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館粉絲專頁 |
|
|
打點: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台灣棒球維基館
小 |
小 |
||
| 第1行: | 第1行: | ||
{{導覽條1|術語}} | {{導覽條1|術語}} | ||
| − | :一、[[擊球員]]的[[安打]]、[[犧牲觸擊]]、[[高飛犧牲打]]或因內野球的出局,及[[野手選擇]]等,致使[[跑壘員]]得分,或在[[滿壘]]時因[[四壞球]] | + | :一、[[擊球員]]的[[安打]]、[[犧牲觸擊]]、[[高飛犧牲打]]或因內野球的出局,及[[野手選擇]]等,致使[[跑壘員]]得分,或在[[滿壘]]時因[[四壞球]];[[妨礙]]及[[妨礙跑壘]]而致使[[擊球員]]成為[[跑壘員]]之故,使[[跑壘員]]給予本壘[[得分]]的記錄時,[[擊球員]]均給予打點的記錄: |
| − | ::(1)無[[跑壘員]]時,[[擊球員]]擊出[[全壘打]]者,記錄為打點一。壘上有[[跑壘員]],[[擊球員]]打出[[全壘打]] | + | ::(1)無[[跑壘員]]時,[[擊球員]]擊出[[全壘打]]者,記錄為打點一。壘上有[[跑壘員]],[[擊球員]]打出[[全壘打]]時,應記錄以該[[全壘打]]所獲得之[[得分]]數相等的打點數。 |
| − | ::(2) | + | ::(2)無[[出局]]或一[[出局]],若處理擊球的野手[[失誤]]時,三壘[[跑壘員]]得分者,應判斷其如無[[失誤]],[[跑壘員]]是否能[[得分]],若無[[失誤]]而認為可[[得分]]者,[[擊球員]]給予打點。 |
| − | :二、[[擊球員]]打成為[[雙殺]] | + | :二、[[擊球員]]打成為[[雙殺]]或[[逆向雙殺]]滾地球,縱然使[[跑壘員]]返回[[本壘]],但該[[擊球員]]不給予打點。 |
| − | :三、[[擊球員]]如擊出[[雙殺]] | + | :三、[[擊球員]]如擊出[[雙殺]],致使第一出局成立後在一壘(或一壘以外的壘)要使第二出局的[[傳球]]因野手漏接之故,該野手被記錄為[[失誤]]時,縱然[[跑壘員]]得分,對於[[擊球員]]仍不給予打點。 |
| − | [[野手]] | + | [[野手]]持球過久或做無作用的對壘[[傳球]]之間[[跑壘員]]得分時,[[記錄員]]對[[擊球員]]是否給予打點,應參酌下列基準決定之。即[[跑壘員]]不關其失策行為打點,但如果[[跑壘員]]一旦停止,發現此失策後,再繼續跑而[[得分]]者,應記錄為因[[野手選擇]]的[[得分]],對[[擊球員]]不給打點。 |
{{頁面品質1|完整度-高}} | {{頁面品質1|完整度-高}} | ||
[[category:術語]] | [[category:術語]] | ||
2005年11月25日 (五) 16:29的修訂版本
- 一、擊球員的安打、犧牲觸擊、高飛犧牲打或因內野球的出局,及野手選擇等,致使跑壘員得分,或在滿壘時因四壞球;妨礙及妨礙跑壘而致使擊球員成為跑壘員之故,使跑壘員給予本壘得分的記錄時,擊球員均給予打點的記錄:
- 二、擊球員打成為雙殺或逆向雙殺滾地球,縱然使跑壘員返回本壘,但該擊球員不給予打點。
- 三、擊球員如擊出雙殺,致使第一出局成立後在一壘(或一壘以外的壘)要使第二出局的傳球因野手漏接之故,該野手被記錄為失誤時,縱然跑壘員得分,對於擊球員仍不給予打點。
野手持球過久或做無作用的對壘傳球之間跑壘員得分時,記錄員對擊球員是否給予打點,應參酌下列基準決定之。即跑壘員不關其失策行為打點,但如果跑壘員一旦停止,發現此失策後,再繼續跑而得分者,應記錄為因野手選擇的得分,對擊球員不給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