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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壘員: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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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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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8日 (三) 21:14的最新修訂版本
術語:Runner
說明:
跑壘員是棒球比賽中,進攻方在壘包上擔任跑壘任務的球員,通常也簡稱為「跑者」。跑壘員進壘時,應採順時針方向循序觸踏一壘、二壘、三壘,最後回到本壘,才算得分。若跑壘員被迫返回原壘時,必須依逆時針方向順序返回。
跑壘員在被裁判宣判出局之前,有權利進佔任何無人佔有之壘包,跑壘員進佔該壘包時,即有該壘的佔有權;但負險進壘時,仍有可能被防守球員傳球觸殺出局。
兩個跑壘員不能佔有同一個壘包,若發生上述情況,前位跑壘員有佔有該壘之優先權,後位跑壘員則應被迫返回原壘,若回壘不及被持球的防守球員觸球於身之後,應被宣判出局。
[編輯] 死球狀態下的跑壘
所謂「死球狀態」,就是比賽停止球的狀態。若有下列幾種情況,跑壘員可以在沒有出局之虞的狀況下,安全進壘:
- 直接回本壘得分:
- 免費推進三個壘:
- 野手以帽子、面罩或其他衣物之任何部分脫離其原來位置,故意碰觸界內球時,此時仍屬比賽進行中,擊球跑壘員亦得負險進觸本壘得分。
- 野手故意投擲手套碰觸界內球時,此時仍屬比賽進行中,擊球跑壘員亦得負險進觸本壘得分。
- 免費推進兩個壘:
- 野手把帽子、面罩或其他衣物之任何部分脫離原來之位置,故意碰觸傳球時比賽仍屬進行中。
- 野手故意投擲手套並碰觸傳球時比賽仍屬進行中。
- 界內球彈跳進觀眾席,或因野手之碰觸改變球行進路線,進入一壘或三壘界外之觀眾席,或穿過球場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上之草,或經下面穿過或被夾住時。
- 野手把球暴傳入觀眾席或球員休息室(不論是否彈回球場),或越過、穿過球場圍牆,或本壘後檔網上方之斜網上面,或被觀眾席之鐵網夾住時,此時屬比賽停止球。(裁判給予進壘之基準,如該暴傳屬於內野手處理擊球後之最初行為所作之傳球時,則以投手投球時各跑壘員之位置起算兩個壘;其餘則以球離野手之時跑壘員的位置為基準。)
- 免費推進一個壘:
- 投手犯規。
- 擊球員獲得一壘的安全進壘權時(例如四壞球),原佔有該壘的跑壘員亦可安全推進一個壘包。
- 發生裁判妨礙時。
- 野手接捕飛球後跌落場外(觀眾席、球員休息室)。
- 跑壘員發動盜壘時,捕手發生妨礙打擊或野手發生妨礙跑壘之情況。
- 投手對擊球員之投球,或企圖牽制跑壘員之傳球,拋進觀眾席或球員休息室,或越過、穿過球場圍牆,或本壘後檔網時,此時應屬於比賽停止球。
- 第四個壞球或第三個好球之投球,夾於主審或捕手之面罩或用具時。
※備註:跑壘員獲得一個或一個以上之安全進壘權時,仍然負有循序踏觸各壘包之義務。
[編輯] 跑壘員出局
- 跑壘員跑壘時為了避開防守球員的觸殺動作,而脫離三呎線者。(為避免妨礙野手處理球者,不在此限。)
- 顯然放棄進佔壘包而離開壘道時。(放棄跑壘)
- 打擊者擊出球後,若球碰觸到跑壘員致使守備方無法準確進行守備動作時,則該名跑壘員妨礙守備,被判出局。
[編輯]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