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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戰優質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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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得分率</B> = 總得分 ÷ | + | :<B>得分率</B> = 總得分 ÷ 總攻擊局數 |
− | :<B>失分率</B> = 總失分 ÷ | + | :<B>失分率</B> = 總失分 ÷ 總防守局數 |
:<B>對戰優質率(TQB) = 得分率 - 失分率</B> | :<B>對戰優質率(TQB) = 得分率 - 失分率</B> | ||
− | + | *備註:請注意「局數」的定義同於「[[投球局數]]」,未必是整數。例如 A、B 兩隊在九局上半結束時平手,九局下半 B 隊在 2 出局之後擊出致勝分,比賽結束,則 A 隊的攻擊局數(或 B 隊的防守局數)為 9 局,A 隊的防守局數(或 B 隊的攻擊局數)為 8<BIG>⅔</BIG> 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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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範例1: A、B、C 三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進而套用 TQB,若計算出來的 TQB 值為 <tt>A>B>C</tt>,則 A 第一、B 第二、C 第三。 | |
+ | *範例2: A、B、C、D、E 五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進而套用 TQB,若計算出來的 TQB 值為 <tt>A>B>C=D>E</tt>,則 A 第一、B 第二、E 第五;至於 C、D 兩隊排名的決定,則須回到前一項排序條件,也就是「勝負關係」,如果 C 勝 D,則 C 第三、D 第四;如果 D 勝 C,則 D 第三、C 第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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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設在奇數(2N+1)隊伍間的比賽尚未全部完成,但可能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情形,若其中有一 A 隊與其他 2N 支隊伍間的比賽皆已完成(戰績 N 勝 N 敗),則 A 隊即被稱為旁觀者。<BR>由於 A 隊在這些隊伍間的比賽已完成,其本身的 TQB 值已可計算,此時: | ||
+ | ::1.如果 A 隊 TQB 值為正,則 A 隊確定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最後一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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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證明:若最後沒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則必存在其他隊伍戰績劣於 N 勝 N 敗及優於 N 勝 N 敗。若最後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如果 A 隊 TQB 值為正,由於不可能各隊 TQB 皆為正值,也就是必存在其他隊伍 TQB 值小於等於 0,使得 A 隊絕對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如果 A 隊 TQB 值為負,由於不可能各隊 TQB 皆為負值,也就是必存在其他隊伍 TQB 值大於等於 0,使得 A 隊絕對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第一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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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用情形== | ||
+ | 數隊間勝負相同且互咬之情形雖偶爾會出現,但並非常見,即便發生這類情況,也幾乎都是在3隊之間(3隊間每隊皆1勝1敗)。[[2022年第四屆U-23世界盃棒球賽]]預賽 B 組發生極其罕見的5隊間勝負關係相同且互咬情形(5隊間每隊皆2勝2敗),為本制度實施於國際性賽事以來首度出現。[[2023年第五屆世界棒球經典賽]]預賽 A 組雖然也發生同樣情形,但該賽事並非採用對戰優質率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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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制度== | ||
+ | 在[[2019年]]1月25日之前採行的對戰優質率(TQB)制度,是在數隊間勝負相同且互咬時,用來決定「最後一名」的方法(但[[2013年世界棒球經典賽]]即直接以 TQB 值排名,未應用此方式)。例如: A、B、C 三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進而套用 TQB,若計算出來的 TQB 值為 <tt>A>B>C</tt>,則 C 為三隊中排名最後一名。至於 A、B 兩隊排名的決定,則須回到前一項排序條件,也就是「勝負關係」,如果 B 勝 A,則 B 第一、A 第二、C 第三;如果 A 勝 B,則 A 第一、B 第二、C 第三。由於此種制度會造成為人詬病的「TQB詭論」,[[WBSC]]於[[2019年]]1月25日宣布廢除此舊制度,改為現行的制度(首個採用新制度的賽事為[[2019年第十八屆泛美運動會資格賽]])。在新的應用制度實施後,儘管幾乎所有[[WBSC]]範疇下之賽事都遵守其決定,卻仍有賽事([[2019年第二十九屆亞洲棒球錦標賽]])因不明原因例外採行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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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制度下存在TQB詭論=== | ||
+ | 假設在一進行中的賽事裡有一 A 隊,其晉級的可能僅剩下藉由特定奇數(2N+1)隊伍間(包含 A 隊)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情形(即在這些特定隊伍間戰績皆為 N 勝 N 敗)。除了避免成為這些特定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外,其排名當然是越前面越好(或是一定要在前幾名才能晉級),則 A 隊在與這些特定隊伍間還未完成的比賽中,所採取的策略可能為「必須取勝,但不能大勝」,此即稱為「TQB詭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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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釋:這是由於 TQB 僅用來決定勝負場數相同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其餘隊伍的排名須回到前一項排序條件「勝負關係」,若 A 隊大勝對手使對手 TQB 值太低而成為這些特定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則在接下來比較其餘隊伍間的勝負關係時,該場獲勝比賽將無用武之地;也就是說,A 隊不希望自己的交戰對手成為這些特定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如此一來該場獲勝比賽才能在接下來比較其餘隊伍間的勝負關係時發揮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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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外應用== | ||
+ | 單純用以決定多隊間的排名。數隊(不限定奇數)勝負場數相同,且不一定有無對戰記錄(例如單淘汰賽制或分組賽制裡,相同勝負場數的球隊未必曾經交手),則比較這些球隊在整體賽事裡的 TQB,直接以 TQB 值的高低來決定各隊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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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新聞== | ||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304003040-260403 <tt><nowiki>[2017-03-04]</nowiki></tt> 中華隊除每戰求勝也要爭取TQB優勢]【中國時報】 | ||
+ |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683794 <tt><nowiki>[2019-01-26]</nowiki></tt> 對戰優質率做出改革 台灣隊曾因這點無緣金牌]【自由時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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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二) 11:01的最新修訂版本
英文名稱:TQB(Team Quality Balance)
目次 |
[編輯] 說明
「對戰優質率」即「得失分率差」,是循環賽制中數隊間「勝負相同且互咬」時,用來決定這幾隊間排名的方法。在大多數短期賽事規定每場比賽皆需分出勝負的情況下(即不允許和局),勝負相同且互咬只可能發生在奇數(如3、5、7...等)隊之間,這是因為在奇數隊伍間,各隊的比賽場數為偶數,始可能出現每隊勝負相同情形(如1勝1敗、2勝2敗、3勝3敗...等),其中又以3隊(隊伍間每隊皆1勝1敗)最為常見。
- 得分率 = 總得分 ÷ 總攻擊局數
- 失分率 = 總失分 ÷ 總防守局數
- 對戰優質率(TQB) = 得分率 - 失分率
- 備註:請注意「局數」的定義同於「投球局數」,未必是整數。例如 A、B 兩隊在九局上半結束時平手,九局下半 B 隊在 2 出局之後擊出致勝分,比賽結束,則 A 隊的攻擊局數(或 B 隊的防守局數)為 9 局,A 隊的防守局數(或 B 隊的攻擊局數)為 8⅔ 局。
[編輯] 應用方法
奇數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則比較隊伍之間的 TQB,不計與其它球隊對戰的情況,依這些隊伍間的 TQB 值大小順序直接決定各隊排名。
- 範例1: A、B、C 三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進而套用 TQB,若計算出來的 TQB 值為 A>B>C,則 A 第一、B 第二、C 第三。
- 範例2: A、B、C、D、E 五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進而套用 TQB,若計算出來的 TQB 值為 A>B>C=D>E,則 A 第一、B 第二、E 第五;至於 C、D 兩隊排名的決定,則須回到前一項排序條件,也就是「勝負關係」,如果 C 勝 D,則 C 第三、D 第四;如果 D 勝 C,則 D 第三、C 第四。
[編輯] 旁觀者定律
假設在奇數(2N+1)隊伍間的比賽尚未全部完成,但可能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情形,若其中有一 A 隊與其他 2N 支隊伍間的比賽皆已完成(戰績 N 勝 N 敗),則 A 隊即被稱為旁觀者。
由於 A 隊在這些隊伍間的比賽已完成,其本身的 TQB 值已可計算,此時:
- 1.如果 A 隊 TQB 值為正,則 A 隊確定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最後一名。
- 2.如果 A 隊 TQB 值為負,則 A 隊確定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第一名。
- 證明:若最後沒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則必存在其他隊伍戰績劣於 N 勝 N 敗及優於 N 勝 N 敗。若最後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如果 A 隊 TQB 值為正,由於不可能各隊 TQB 皆為正值,也就是必存在其他隊伍 TQB 值小於等於 0,使得 A 隊絕對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如果 A 隊 TQB 值為負,由於不可能各隊 TQB 皆為負值,也就是必存在其他隊伍 TQB 值大於等於 0,使得 A 隊絕對不會是這些隊伍間的第一名。
[編輯] 應用情形
數隊間勝負相同且互咬之情形雖偶爾會出現,但並非常見,即便發生這類情況,也幾乎都是在3隊之間(3隊間每隊皆1勝1敗)。2022年第四屆U-23世界盃棒球賽預賽 B 組發生極其罕見的5隊間勝負關係相同且互咬情形(5隊間每隊皆2勝2敗),為本制度實施於國際性賽事以來首度出現。2023年第五屆世界棒球經典賽預賽 A 組雖然也發生同樣情形,但該賽事並非採用對戰優質率制度。
[編輯] 舊制度
在2019年1月25日之前採行的對戰優質率(TQB)制度,是在數隊間勝負相同且互咬時,用來決定「最後一名」的方法(但2013年世界棒球經典賽即直接以 TQB 值排名,未應用此方式)。例如: A、B、C 三隊勝負場數相同且互咬,進而套用 TQB,若計算出來的 TQB 值為 A>B>C,則 C 為三隊中排名最後一名。至於 A、B 兩隊排名的決定,則須回到前一項排序條件,也就是「勝負關係」,如果 B 勝 A,則 B 第一、A 第二、C 第三;如果 A 勝 B,則 A 第一、B 第二、C 第三。由於此種制度會造成為人詬病的「TQB詭論」,WBSC於2019年1月25日宣布廢除此舊制度,改為現行的制度(首個採用新制度的賽事為2019年第十八屆泛美運動會資格賽)。在新的應用制度實施後,儘管幾乎所有WBSC範疇下之賽事都遵守其決定,卻仍有賽事(2019年第二十九屆亞洲棒球錦標賽)因不明原因例外採行舊制度。
[編輯] 舊制度下存在TQB詭論
假設在一進行中的賽事裡有一 A 隊,其晉級的可能僅剩下藉由特定奇數(2N+1)隊伍間(包含 A 隊)形成勝負相同且互咬情形(即在這些特定隊伍間戰績皆為 N 勝 N 敗)。除了避免成為這些特定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外,其排名當然是越前面越好(或是一定要在前幾名才能晉級),則 A 隊在與這些特定隊伍間還未完成的比賽中,所採取的策略可能為「必須取勝,但不能大勝」,此即稱為「TQB詭論」。
- 解釋:這是由於 TQB 僅用來決定勝負場數相同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其餘隊伍的排名須回到前一項排序條件「勝負關係」,若 A 隊大勝對手使對手 TQB 值太低而成為這些特定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則在接下來比較其餘隊伍間的勝負關係時,該場獲勝比賽將無用武之地;也就是說,A 隊不希望自己的交戰對手成為這些特定隊伍間的最後一名,如此一來該場獲勝比賽才能在接下來比較其餘隊伍間的勝負關係時發揮作用。
[編輯] 例外應用
單純用以決定多隊間的排名。數隊(不限定奇數)勝負場數相同,且不一定有無對戰記錄(例如單淘汰賽制或分組賽制裡,相同勝負場數的球隊未必曾經交手),則比較這些球隊在整體賽事裡的 TQB,直接以 TQB 值的高低來決定各隊排名。
[編輯]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