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粉絲專頁

113年全國五人制棒球錦標賽(公開組)

分享此網頁到Facebook
分享此網頁到Plurk
分享此網頁到百度搜藏
分享此網頁到Twitter
分享此網頁到Del.icio.us
最近作者:Catcher320 2024年6月28日 (星期五)14:28
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24年6月28日 (五) 14:28由Catcher320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較早的版本 | 察看最近更改版本 (差異) | 較新的修訂版本→ (差異)
跳轉到: 導覽搜尋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賽事 > 國內賽事 > 全國五人制棒球錦標賽

全國五人制棒球錦標賽
春季聯賽 梅花旗 海峽盃 爆米花聯盟 海峽聯賽 大專盃 人言盃 飛躍盃 系際盃 台啤盃 桃園盃 安永鮮物盃 大專夏季區域聯賽 愛麗購盃 臺南市成棒巡迴賽
第1屆 | 第2屆(公開組U18組) | 第3屆(公開組U18組
三級棒球國際賽事列表 | 國際棒球項目列表 | 台灣棒球賽事列表 | 台灣停辦棒球賽事列表
全國五人制棒球錦標賽.png

目次

[編輯] 賽事簡介

{"pagename":"113%E5%B9%B4%E5%85%A8%E5%9C%8B%E4%BA%94%E4%BA%BA%E5%88%B6%E6%A3%92%E7%90%83%E9%8C%A6%E6%A8%99%E8%B3%BD%EF%BC%88%E5%85%AC%E9%96%8B%E7%B5%84%EF%BC%89","localurl":"%2Fwiki%2Findex.php%3Ftitle%3D","ymp":0,"human":1,"row6":0,"countdown":0,"arg1":"2024%2F02","id":"DGPK-FC","title":"","from":"2024%2F02%2F26","to":"2024%2F02%2F27","more":"","shift":"","st":{"placeholder":null,"div":"margin-left%3A40px%3Bfloat%3Aright%3B"},"links":{"placeholder":null},"p-links":{"placeholder":null},"n-links":{"placeholder":null}}

[編輯] 賽事資訊

  • 賽事名稱:113年全國五人制棒球錦標賽(公開組)
  • 宗  旨
    (一)提升台灣五人制棒球技術升級,推展台灣棒球運動。
    (二)培訓備戰2024年亞洲室內運動五人制項目以及2024年亞洲盃、世界盃五人制棒球錦標賽。

[編輯] 相關單位

[編輯] 參賽範疇

  • 球隊球員資格
  • (一)球隊:須符合下列資格
1. 球隊應以縣市代表隊之名稱報名參賽(每縣市限一隊參加)。
2. 各縣市得組明星隊(聯隊)報名參賽。
  • (二)教練:
需取得 C 級(含)以上之棒球教練證或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C 級(含)以上之壘球教練證。(教練證之認定須符合本會與中華民國壘球協會教練制度實施辦法)
  • (三)球員:
凡中華民國之國民於 941231 日(含)以前出生者(以國民身分證為憑)。
  • 球隊人數規定
1. 職員:領隊、總教練、教練、防護員等總計不得超過 4 名。
2. 球員:含隊長 8 名,男、女生各 4 名。
3. 球員不得同時報名兩隊或兩隊以上,若發生跨隊報名之情形,必須在教練會議中確認歸屬,如無法在教練會議中確認,則取消該球員參賽資格。
  • 選拔
  • (一) 本錦標賽將遴選優秀選手組成中華五人制棒球代表隊,得代表我國參加 2024WBSC2 屆亞洲盃、世界盃五人制棒球錦標賽及 2024 年亞洲室內運動會五人制棒球項目。。
  • (二)
1. 代表隊教練團由總教練 1 名、教練 1 名共同組成,總教練由本次比賽之冠軍球隊總教練擔任之。總教練可推薦 1 名教練,須經選訓委員會同意後任命之。(註:冠軍隊總教練因故無法擔任代表隊總教練時,
  則由亞軍隊總教練遞補之,若再因故無法擔任時則由選訓委員會指派之。)
2. 各隊報名之領隊及運動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僅適用國內行政作業,國際賽事由協會指派。
  • (三)選手之產生,依下列原則選拔:
1. 由總教練遴選出 16 名選手為中華五人制棒球培訓隊,其中冠軍隊 4 人、亞軍 3 人、季軍 2 人、殿軍 1 人,後面名次名額不得超前面名次,若參賽隊伍不足 10 隊,則得由排名前者入選補足員額,符合 88 女之規定,
  並經由選訓同意後組成之。
2. 本代表隊經由培訓後,遴選出代表選手 8 名,需符合 44 女之規定,並經由選訓同意後組成之。
  • 罰則
(一)違反比賽規定將處以罰款及停權。違規者自通知日起 1 個月內必須繳交罰款,有關罰款的申訴,請依本賽事規定之申訴內容處理。當球隊、球員在比賽期間被該場賽事技術委員通知有關罰款時,
   違規者在未繳交罰款前將無法再參加下一個本會舉辦的賽事,同時將再處以額外的罰款。
項目 違規行為 罰款 停權
1 球隊未能遵守有關球衣顏色或相關規定 $4,000
2 球隊未能遵守運動場館使用和維護的規定
飲酒(含酒精之飲料)、吸菸、嚼菸草、嚼檳榔及啃食瓜子
$5,000 (須恢復原狀)
3 未能依規定時間提交攻守名單 $5,000
4 暴力丟擲裝備 $5,000
5 球隊領隊職員、教練、球員被判驅逐出場 $8,000 1場
6 被判驅逐出場卻未離開球場 $10,000 0至3場比賽
7 拖延爭議 $10,000
8 意圖衝撞裁判、球員,必須被用力阻隔者 $10,000 0至3場比賽
9 休息區球員衝入場內的行為(非肢體暴力) $10,000 0至3場比賽
10 導致休息區球員全部衝入球場的行為 $10,000 0至3場比賽
11 從休息區丟擲裝備或物品至場上 $10,000 0至6場比賽
12 向裁判方向丟擲裝備 $10,000 1至6場比賽
13 對裁判比出不尊敬手勢 $10,000 1至6場比賽
14 針對裁判的不適當批評(例如以不雅言語辱罵或
揶揄嘲諷裁判)(以該場次執法裁判認定)
$10,000 1至6場比賽
15 肢體碰撞裁判 $15,000 3至8場比賽
16 打架 $15,000 3至8場比賽
17 以肢體行為冒犯球迷 $15,000 5至10場比賽
18 以肢體行為冒犯大會相關人員 $15,000 0至6場比賽
19 不服從大會判決而引發棄權罷賽(沒收本賽事資格) $15,000 取消本賽事比賽成績並送技術暨紀律委員會議處

[編輯] 賽事規則

  • 比賽規則:採用世界棒壘總會五人制棒球中文版規則。
  • 比賽用球:採用 BRETT Baseball5 之指定用球。
  • 比賽服裝:穿著運動服裝、帽子、平底運動鞋等適合之服飾。
  • 遇不可預期因素,裁判在判定是否宣告截止比賽前,必須等待兩次 30 分鐘,如持續無法排除中斷因素,則比賽宣布終止。
    假如已經完成 3 局並且裁判也宣告截止的比賽,即結束比賽為正式比賽,如未完成 1 局則取消。
  • 當擊球員擊出安打,或跑壘員跑回本壘得分時,均不允許隊職員離開選手席,未遵守此規定,若無發生妨礙行為時,第一次球隊將被警告,再犯者則球隊總教練將被驅逐出場;
    若有發生妨礙行為時則停止比賽,宣判最靠近本壘之跑壘員出局,其他跑壘員退回已佔有之壘。
  • 加速比賽特別規定:
1. 比數 3 局相差 15 分, 4 局相差 10 分,即截止比賽。
2. 攻守暫停每局限 1 次、每場限 2 次,時間 40

[編輯] 競賽行政

  • 賽事技術委員之職責
1. 賽事技術委員監督每場比賽。
2. 與裁判長(或召集人)確認裁判之指派,其最終決定權屬於賽事技術委員。
3. 執行本文件所述及競賽規程之規定。
4. 收集相關之統計及比賽報告資料。
5. 主持檢討競賽中之相關技術問題,及對參賽者紀律問題或球隊之抗議作成決議。
6. 每場比賽開始至少 30 分鐘前,賽事技術委員應向兩隊總教練取得打擊順序表,影印分送給裁判、記錄及其他相關人員。
  • 裁判
1. 每場比賽應至少指派三名裁判。
2. 每場比賽裁判之指派由裁判長單獨負責,但須獲賽事技術委員核可。
3. 比賽開始前裁判會議,由裁判負責人主持,競賽組、賽事技術委員共同出席。
4. 比賽期間,由裁判負責人填寫裁判報告書,尋求對裁判於比賽中執法表現之評價及意見。
  • 記錄:記錄員應負責彙整各隊球員之攻守記錄及百分比,並指出有傑出個人表現之球員姓名,且建立資料。
  • 工作人員:比賽之工作人員均由本會負責,工作人員應留於大會指定位置。
  • 抗議
1. 當球隊總教練認為「比賽規則」遭誤用或錯誤解讀而欲提出抗議時,應引用「比賽規則」向主審裁判提出。
  抗議提出後,主審裁判應暫停比賽,告知對方總教練、該場賽事技術委員及觀眾,說明抗議進行中。
2. 當主審被通知後,抗議應在10分鐘內以書面方式指出相關的棒球規則條文及保證金新台幣1萬元整一併呈送給該場賽事技術委員立即予以處理裁決。
  若抗議是發生在比賽結束時,提出抗議必須由球隊總教練通知該場賽事技術委員。賽事技術委員告知對方球隊、裁判抗議已被提出。
  該場賽事技術委員在諮詢競賽組組長、裁判員後會立即做成決議,對方球隊必須等到做成決議後才可離開球場。
3. 賽事技術委員對「有關規則」之任何裁決皆為最終裁決,不得申訴。
4. 假如抗議並非針對比賽行為,則應以書面方式向賽事技術委員會提出,並附新台幣一萬元現金,內容須說明抗議之事項及原因,並提出「應該」適用之適當處置措施。
  • 申訴
1. 申訴之摘要應轉交給賽事技術委員會,並附一份該申訴對象之裁決書(狀)及新台幣一萬元,摘要應敘述申訴人認為被違犯或未被採用之規則。
  只有賽事技術委員針對非關比賽規則所作成之裁決,才可成為申訴對象,而向賽事技術委員會提出。
  賽事技術委員會針對比賽規則之裁決為最終裁決,只有非關比賽規則之其他事項可以成為申訴對象。
2. 申訴書(狀)之提出限於賽後3小時內為之。
3. 申訴送達賽事技術委員會之後,賽事技術委員會立即開會,並於收到申訴書之後12小時內作成裁決,可能會對競賽中之後續比賽造成影響。
4. 本會於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負責將罰則及裁決書等,通知送達相關各方。
  • 最終處置(裁決):賽事技術委員會
1. 由賽事技術委員會負責比賽所有技術範疇。
2. 賽事技術委員會應執行本文所述與競賽規程之規定。
3. 由賽事技術委員依「比賽規則」所作之裁決,一概不受理申訴,只有與比賽規則無關的賽事技術委員之裁決,才可提交賽事技術委員會。
4. 凡比賽時發生棒球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將由賽事技術委員會仲裁,並有最終決定權。

[編輯] 本屆賽制

  • 一、採五局制。
  • 二、預賽:
1. 採分組循環賽制。
2. 採積分制,每場勝隊獲得積分 3 分,敗隊 0 分。
3. 若比賽至第 5 局結束仍無法分出勝負時,延長賽採突破僵局制。
4. 每組取前 2 名積分高者晉級決賽,積分相同者依下列順序排定:
a. 相互關係勝者為先
b. 相互關係 TQB 較優者
c.TQB 較優者
d. 擲銅板
1. 在正規局數(5 局)結束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進入延長賽(第 6 局)起採用。
2.6 局從無人出局開始進攻,沿用第 5 局的打序,第六局採一壘有人、第七局採一、二壘、第八局採滿壘開始進攻,後續每局都與第八局相同,
上半局進攻最後一名打者為一壘跑者,前一棒為二壘跑者,每局依此規則決定壘上跑者。
3.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 五、突破僵局制成績計算方式:
1. 壘上跑者不算(個人)得失分,不算(球隊)失分率。
2. 其他個人紀錄,計算至比賽結束。
3. 球隊比賽分數只記錄至第 5 局結束止,但計算勝負。
  • 六、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編輯] 參賽隊伍

1
台北市
2
台中市
3
新竹縣
4
桃園市
5
新北市

[編輯] 參賽名單

[編輯] 台北市

領 隊:黃士魁
總教練:李軾揚
教 練:黃義哲
管 理:陳識傑
球 員:余采芮鍾庭貴朱思語朱 翊陳湘寧王筱婷陳識傑周牧叡

[編輯] 台中市

領 隊:許光麃     副領隊:林華韋
總教練:林柏佑
教 練:楊憶珊
管 理:
球 員:李慧玫邱釔菱藍佑賢蕭佳慧王浩藍戴昱峰邱 郡施季定華

[編輯] 新竹縣

領 隊:高小芳     副領隊:蔡明松
總教練:許聖杰
教 練:何紀賢林晨樺
管 理:鍾志明
球 員:陳均愷蔡宜安何宇程張可欣范家薰劉鎧陞龍妍潓傅培絜

[編輯] 桃園市

領 隊:鄭林在
總教練:謝志弘
教 練:馮韋國
管 理:
球 員:謝鈺瀅林渝喬高家宜羅俊恩鍾宜芸李承勳李承憲羅紹延

[編輯] 新北市

領 隊:何健章
總教練:林敬民
教 練:周德賢陳建霖
管 理:黃柏芳
球 員:林定侖林欣鈴黃芃樺林芷堉凃昱豪李星儀林煌尹机崇宇

[編輯] 賽程表

[編輯] 預賽

預賽/五取二晉級
日期 場次 時間 主隊 對戰比數 客隊備註場地
02/26
星期一
1 09:00
新北市
20
新竹縣
開南
2 10:00
台北市
02
台中市
開南
3 11:00
新竹縣
02
桃園市
開南
4 12:00
台中市
20
新北市
開南
5 13:00
桃園市
20
台北市
開南
02/27
星期二
6 09:00
新竹縣
02
台中市
開南
7 10:00
桃園市
20
新竹縣
開南
8 11:00
台北市
20
新北市
開南
9 12:00
台中市
20
桃園市
開南
10 13:00
新北市
20
台北市
開南
{`AUTO`:1,`ORDER`:1,`DEBUG`:0,`NOREC`:``,`SCHDID`:`SCHEDULE-1`,`TITLE`:`預賽戰績排行`,`COLNAMES`:`#/球隊/勝場/敗場/積分/晉級/勝負記錄`,`POINTS`:`3/0/1`,`NOTE`:``,`CROSS`:``,`NORNK`:``,`ADVN`:0,`TOTALS`:0,`LN1`:`勝場 / 晉級`,`LN2`:``,`LN3`:`勝負記錄`,`LNC`:`black`,`HLMAX`:``,`HLMIN`:``,`THEME`:`0`,`STL_DIV`:`margin:10px 0 0 20px`,`STL_TAB`:`width:350px`,`STL_TTL`:``,`STL_COL`:``,`BNW`:``,`TEAMS`:[ ,{`name`:`台北市`,`alias`:``},{`name`:`台中市`,`alias`:``},{`name`:`新竹縣`,`alias`:``},{`name`:`桃園市`,`alias`:``},{`name`:`新北市`,`alias`:``}],`STH`:{ ,`4`:`background:orange;color:white`},`STC`:{ },`EVC`:{ ,`5`:`決賽/決賽`},`LAST`:null}

[編輯] 決賽

決賽
日期 場次 時間 主隊 對戰比數 客隊備註場地
02/27
星期二
11 14:00
1
台中市
20
桃園市
2
冠軍戰開南

[編輯] 各類獎項

  • 冠軍、亞軍各頒獎牌每人乙面,另將 58 名依預賽成績以
1. 積分高者
2. 總 TQB 較優者
3. 擲銅板方式排定。
類別 獎項 獲獎者 備註
團體獎 球隊名次
1
台中市
2
桃園市
3
新北市
4
台北市
5
新竹縣

[編輯] 中華培訓隊名單

總教練:林柏佑台中市
教 練:楊憶珊台中市
預 備:謝志弘桃園市
男選手:邱 郡台中市)、王浩藍台中市)、李承勳桃園市)、羅俊恩桃園市)、
    凃昱豪新北市)、林煌尹新北市)、周牧叡台北市)、施季定華台中市)。
女選手:藍佑賢台中市)、邱釔菱台中市)、李慧玫台中市)、蕭佳慧台中市)、
    鍾宜芸桃園市)、謝鈺瀅桃園市)、高家宜桃園市)、林渝喬桃園市)。
備 取:何宇程新竹縣)、王筱婷台北市)。
以上共計:教練 2 名、選手 16 名(台中市 7 名、桃園市 6 名、新北市 2 名、台北市 1 名)

[編輯] 相關頁面

[編輯] 相關新聞

[編輯]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