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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BsBall討論:投票中心/管理員提名、退場規章: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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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作者:台灣阿成 2007年10月10日 (星期三)23:24 ;歷來作者:TzuyiShchuang3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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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場機制的第1項和第11項互相矛盾耶(轉貼如下)。因兩者票數相同,前者「通過」,後者「再行討論」。但如果兩者都算「通過」,那要採用30天或183天?  --[[User:台灣阿成|台灣阿成]]([[user_talk:台灣阿成|Talk]]) 18:40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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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初增補就全部提報投票啦。之所以最後統計不同的原因是第1項的理由是這是基本需求x2,而第11項則是有待商榷x2... --[[user:Tzuyi|Tzuyi]]([[user talk:Tzuyi|Talk]]) 19:00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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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說這兩個矛盾是因為:若第1項通過,那就是183天,第11項的30天何需再討論?反之,若第11項的30天尚有討論空間,表示討論結果不一定是183天,那第1項的183天怎能算通過?    --[[User:台灣阿成|台灣阿成]]([[user_talk:台灣阿成|Talk]]) 23:24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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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連續183天未曾編輯者、低於20頁實質頁或未行使職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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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理由=這是基本需求 --[[User:Archi|Archi]]([[user_talk:Archi|Talk]]) 17:47 200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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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理由=這是基本需求 --[[User:Shchuang38|大神~Johnny~]]([[user_talk:Shchuang38|Talk]]) 21:05 200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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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理由=時間過長,但日數可再討論}}--[[User:羅倫佐|羅倫佐]]([[user_talk:羅倫佐|Talk]]) 21:55 200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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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投票:<b>通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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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連續30天(就算移民,一個月時間也應該足夠佈置好電腦使用環境,除非死亡)未曾編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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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理由={{贊成|理由=時間過短,未能考慮意外狀況。--[[User:Archi|Archi]]([[user_talk:Archi|Talk]]) 17:47 200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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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理由=但日數可再討論}}--[[User:羅倫佐|羅倫佐]]([[user_talk:羅倫佐|Talk]]) 21:55 200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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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理由=但時間太短仍有待商榷。--[[User:Shchuang38|大神~Johnny~]]([[user_talk:Shchuang38|Talk]]) 12:15 200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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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投票:<b>再行討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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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覺得這投票全都是你們管理員在投耶...--[[User:Liaon98|Liaon98]]([[user_talk:Liaon98|Talk]]) 12:02 2007年9月24日
 
= =總覺得這投票全都是你們管理員在投耶...--[[User:Liaon98|Liaon98]]([[user_talk:Liaon98|Talk]]) 12:02 2007年9月24日
 
*我不是管理員也有在投阿~L大快來投下您神聖的好多票吧~ --[[User:Shchuang38|大神~Johnny~]]([[user_talk:Shchuang38|Talk]]) 12:04 2007年9月24日
 
*我不是管理員也有在投阿~L大快來投下您神聖的好多票吧~ --[[User:Shchuang38|大神~Johnny~]]([[user_talk:Shchuang38|Talk]]) 12:04 2007年9月24日
 
*投票本來就是開放給大家投,其他用戶不願意投我也沒辦法....--[[user:Tzuyi|Tzuyi]]([[user talk:Tzuyi|Talk]]) 13:41 2007年9月24日
 
*投票本來就是開放給大家投,其他用戶不願意投我也沒辦法....--[[user:Tzuyi|Tzuyi]]([[user talk:Tzuyi|Talk]]) 13:41 2007年9月24日

2007年10月10日 (三) 23:24的最新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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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場機制的第1項和第11項互相矛盾耶(轉貼如下)。因兩者票數相同,前者「通過」,後者「再行討論」。但如果兩者都算「通過」,那要採用30天或183天? --台灣阿成(Talk) 18:40 2007年10月9日

  • 因為,當初增補就全部提報投票啦。之所以最後統計不同的原因是第1項的理由是這是基本需求x2,而第11項則是有待商榷x2... --Tzuyi(Talk) 19:00 2007年10月9日
  • 我之所以說這兩個矛盾是因為:若第1項通過,那就是183天,第11項的30天何需再討論?反之,若第11項的30天尚有討論空間,表示討論結果不一定是183天,那第1項的183天怎能算通過? --台灣阿成(Talk) 23:24 2007年10月10日

1.連續183天未曾編輯者、低於20頁實質頁或未行使職權者

  • Agree.jpg 贊成,這是基本需求 --Archi(Talk) 17:47 2007年9月22日
  • Disagree.jpg 反對,時間過長,但日數可再討論

--羅倫佐(Talk) 21:55 2007年9月22日

  • 本項投票:通過

11.連續30天(就算移民,一個月時間也應該足夠佈置好電腦使用環境,除非死亡)未曾編輯者

  • {{不贊成|理由=Agree.jpg 贊成,時間過短,未能考慮意外狀況。--Archi(Talk) 17:47 2007年9月22日
  • Agree.jpg 贊成,但日數可再討論

--羅倫佐(Talk) 21:55 2007年9月22日

  • Agree.jpg 贊成,但時間太短仍有待商榷。--大神~Johnny~(Talk) 12:15 2007年9月23日
  • 本項投票:再行討論



= =總覺得這投票全都是你們管理員在投耶...--Liaon98(Talk) 12:02 2007年9月24日

  • 我不是管理員也有在投阿~L大快來投下您神聖的好多票吧~ --大神~Johnny~(Talk) 12:04 2007年9月24日
  • 投票本來就是開放給大家投,其他用戶不願意投我也沒辦法....--Tzuyi(Talk) 13:41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