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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僵局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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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突破僵局制,最早是[[慢速壘球]]運動的一項規定。慢速壘球正規為7局,若該場比賽不採和局制,就必須施行突破僵局,第8局時棒次繼續照輪,由前一棒站於二壘(或是前三棒站於滿壘)。 | |
+ | 後來[[第二十九屆北京奧運會]]中,也裁取的新比賽規定,與[[延長賽]]相同的是,雙方仍未分出勝負的情況下,按比賽規定進行延長,但是到了第十一局就可將教練團派出的規定的棒次上場打擊,規定棒次前兩棒則上壘包,直到雙方分出勝負為止,據悉[[韓國職棒]]打算將採取此項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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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6日 (六) 14:28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術語:Tiebre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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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突破僵局制,最早是慢速壘球運動的一項規定。慢速壘球正規為7局,若該場比賽不採和局制,就必須施行突破僵局,第8局時棒次繼續照輪,由前一棒站於二壘(或是前三棒站於滿壘)。 後來第二十九屆北京奧運會中,也裁取的新比賽規定,與延長賽相同的是,雙方仍未分出勝負的情況下,按比賽規定進行延長,但是到了第十一局就可將教練團派出的規定的棒次上場打擊,規定棒次前兩棒則上壘包,直到雙方分出勝負為止,據悉韓國職棒打算將採取此項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