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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4熊隊攻擊裁判事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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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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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8日上午,[[La new熊隊]][[林智勝]]選手由總教練[[洪一中]]、領隊[[郭建霖]]陪同前往[[中華職棒大聯盟]],正式向聯盟、裁判、球隊及球迷鞠躬致歉。聯盟決定於4月14日會議中做出最後懲處決議。
 
  [[2008年]]4月8日上午,[[La new熊隊]][[林智勝]]選手由總教練[[洪一中]]、領隊[[郭建霖]]陪同前往[[中華職棒大聯盟]],正式向聯盟、裁判、球隊及球迷鞠躬致歉。聯盟決定於4月14日會議中做出最後懲處決議。
  
  [[2008年]]4月9日下午,當天比賽之三壘審[[楊崇煇]]因為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在相簿照片下方加註「高國慶,不要再問我這球是好球壞球」、對其它裁判被球員質疑時回應「我到屏東幫你報仇」云云),影響聯盟形象,遭記大過乙次,降二軍三個月之處份。[[楊崇煇]]之個人部落格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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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9日下午,當天比賽之三壘審[[楊崇煇]]因為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在相簿照片下方加註「高國慶,不要再問我這球是好球壞球」、對其它裁判被球員質疑時回應「我到屏東幫你報仇」云云,及公開作勢舔舐前[[中華職棒大聯盟]]裁判[[藍普洛夫]]身體的照片等),影響聯盟形象,遭記大過乙次,降二軍三個月之處份。[[楊崇煇]]之個人部落格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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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9日 (三) 21:24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事件 | 前往 La New熊隊

事件簡述

  2008年4月4日La New熊隊出戰兄弟象隊,九局下雙方五比五平手時,熊隊跑者林智勝擊出安打攻佔一壘,打者陳金鋒擊出游擊方向小飛球,遭象隊游擊手王勝偉接殺,並傳向一壘策動雙殺成功。隨後石志偉擊出之間的彈跳球,象隊游擊手王勝偉接球後傳向一壘,打者被一壘審判定出局。因為跑者與傳球到位的速度幾乎同時到達,引起熊隊不滿,總教練洪一中正要向前抗議時,球員林智勝因自休息室將球帽及手套向一壘方向擲出而遭到驅逐出場,林智勝隨即從休息室衝出,飛身以戴有打擊用護肘的左手衝撞一壘審江春緯

  比賽進行到十一局下半,輪到接替林智勝林津平打擊,兩好球後,象隊投手曾嘉敏投出一記外角高球,打者遭判定好球三振出局,由於主審林金達第一時間並未明快的做出拉弓手勢,此舉再度引起La New熊隊不滿,總教練洪一中及球員陳峰民潘忠韋等上前抗議,三壘審楊崇煇上前以雙手將陳峰民及前來勸阻的潘忠韋阻擋,並疑似因遭球員怒罵後,將口出不遜的陳峰民驅逐出場;潘忠韋見狀也按捺不住與楊崇煇理論,同樣遭到驅逐出場,並在被處份後衝上前對楊崇煇揮拳;楊崇煇疑似表示「不能抗議(台語)」,熊隊選手黃俊中疑似聽成「我釘孤枝(tèng-ko͘-ki)」聞言立即上前,並脫衣擺脫教練的攔阻,同樣也遭到驅逐出場。

  本次衝突共有林智勝陳峰民潘忠韋黃俊中四人在比賽中遭到驅逐出場。而比賽最終在十二局結束後,雙方五比五握手言和。

後續發展

  2008年4月4日比賽當晚,La new熊隊林智勝選手於個人部落格發表道歉啟示,聲明自身於比賽中衝撞裁判的行為不當,願意接受中華職棒大聯盟任何禁賽、罰金之處份。該道歉啟示中亦指明,當天比賽第十一局之衝突,與三壘審楊崇煇先行向球員挑釁有關。該部落格由於事後湧入大批球迷正反論戰,目前處於暫時關閉狀態。

  2008年4月5日下午,中華職棒大聯盟做出初步處份,La new熊隊陳峰民選手因不當進場向主審抗議,並對裁判言語侮辱,遭驅逐出場,合計執行禁賽一場、罰款四萬元。同隊潘忠韋選手因不當進場向主審抗議,並對裁判做出粗暴舉動,遭驅逐出場,合計執行禁賽三場、罰款七萬元。同隊黃俊中選手因進入場中對裁判做出粗暴舉動,遭驅逐出場後又脫下球衣做出挑釁行為,合計執行禁賽五場、罰款六萬元。同隊林智勝選手因拋擲手套入場遭驅逐出場後,入場衝撞一壘審,行為粗暴,極為不當,自即日起停賽,確定之禁賽場數及罰金,及其它相關之懲處俟4月7日另行召開會議決定。La new熊隊球團於晚間表示,對聯盟初步處份不予回應,並擬於4月7日循正式管道提出抗告,以維護球團、球員之權益。

  2008年4月7日下午,中華職棒大聯盟針對La new熊隊林智勝選手作出處份,認定其行為極為不當,並謂其事後無悔意,公開發表所謂「誤導球迷」之言論,聯盟除將著手進行調查外,決議將林智勝選手無限期停賽、處罰金十一萬元,俟其未來之說明與行為,另行決定何時及是否恢復其選手身分。黃俊中選手原處禁賽五場、罰金六萬元,經會議後減輕為禁賽三場、罰金三萬元。陳峰民選手與潘忠韋選手之懲處不變。另該場比賽之二壘審王俊宏因於十一局下之衝突過程中有不當言語,處禁判一場,於4月7日之補賽執行。

  2008年4月8日上午,La new熊隊林智勝選手由總教練洪一中、領隊郭建霖陪同前往中華職棒大聯盟,正式向聯盟、裁判、球隊及球迷鞠躬致歉。聯盟決定於4月14日會議中做出最後懲處決議。

  2008年4月9日下午,當天比賽之三壘審楊崇煇因為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在相簿照片下方加註「高國慶,不要再問我這球是好球壞球」、對其它裁判被球員質疑時回應「我到屏東幫你報仇」云云,及公開作勢舔舐前中華職棒大聯盟裁判藍普洛夫身體的照片等),影響聯盟形象,遭記大過乙次,降二軍三個月之處份。楊崇煇之個人部落格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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