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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敏卿事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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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發因於中華隊在參加該屆[[洲際盃]]棒球賽的開幕典禮後,[[羅敏卿]]拒絕總教練[[李來發]]所安排的練球時間,他還表示,[[李來發]]選他當洲際盃國手是擋他加入職棒球隊的財路。經教練團漏夜開會後,決定開除[[羅敏卿]]的國手資格,領隊[[簡曜輝]]以越洋電話向全國棒協理事長[[唐盼盼]]報告,理事長同意開除[[羅敏卿]]以維持紀律。遭開除的[[羅敏卿]],並被處以禁賽三年的處分。史稱「[[羅敏卿事件]]」。 | 整個事件發因於中華隊在參加該屆[[洲際盃]]棒球賽的開幕典禮後,[[羅敏卿]]拒絕總教練[[李來發]]所安排的練球時間,他還表示,[[李來發]]選他當洲際盃國手是擋他加入職棒球隊的財路。經教練團漏夜開會後,決定開除[[羅敏卿]]的國手資格,領隊[[簡曜輝]]以越洋電話向全國棒協理事長[[唐盼盼]]報告,理事長同意開除[[羅敏卿]]以維持紀律。遭開除的[[羅敏卿]],並被處以禁賽三年的處分。史稱「[[羅敏卿事件]]」。 | ||
| − | [[1989年]]10月6日,中華棒協技術委員決定,中華隊國手[[羅敏卿]],因在[[洲際盃]]棒球賽期間言行失當,違抗教練命令,決定將[[羅敏卿]] | + | [[1989年]]10月6日,中華棒協技術委員決定,中華隊國手[[羅敏卿]],因在[[洲際盃]]棒球賽期間言行失當,違抗教練命令,決定將[[羅敏卿]]從[[巴塞隆納奧運]]培訓國手名單除名,但以禁賽部份減為半年球監。[[1990年]]07月11日,球監提前結束,[[羅敏卿]]終於如願加入[[統一獅隊]]。「[[羅敏卿事件]]」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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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0日 (三) 15:31的修訂版本
中華隊於1989年第九屆洲際盃棒球賽發生球員羅敏卿不服從總教練李來發的指揮,而被臨陣開除,將羅敏卿遣送回國的事件。
整個事件發因於中華隊在參加該屆洲際盃棒球賽的開幕典禮後,羅敏卿拒絕總教練李來發所安排的練球時間,他還表示,李來發選他當洲際盃國手是擋他加入職棒球隊的財路。經教練團漏夜開會後,決定開除羅敏卿的國手資格,領隊簡曜輝以越洋電話向全國棒協理事長唐盼盼報告,理事長同意開除羅敏卿以維持紀律。遭開除的羅敏卿,並被處以禁賽三年的處分。史稱「羅敏卿事件」。
1989年10月6日,中華棒協技術委員決定,中華隊國手羅敏卿,因在洲際盃棒球賽期間言行失當,違抗教練命令,決定將羅敏卿從巴塞隆納奧運培訓國手名單除名,但以禁賽部份減為半年球監。1990年07月11日,球監提前結束,羅敏卿終於如願加入統一獅隊。「羅敏卿事件」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