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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總教練: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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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賽球場對自己球隊行為負完全責任者,是經球隊指定與[[裁判員]]或對方協議的代表,選手亦得被指定為總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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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賽球場對自己球隊行為負完全責任者,是經球隊指定與[[裁判員]]或對方協議的代表,選手亦得被指定為[[總教練]]。
 
*[[棒球規則]]: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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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3日 (三) 03:10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術語GMgeneral manager

說明

在比賽球場對自己球隊行為負完全責任者,是經球隊指定與裁判員或對方協議的代表,選手亦得被指定為總教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