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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十五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
台灣棒球維基館
目次 |
賽事簡介
賽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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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事名稱:2023年第十五屆重光盃全國少棒錦標賽
- 競賽宗旨:1.培養學生對棒球運動之興趣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2.提昇全國少年棒球運動風氣及技能。
3.促進少棒隊員間情感與技術之交流。
4.感念陳重光先生對棒球運動之熱心推展。 - 預期成效:落實基層棒球運動,促進國內少年體育運動交流,並藉以強化本市少年棒球技術水準,提昇全國少年棒球競爭力,
以利本市代表隊在全國賽、國際賽中爭取佳績。 - 比賽日期:2023年11月11日~15日
- 比賽場地:台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迎風河濱公園觀山棒球場(D、E、F)、新生公園棒球場、美堤河濱公園壘球場(A、B、C)
- 參賽球隊:32 隊
相關單位
-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
- 協辦單位:臺北市議員陳炳甫服務處、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轉播單位:緯來電視網、智林體育台(轉播 11/14~11/15 青年公園棒球場場次)
一般範疇
- 參加資格:
- 1. 球隊資格:須符合參加教育部「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棒球運動聯賽」之規定。
- 2. 球員資格:
- A、年齡:100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
- B、學籍:以 112 年 9 月 1 日(含)以前設籍於該學校者,其學籍年限依學籍法令有關規定辦理。
- C、比賽列隊時所有參賽球員均需列隊。
- 報名人數:隊職員含領隊 1 人、總教練 1 人、教練 2 人,共 4 人。
球員 16 名。(含隊長,最少不得低於 12 名)。
- 報名人數:隊職員含領隊 1 人、總教練 1 人、教練 2 人,共 4 人。
賽事規則
- 比賽規則:均依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規定。
- 比賽用具: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證之硬式比賽球及球棒。
- 正規局數:六局。
- 提前結束:三局相差 15 分以上,四局相差 10 分以上,五局相差 7 分以上。
- 計分及名次排定
- (一)循環賽:預賽(限時 100 分鐘)
- 1. 採積分制:每場之勝隊得三分,敗隊 0 分,和局各得一分,以積分多寡排定名次。
- 2. 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 (1) 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先;二隊如為和局或三隊以上績分相同依下列決定之。
- (2) 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相關場次之對戰優質率(TQB)較高者為先。
- (3) 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對戰優質率(TQB)較高者為先。
- (4) 以該分組循環賽中之總場次之安打總數(核對總局數)較多者晉級。
- (5) 擲銅板以決定名次。
- (註:因故被遞奪比賽之球隊,其已賽之成績均不予以計算。)
- (二)淘汰賽:複、決賽時採單敗淘汰制,不設時間限制,每場均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 投手特別規範:
- (一)壘上無跑者時,投手持球於 12 秒內須投出球,若未投出則計壞球一個,此 12 秒以裁判員之認定為準。
- (二)投手出場投球規定:(循環預賽及複決賽均依以下規範延續計算)
- 1. 一日中投球數為 30 球(含)內不受隔日休息限制。
- 2. 一日中投球數為 31-50 球者,必須休息 1 日。
- 3. 一日中投球數為 51-75 球者,必須休息 2 日。
- 4. 一日中投球數為 76-85 球,必須休息 3 日。
- 5. 一日比賽中投手不得投球超過 85 球,但面對同一打席時,則可投至完成該人次結束,同時必須強制退離投手職務。
- 6. 一日中同一位投手可連續 2 場比賽上場投球;唯前一場投球總數須少於 30 球內(含),其一日中投球總數不得超過 85 球。
- 7. 第一天投球數+第二天投球數超過 50 球(含)以上者,第三天不可上場投球。
- 8. 同一名投手不可連續四日上場投球。註:主辦單位為保護選手所訂定;含一日投 30 球。
- 9. 「投手犯規」或「不法投球」,無論是否已把球投向擊球員,皆視為「投球」,均列計壞球一個;壘上如有跑壘員,各跑壘員得前進一個壘。
- 10. 敬遠四壞球得由總教練提出,投手無須投滿四個壞球,打者即可保送上一壘,惟未投出之球數仍列入投球數計算。
- (三)該場投手一旦離開投手職務,則不得再擔任該場投手及捕手,可轉任野手。
- (四)該場擔任捕手三局(含)以上之選手,不得轉任投手。
- (五)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投手球數,投球數以現場記錄組之記錄數據為準。
本屆賽制
- 預賽:32 隊分為 8 組,採分組循環賽,六局積分制(限時 100 分鐘),每組取兩隊晉級決賽。
- 複賽:16 隊進行單淘汰賽,不限時間,每場均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 採突破僵局制:
- 1. 複賽、決賽若六局結束時仍平手即採用。
- 2. 突破僵局比賽,進攻球隊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跑壘員開始進攻,進攻球隊承接第六局結束之棒次繼續比賽,打擊棒次之前兩棒依序在一壘跑壘員、二壘跑壘員;延長一局未分出勝負,
下一局打序應延續上一局打序;後續每局依照行之。 -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參賽隊伍
A組: 1台北福林2台中力行3高雄復興4宜蘭竹林B組: 5新北興穀6桃園中平7嘉縣和興8澎湖講美C組: 9台北東園10台南安慶11彰化東山12花蓮中原D組: 13桃園仁善14竹市西門15台中忠孝16台東新生E組: 17台北社子18新北新埔19台南崇學20高雄中正F組: 21桃園龜山22雲林文昌23台南協進24高雄壽天G組: 25台北長安26南投新豐27宜蘭三星28台東紅葉H組: 29新北民安30竹市東園31台中大仁32南投新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