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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棒球聯賽(軟式組):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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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 (四) 13:16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賽事 > 國內賽事 > 國小棒球聯賽
國小棒球聯賽(軟式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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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學年 | 79學年 | 80學年 | 81學年 | 82學年 | 83學年 | 84學年 | 85學年 | 86學年 | 87學年 | 88學年 | 89學年 | 90學年 | 91學年 | 92學年 93學年 | 94學年 | 95學年 | 96學年 | 97學年 | 98學年 | 99學年 | 100學年 | 101學年 | 102學年 | 103學年 | 104學年 | 105學年 | 106學年 | 107學年 108學年度(混合組、女子組) | 109學年度(混合組、女子組) | 110學年度(混合組、女子組) | 111學年度(混合組、女子組) | 112學年度(混合組、女子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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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賽事簡介
國小棒球聯賽(軟式組)是由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所主辦的國內少棒賽事,於七十八學年度(1990年)首度舉辦,目前共區分為「硬式組」、「軟式組」等兩項賽事,分別舉行。本項賽事為目前國內參賽球隊最為普遍的少棒賽事。而軟式組報名之球員不得出現於同一年度之硬式組賽事中,否則將會受到懲處,報名比賽之球員至少12名,最多16名,報名後,不得更換或遞補。每隊職員含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可兼教練)各一人。
98學年起規定各縣市得設置小聯盟,當各縣市報名學校達下列隊數標準,得設置1至數個小聯盟。各縣市預賽每個聯盟優勝之冠軍隊,得參加分區複賽。97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前八名之優勝球隊學校,均需參加縣市聯賽,成績並列入縣市預賽以判定縣市名次。若涉及該縣市晉級分區複賽時,則其比賽成績不列入計算,且不佔該縣市晉級分區複賽之名額。
(1)報名隊數3至7隊者,可設置1個小聯盟。
(2)報名隊數8至15隊者,可設置2個小聯盟。
(3)報名隊數16至25隊者,可設置3個小聯盟。
(4)報名隊數26至35隊者,可設置4個小聯盟。
(5)報名隊數36至45隊者,可設置5個小聯盟。
(6)報名隊數46至60隊者,可設置6個小聯盟。
分區複賽於98年起,參賽隊伍改為由各縣市預賽之聯盟冠軍隊參賽,而競賽分區則由學生棒聯依據參加分區複賽之球隊、地域分佈安排決定。而進入全國決賽之隊伍,則依據各分區複賽之隊數,決定錄取球隊名額參加全國決賽。
全國決賽於98年起,上年度97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前八名之優勝球隊學校,保送參加全國決賽。另外其餘參加全國決賽之球隊為
(1)各分區複賽獲得參加全國賽資格之優勝球隊。
(2)金門縣或連江縣所屬國小球隊或聯合組成之球隊。
(3)承辦全國賽縣市增派1隊(由承辦縣市各小聯盟亞軍隊抽籤決定)。
國小棒球聯賽(軟式組)之賽制與相關投球保護措施
(1)賽制採6局制。
(2)投手每場最多可投6局。
(3)投手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及隔天之限制;投球3局以上(含),受隔場限制。
(4)台大醫學院骨科教授韓毅雄、趙建銘醫師及新光醫院骨科運動醫學中心主任韓偉合作,針對343名少棒球員,進行問卷、問診、X光檢查。結果發現,這群平均年齡11歲半、球齡兩年半的小朋友,有52%的球員投球之慣用手之手肘常有痠痛現象。每12個人就便有1人手肘無法伸直,顯示關節處可能長了骨刺。而6%的人有手肘外翻情形,這應是手肘過度使用、韌帶變鬆所致。此外,X光檢查顯示,小球員的慣用手,94%明顯變肥大,57%手肘處的軟骨與硬骨有裂開跡象,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手肘關節處的骨骼有碎裂情形,但這些變化與小朋友的不適,似乎並無關聯,且隨年齡增長,這些變化也可能恢復正常。也因此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自87學年度開始,便禁止少棒球員在比賽當中使用變化球。
另新光醫院骨科運動醫學中心主任韓偉提到,美國少棒聯盟對於各種層級投手在球季中、非球季的每場、每週甚至一個球季投手投球局數、投球數,都有嚴格限制,以避免小球員的手肘過度使用,反觀國內,並無類似規範,另在台灣球員較無比賽球季與不打球讓球員獲得適度休息之淡季之觀念,故球員受到運動傷害的風險自然較大。
(5)98學年新增投手投2局,下一場僅可再投5局(即在不受隔場限制下,接連二場之比賽,最多只能投7局)。
(6)參加國小棒球聯賽(軟式組)之投手,不得投變化球。
(7)99學年在許多人士呼籲多年情形下,做出了一大變革,投手明確規範出用球數限制。新增規範為投手在一場比賽中,投球數超過70球(不含)時,受隔2場限制。並為解決因應新措施可能導致之各隊投手不足,每隊增加球員報名人數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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