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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十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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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分及名次排定 | :*計分及名次排定 | ||
− | :: ㈠ | + | :: ㈠ 循環賽:預賽(限時<tt>100</tt>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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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先;二隊如為和局或三隊以上績分相同依下列決定之。 | ::::(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先;二隊如為和局或三隊以上績分相同依下列決定之。 | ||
::::(2)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失分率較少者為先。 | ::::(2)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失分率較少者為先。 | ||
::::(3)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得分率較多者為先。 | ::::(3)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得分率較多者為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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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 ::::(5)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 ||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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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t>1.</tt> <tt>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出,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2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tt> | :: <tt>1.</tt> <tt>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出,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2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tt> | ||
:: <tt>2.</tt> 投手可投變化球。 | :: <tt>2.</tt> 投手可投變化球。 | ||
− | :: <tt>3.</tt> <tt> | + | :: <tt>3.</tt> <tt>投手出場投球規定:(循環預賽依以下規範延續計算)每場比賽投手出場投球,採以30球為限(必頇更換投手),但不受隔日與隔場限制。<br> (複、決賽均依以下規範延續計算)採投手球數計算:1~30球:不受隔日與隔場限制31~85球:需休息一日,方可續擔任投手[投至85球可完成進行中最後一打席,<br> 必頇更換投手]<br> *若一日有二場比賽,投手當日採累計球數核定,不得超出85球,且依投手規範休息時程執行之。[投手投球之隔日起計]</tt> |
:: <tt>4.</tt> 只要是該場投手一旦離開投手職務,則不得再擔任該場投手及捕手,可轉任其他野手。 | :: <tt>4.</tt> 只要是該場投手一旦離開投手職務,則不得再擔任該場投手及捕手,可轉任其他野手。 | ||
:: <tt>5.</tt> 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投手投球(球數),投球(球數)以現場紀錄組之紀錄數據為準。 | :: <tt>5.</tt> 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投手投球(球數),投球(球數)以現場紀錄組之紀錄數據為準。 |
2018年11月16日 (五) 23:29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賽事 > 國內賽事 > 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
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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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賽事簡介
賽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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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
-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 協辦單位:臺北市議員陳炳甫服務處、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賽事規則
- 比賽規則:均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規定。
- 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證之硬式比賽球。
- 正規局數:六局。
- 提前結束:四局相差 10 分以上,五局相差 7 分以上。
- 比賽方式及制度:
- ㈠ 預賽—由大會安排(無抽籤)4隊一組,共計8組,以分組循環採六局積分制(限時100分鐘),每組取前兩名參加複賽。
- ㈡ 複賽—(晉級球隊重新抽籤參閱賽程圖)不限時間,決賽---採淘汰賽制(不限時間),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 ㈢ 採突破僵局制:
- 1. 複賽、決賽若六局結束時仍平手即採用。
- 2. 突破僵局比賽,進攻球隊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跑壘員開始進攻,進攻球隊承接第六局結束之棒次繼續比賽,打擊棒次之前兩棒依序在一壘跑壘員、二壘跑壘員;
延長一局未分出勝負,下一局打序應延續上一局打序;後續每局依照行之。※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 計分及名次排定
- ㈠ 循環賽:預賽(限時100分鐘)
- 1. 採積分制:每場之勝隊得二分,和局各得一分,敗隊0分,取積分高的前兩隊晉級。
- 2. 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 (1)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先;二隊如為和局或三隊以上績分相同依下列決定之。
- (2)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失分率較少者為先。
- (3)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總得分率較多者為先。
- (4)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安打總數(核對總局數)較多者晉級。
- (5)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 ㈡ 淘汰賽:複、決賽時採單敗淘汰制,(不設時間限制)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 投手特別規範:(預、複、決賽均按此規範延續計算)
- 1. 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出,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2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 2. 投手可投變化球。
- 3. 投手出場投球規定:(循環預賽依以下規範延續計算)每場比賽投手出場投球,採以30球為限(必頇更換投手),但不受隔日與隔場限制。
(複、決賽均依以下規範延續計算)採投手球數計算:1~30球:不受隔日與隔場限制31~85球:需休息一日,方可續擔任投手[投至85球可完成進行中最後一打席,
必頇更換投手]
*若一日有二場比賽,投手當日採累計球數核定,不得超出85球,且依投手規範休息時程執行之。[投手投球之隔日起計] - 4. 只要是該場投手一旦離開投手職務,則不得再擔任該場投手及捕手,可轉任其他野手。
- 5. 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投手投球(球數),投球(球數)以現場紀錄組之紀錄數據為準。
本屆賽制
- 預賽:32 隊分為 8 組,每組取兩隊晉級決賽。
- 複賽:16 隊進行單淘汰賽。
參賽隊伍
賽程表
預賽
決賽
各類獎項
- 團體獎:前四名各頒獎盃乙座及獎品。
- 個人獎:獲獎球員各頒發獎盃乙座及獎品。
類別 獎項 獲獎者 備註 團體獎 球隊名次 1[[]]
2[[]]
3[[]]
4[[]]個人獎 打擊獎 1[[]]([[]])
2[[]]([[]])
3[[]]([[]])打擊率0.
打擊率0.
打擊率0.打點獎 [[]]([[]]) 打點 全壘打獎 [[]]([[]]) 支 投手獎 [[]]([[]]) 勝 最有價值球員 [[]]([[]]) 教練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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