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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職棒簽賭事件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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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09年12月23日 (三) 15:57由Argon007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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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當老大~也要敢扛的起一切

  • 樓下那位大神說的真的不敢苟同,不是說只有兄弟象的球迷才叫球迷,你們只知道兄弟球迷多人氣高好像很厲害很跩一樣,但你們又知道就是因為兄弟人氣最高球迷多,所以要扛的責任和該做的事比任何人都還要多,身為兄弟象球迷的我~也認為這是兄弟該做的,人氣高~所以一有風吹草動一定會對大環境造成影響!所以體委會當然會救,若今天人氣最高的換成其他三隊~相信他們出問題體委會一樣會出手相救!大神你這樣說對其他三隊or你自己支持的球隊都很不公平,說真的~其他三隊敢像兄弟象一樣這樣扛著無限大的責任、甚至不是自己該扛的責任,真的敢嗎?--leotien(Talk) 2009年11月4日 (三) 22:33
  • 對阿,所以別人發生事情提出的要求都拒絕,自己卻想要多選幾個,這就是你們的洪瑞河阿--114.27.240.239(Talk) 2009年11月7日 (六) 09:42
  • 敢說不敢亮姓名阿,只顯示IP~反正大家有言論自由,留言屬名一下嘛。--leotien(Talk) 2009年11月7日 (六) 21:35
  • 中華職棒不需要老大,我們只要每支球隊都平等。--jitcji(Talk) 2009年12月21日 (一) 06:19

案外案

事實or藉口

  • 過去不少次的簽賭事件,雖然其犯罪行為不可饒恕,但很多人也找出不少禍根,制度上的不健全以及其專制作風,加上政府對棒球的三分鐘熱度等時效一過馬上棄之不顧,我現在也很懷疑因為這次經典賽事件後新成立的四支業餘球隊會不會哪一天突然又會因為熱度過了,然後突然找個理由像是預算阿或是其它等等,就給它突然宣布解散,這樣就一點意義都沒有,兄弟球迷當初理性和平救兄弟時,若我沒記錯~當初洪瑞河有說過:要成立二軍,人員也要有一定水準。我不知道這句話是不是百分百的出自於本意,還是又是因為『沒錢』所產生的藉口,然後很多球迷的訴求如自由球員制度,不要說是兄弟,各個球團的面對態度其實都是大同小異,我最火大的是就是聽到說要大家共體時艱因為經濟不景氣這類的話,我忘記這是從誰的口中吐的,聽了很想槍斃他,日本職棒可是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當時日本還是戰敗國要面臨極巨額的賠款,經濟比現在台灣還糟糕,那他們一路走到現在難道都是假象嗎?有些事情真的是大環境不允許還是我們不願意去做?這些態度和形式上的漏洞就是給予了黑道人士機會,這些問題所在其實已經很明顯高層也都知道,但有沒有人敢去正視這個問題,都一昧傾向自己的利益優先,若這種情況持續下去,職棒倒閉只是時間的問題。--leotien(Talk) 2009年11月1日 (日) 23:52

賭徒

  • 民風是最大的問題,若是無法改正台灣人好賭的個性,歷史永遠會繼續重演。我很好奇,蘋果日報上每天都有「賭盤」,這個不違法嗎?緯來體育台做的運彩節目,不是在助長賭博行為嗎?--jitcji(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11:22
  • 賭棒球跟打水球是兩回事,目前聯盟的制度跟整體薪資並無法遏止球員打水球的動機。爆到第五次,很顯然的整個聯盟的運作都出現問題,過去教主把有問題的球員私底下和諧掉,證明他根本不想解決問題,只是怕人家知道而已,結果這些莫再提們回過頭來當毀滅者,球團高層是要怪誰?教主一直認為他的球隊管理嚴格不會出事,過去別隊出事時還以高標準叫中信收一收,結果這次不只證明了教主的球隊管理根本不行,同時中職人治聯盟的本質也表露無疑。蘋果日報刊賭盤,就目前台灣人民的普遍素質來講的確不太適當,等於灌輸職業運動就是賭的觀念,但是一般小老百姓看看報紙有辦法去影響球賽的公平性嗎?聯盟數年來根本就是放任整個打球環境成為最利於賭徒介入跟打水球的舞台吧Orz--DAIYOH(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12:45
  • 即使制度再完備、薪資再優渥、球員道德感再高,若是受到不良分子以暴力脅迫,也很難不乖乖就範。簽賭集團不肯自律,執意為一己之私利染黑比賽固然可惡;但是追本溯源,假使都沒有人把運動拿來賭博,那也根本不會有組頭的存在,也就沒人會去逼球員放水了。端正社會風氣、革除國人好賭性格,才是治本之道。--jitcji(Talk) 2009年11月1日 (日) 22:56

心痛

  • 身為象迷,寫這些好像自虐狂一樣,在一直不斷拿刀子捅自己一樣!--leotien(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0:22
  • 痾...我只能說,節哀吧...--瑋美絕倫迷(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0:25
  • 連林易增都被捅出來了,還有什麼更大的秘密乾脆一次捅乾淨好了,順便趁這個機會可以好好解答當初蔡豐安『不適任』三個字的意思,至今仍未有解答!--leotien(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0:34
  • 無言了,日本和美國也不過只爆一次,韓國頂多是小咖,台灣卻是連環爆,大環境再不改善,警界再不有所做為,恐怕只會愈搞愈大洞...--Hayashi115(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0:58
  • 我比較無言的是,為什麼兄弟象要解散,體委會就要出手相救,去年米迪亞出事情,只想著要瓜分球員,好像別隊球迷都不是球迷,只有兄弟象的球迷是球迷?--大神~Johnny~(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6:12
  • 現在只有四隊,若是再減少,比賽就難打了;如果這回出事的是別隊,我想大家的態度也是一樣。我認為體委會的相救反而讓洪領隊更能夠大膽放心地履行當初的承諾,展現出大丈夫一言九鼎、說到做到的氣魄;實際上象隊還是會被原封不動地保存下來,只是老闆換人而已,球員與球迷都沒有損失。--jitcji(Talk) 2009年11月1日 (日) 23:15
  • 前年誠泰幾乎要解散,聯盟有沒有救?去年米迪亞出事情,為什麼不能救?就因為兄弟象是人氣指標,就因為兄弟象經營了二十多年?同樣是中職球隊,去年喊著要瓜分龍鯨球員,對那些白米公平嗎?今年風水輪流轉,就讓大家來瓜分兄弟象阿!統一獅會玩下去阿,為什麼經營不下去?就算打不下去,那就停賽吧!--大神~Johnny~(Talk) 2009年11月2日 (一) 02:11
  • 以前有球隊解散時,隊伍總數都比較多,不像現在只有最基本的四隊,有點難以比較。我寧願相信體委會是為了維持至少四隊而救象隊的,如果是像大神說的那樣,我也不認同。--jitcji(Talk) 2009年11月3日 (二) 23:00

法律專屬用語請小心使用

剛剛在編輯時發現,竟然有人把「飭回」用在證人身上,真有點哭笑不得。通常「飭回」是用在犯罪嫌疑人身上的,「飭」字本身就帶有「訓示」之意,如果檢察官依照刑事程序訊問當事人後,認為無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必要後,可在偵訊後訓示犯罪嫌疑人並令其逕自離去;換成白話文來說,「飭」和「罵」其實意思相去不遠。各位仔細想想看,怎麼會有檢察官會去「罵」證人的呢?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10月30日 (五) 00:46

關於張貼新聞連結

提醒各位請不要張貼Yahoo!奇摩新聞的連結,因為Yahoo!奇摩新聞本身也是轉貼自其他媒體的新聞,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通常過半個月後就會移除了,這對於紀錄棒球歷史一點正面的意義也沒有,所以請各位不要張貼。謝謝!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10月30日 (五) 00:18

註解

請問誰會把這一則新聞PO上去註解--->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ghost20091028182726 中華職棒/〈快訊〉假球風暴! 王勁力、吳保賢遭聲押 --瑋美絕倫迷(Talk) 2009年10月28日 (三) 22:20
  • 已放上。--Yoshi(Talk) 2009年10月29日 (四) 11:18
麻煩再補一個新的註解:http://www.tsna.com.tw/?q=node/7013 〈CPBL〉兄弟快斬4球員 曹錦輝確定不續約 謝謝。另外這個怎麼辦 http://www.tsna.com.tw/?q=node/7024 〈CPBL〉利誘球員放水 洪:林易增做過 我是放在新聞處,不知是否恰當?--瑋美絕倫迷(Tal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0:23

頁頂說明

話說,我們好像真的照該頁面頁頂所說的在紀錄台灣棒球的發展歷程,而且看來好像是最後一段... --瑋美絕倫迷(Talk) 2009年10月27日 (二) 01:32
  • 不會這樣的,這世界並不是只有「職棒」才是真正的『棒球』。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10月30日 (五) 00:22
  • 嗯嗯,我同意,台灣棒球,加油,希望有一日重現巴塞隆納銀牌跟杜哈金牌光榮時刻!!--瑋美絕倫迷(Talk) 2009年11月1日 (日) 00:38

莊宏亮

為什麼我看PTT有說到莊宏亮???

--XD.jpg~兄弟象封王~liaon98~(Talk) 2009年10月26日 (一) 23:07

影射

關於中天新聞任意以總冠軍戰片段影射球員的事,可以寫在這個頁面嗎?--滷味(Talk) 2009年10月26日 (一) 22:46
  • 沒必要,那是媒體的問題,其實和事件本身關係不大。--Archi(Talk) 2009年10月26日 (一) 22:53

黑象事件

乾脆說這是黑象事件算了- by leotien(Talk)
  • 留言請記得屬名喲!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10月30日 (五) 00:24
  • 現在網友們也暱稱為假象事件--滷味(Talk) 2009年10月30日 (五) 20:34
  • 下週可能會有更進一波的追查,我建議等事情完全結束之後再定義此事事件的名稱--andy孤行淚(Talk) 2009年11月1日 (日) 17:59
  • 黑鷹事件裡也不全是時報鷹的球員,只是主要為時報~黑象事件也是如此,況且已經有新聞也如此命名了--leotien(Talk) 2009年11月1日 (日) 18:37
  • 現在已經不能叫黑象了。--Archi(Talk) 2009年11月21日 (六) 11:25
  • 應回到「職棒簽賭事件2009年」名稱,畢竟牽涉到熊、象、牛隊球員,不只是「黒象」。--sas2158(Talk) 2009年11月27日 (五) 20:23
  • 就如同「黑鷹事件」一樣,也不單純只有鷹隊球員涉案,其他球隊也有。更何況「黑象事件」是確實曾經存在的簡稱,為了如實紀錄棒球的歷史,即使我自己也是象迷,但我認為這樣的名稱仍應該保留。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11月27日 (五) 20:50
  • 黑鷹的確可以這樣稱呼,因為鷹隊幾乎整隊相當大宗,獅、鯨比例顯得相當小,但今年(2009)這次當初是以為只有象啊,哪知又爆出大批的熊隊球員,光用黑象已經不符合現況了。--Archi(Talk) 2009年11月27日 (五) 21:08
  • 我本身也是兄弟的球迷,這次事件我想會如此命名,不僅僅只是因為兄弟的球員佔多數而已,還有整件事還是從兄弟球員開始發生的,黑鷹事件也是如此,即使到最後熊隊的人數超越象隊的人數,名稱還是要稱為黑象事件,媒體到今天為止也是維持此命名,更何況到今天為止象隊的球員仍是最多的!--守護天使(Leotien)(Talk) 2009年11月28日 (六) 10:47
  • 我認為和是什麼球迷無關,棒球維基在做的是平衡報導,不是嗜血新聞媒體,盡管涉賭兄弟象球員多麼可惡,這都不關棒球維基的事,棒球維基該在乎的是有無平衡報導,而不是直接跟著新聞媒體走。--Archi(Talk) 2009年11月28日 (六) 11:12
  • 同意樓上。我還是希望能以較為客觀的方式來命名,不應該跟隨著新聞媒體。我在頁面的事件概述中也提到所謂「兄弟週」、「熊週」,我認為用此來區分時間點即可,不需要稱呼為「XX事件」。--sas2158(Talk) 2009年11月28日 (六) 20:57

La New週

要不要將本週的La New球員事件列入「大事年表」?不知有誰比較會敘事能起個頭Ryanlei(Talk) 2009年11月20日 (五) 01:13
  • 現在要算是黑象還是黑熊雙事件啊= =?--瑋美絕倫迷(Talk) 2009年11月27日 (五) 00:28


三名現任職棒球員?

哪三名? 中央社報導沒寫 只寫到「除了上述6人,沒有其他現役職棒球員遭約談。」我來編輯好了 免得誤會.

--Argon007(Talk) 2009年12月23日 (三)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