007年9月13日
- 提名人提名該用戶的原因。(提名人總是對該用戶有所了解才會提名,所以提名人應該要寫一些東西)
- 提名人的基本要求。(某階級之上才可進行提名的作業)
[編輯] 頁面管理員
- 被提名人的基本要求。(實際編輯頁面開始?日、編輯數量?篇、編輯階級等)
- 被提名人的參與程度。(編輯內容的樸實、參與討論的積極度等)
- 被提名人的參選意願。(請提名人事先詢問)
- 被提名人的參選政見。(在被提名後的?小時內提出否則視同落選等)
- 建議將「參選政見」改為「管理願景」。擔任管理員實際上是吃力不討好的,需要一股熱誠與願景。 --台灣阿成(Talk) 14:18 2007年9月10日
- 個人認為在限制時間內提出政見,似乎不是非常恰當。--大神~Johnny~(Talk) 14:20 2007年9月10日
- 提名人提名該用戶的原因。(提名人總是對該用戶有所了解才會提名,所以提名人應該要寫一些東西)
- 提名人的基本要求。(某階級之上才可進行提名的作業)
[編輯] 系統管理員
- 被提名人的基本要求。(實際編輯頁面開始?日、編輯數量?篇、編輯階級等)
- 被提名人的參與程度。(編輯內容的樸實、參與討論的積極度等)
- 被提名人的參選意願。(請提名人事先詢問)
- 被提名人的參選政見。(在被提名後的?小時內提出否則視同落選等)
- 建議將「參選政見」改為「管理願景」。擔任管理員實際上是吃力不討好的,需要一股熱誠與願景。 --台灣阿成(Talk) 14:18 2007年9月10日
- 個人認為在限制時間內提出政見,似乎不是非常恰當。--大神~Johnny~(Talk) 14:20 2007年9月10日
- 提名人提名該用戶的原因。(提名人總是對該用戶有所了解才會提名,所以提名人應該要寫一些東西)
- 提名人的基本要求。(某階級之上才可進行提名的作業)
[編輯] 其他意見
- 管理員的條件應該還要加上:不管是見習管理員或頁面管理員,都不應該有自以為維基館是自己的館的觀念,強烈排他除他人意見,上演成群結黨的對抗戲碼。既然是大家協作就應該和諧、冷靜、理性處理事情,不應該過度情緒化、謾罵、笑裡藏刀。所有事情總有解決的方案,不必往死胡同裡走。請大家放寬心!--kkii(Talk) 23:58, 13 9月 2007
- 最近kkii學姐對於使用者結黨之事表達憤怒,小弟深感理解與遺憾,我這邊必須要重申我的立場:個人非常希望館務能順暢而有效率的進行下去,對我這個新貧階級來說,上班已經非常疲累,能夠撥給維基館的時間自然不能與正職相比,但一直以來自認都是苦幹實幹地為維基館付出,假如各位使用者對於解決問題興趣都不大,我也只能繼續我身為管理員所能做的編輯行為。總之,大家都是為了台灣棒球留下歷史,除了幾位會在聚會露面外,基本上也只是悶在電腦後的重度網路使用者,我所希望的,無非是拋磚引玉,希望更多新進使用者,能在較寬鬆的監督指導下,跨出在館內進行編輯的第一步,這一點是我從進入維基館第一天,就念茲在茲的想法!--羅倫佐(Talk) 23:33 2007年9月15日
[編輯] 管理員退場規章
[編輯] 討論議題
[編輯] 其他意見
- 以下轉錄自Archi意見:
1.連續183天未曾編輯者、低於20頁實質頁或未行使職權者 2.連續編輯三次非法或不當頁面,經人檢舉或勸告,拒絕改正者。 3.館內言行不當,多次引發衝突經仲裁委員確認者。 4.因各類因素請辭者。 5.無論何人發現管理階級不適任,皆可提請罷免,被罷免人可陳述意見。 6.罷免管理層級人員,需管理層級人數2/3通過,才得行成罷免。 7.如提請罷免者,認為罷免理由消失可在罷免投票結束前撤回罷免。 8.未被罷免成功者三個月內不得再對同一人提起罷免。 9.已被罷免者一年內不得再被提名為管理階層
- 態度傲慢、語氣由上對下、倚老賣老,經使用者向仲裁委員投訴並查證屬實、並經委員投票通過3次者。
- 連續30天(就算移民,一個月時間也應該足夠佈置好電腦使用環境,除非死亡)未曾編輯者
- 30天未編輯要砍帳號,我又不是天天在球場拍照片,時間配合才有可能去拍球員照片,一定都會超過30天,提出這種建議的人,那就麻煩你以後負責去拍照,另外,維基館的資料是任何人都可以編輯的,但是如果沒有完整的資料佐證,那跟坊間的八卦雜誌有何不同,棒球迷來這邊是要得到正確的資料,而不是道聽塗說的八卦。--貓(Talk) 19:25, 2007年9月13日
- 貓兄,羅倫佐是指管理員連續30天沒有編輯要拔掉管理員的職務,沒有說30天未編輯要砍帳號啦~--大神~Johnny~(Talk) 19:30 2007年9月13日
- 我一進來看到30天就覺得很不爽,大家是愛棒球才會加入這裡,但是硬性規定某些規則,只會讓其他有心想參與的同好卻步,況且有些球員的近況資料,也未必能夠常常得知更新。--貓(Talk) 19:44, 2007年9月13日
- 為何老是要扯上同是獅迷如何如何的,現在爭論的議題是維基館的事務,與獅隊一點關係都沒有,難道同一隊的球迷就必須在所有事情上都要意見一致,否則就會輸球?回歸理性討論,別再牽強附會了。--jitcji(Talk) 23:46 2007年9月15日
- 言行違反台灣棒球維基館宗旨之兩大原則之「互助共享原則」者:無法容忍不同觀點與立場、傷害新手用戶,經向仲裁委員會檢舉並查證屬實,交付投票罷免。--jitcji(Talk) 16:23 2007年9月17日
就事論事,不用扯到同為獅迷的身上去,並不是每個人天天都有空閒掛在網路上,而球員資料也不是隨手可得,可能因緣際會碰到了,才會編輯,任何對維基館資料編輯的人,都是有貢獻的。--貓(Talk) 20:23 200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