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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簽賭事件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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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10年1月30日 (六) 10:28由Argon007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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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職棒簽賭事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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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簽賭事件 (2003年) -- 蘇立偉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5年) -- 黑熊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7年) -- 黑鯨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8年) -- 黑米事件
職棒簽賭事件 (2009年) -- 黑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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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PN.gif日本職棒史上的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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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OR.gif韓國職棒史上的類似事件:
韓國職棒假球事件 (2012年)

目次

事件概述

  2009年10月26日檢調單位南下高雄,逮捕以蔡政宜(綽號雨刷)為首的討債集團經營簽賭站,其涉嫌收買職棒球員打假球。隨後兄弟象隊召開記者會承認檢調已搜索球員宿舍,並於28日將有六位象隊球員被約談,另外亦有一位前象隊球員疑為聯絡人,板橋地檢署於10月26日發動搜索,除統一7-ELEVEn獅隊外,其他三隊部份隊職員的宿舍與住處均遭搜索。本事件由於牽連球員多為兄弟象隊球員,因此又稱黑象事件

  檢調初步調查,涉嫌收賄球員都是本土球員,簽賭集團再透過白手套轉交賄款。其中,兩名前La New熊隊球員、一名前中信鯨隊球員、以及前兄弟象隊球員莊侑霖(原名莊宏亮)擔任仲介,進而操控被賄賂球員,讓所屬球隊比賽輸球,或即使贏球,也要讓贏的分數在控制範圍內。此外,本次簽賭事件更出現了毒品的案外案,檢調單位在搜索莊侑霖位於三重市的住處時,查獲兩萬五千餘顆搖頭丸。[1]

  目前莊侑霖向檢方坦承,約有十位兄弟象隊球員有收過錢,遭指涉之球員,也已經先後遭到檢察官傳喚訊問。有媒體戲稱此次為「兄弟週」。

  數日之後又展開一波波約談,本次約談為La New熊隊居多,於是又稱「熊週」。其中遭約談且被交保的熊隊球員,皆被開除,認罪者另遭球團求償民事賠償。目前案件正在偵查中。

大事年表

  • 2009.10.26 -- 檢調單位兵分廿九路逮捕涉嫌簽賭之集團成員,並搜索兄弟象隊La New熊隊興農牛隊球員宿舍,也遭到檢調問話[2]。晚間,前兄弟球員莊侑霖、前誠泰代訓球員陳其宏與前La New球員黃俊中分別遭到約談。[3]
  • 2009.10.27 --檢方於凌晨零時複訊後,將涉嫌擔任仲介的莊侑霖(原名莊宏亮)、黃俊中,以及集團主謀蔡政宜(綽號雨刷)、集團成員黃仁義、余則彬、張宗傑等六人,以涉有詐欺、賭博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集團成員張順青、黃川井、達瑞瑋、蔡永益、藍基益、邱奕翔等人,則以五萬元交保候傳。[4]
  • 2009.10.28 -- 檢方傳喚九位現役職棒球員到案說明,其中除蔡宗佑為證人外,其餘八位均列被告。經訊問後,於晚間飭回曹錦輝張誌家謝佳賢李濠任柳裕展汪竣泰等六位球員,另兩位球員(兄弟象隊投手王勁力吳保賢),檢方認為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5]
  • 2009.10.29 -- 王勁力吳保賢經院方認為無羈押必要,駁回檢方聲請,於凌晨四時許無保釋放。檢方於本日再度傳喚兄弟象隊現役之李濠任朱鴻森黃正偉買嘉瑞郭一峰等五位球員,晚間近十一時,各以十萬至廿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候傳。晚間,球團領隊洪瑞河宣布不會再和曹錦輝中込伸續約。[6]
  • 2009.10.30 -- 兄弟象隊正式宣布開除王勁力吳保賢朱鴻森李濠任四位坦承涉賭打放水球的球員[7]。檢調則持續進行第三波約談,兄弟象隊現役投手黃榮義到案說明,訊問後以十萬元交保候傳[8]。此外,王勁力吳保賢朱鴻森等人,本日亦前往板橋地檢署歸還不法所得[9];至於傳聞涉案的劉耿欣,則尚未現身。[10]
  • 2009.11.02 -- 捕手汪竣泰第二度傳訊,爾後認罪、繳回二十萬不法所得、以八萬元交保。總教練中込伸欲於今日出境,卻在機場被帶回板橋地檢署,偵訊後以八萬元交保。
  • 2009.11.06 -- 板橋地檢署約談前台電棒球隊球員陳東興,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院方裁定收押禁見。
  • 2009.11.10 -- 投手李濠任繳回不法所得84萬元,為本次繳回金額最多者。報導指出其收受一百萬元,但花費部份金額,故只繳回餘額。另外兄弟象球團為買嘉瑞等四位球員提出聲請的撤銷具保,板橋地檢署表示將尊重法院判決。
  • 2009.11.18 -- La New熊球團投手蔡英峰、野手蔡宗佑均遭到約談,隨後兩人認罪後皆以八萬元交保,遭到球團開除並要求民事賠償,聯盟永不錄用。
  • 2009.11.19 -- 檢調方面又約談La New熊球團三位選手,包含投手許文雄、野手黃小偉蔣智聰皆認罪。La New熊球團表示與前兩位球員同樣方式處理。張宗傑則因檢方認為已交代案情,撤銷羈押,裁定交保。
  • 2009.12.15 -- La New熊投手張誌家被傳出先前已經被秘密交保,後被檢方證實張誌家以八萬元交保,而球團在得知後,亦表示同樣比照先前處理涉賭球員的方式辦理。
  • 2009.12.16 -- 警方近日來密集提訊簽賭案主謀,案情獲得重大進展,重新啟動「兄弟週」專案,除了曹錦輝等十二名現役球員曝光外,還約談了五位退役兄弟象球員。
  • 2009.12.18 -- 高俊強杜章偉林永坤因涉及職棒簽賭案遭到收押禁見。
  • 2009.12.19 -- 台南地檢署表示已將當年「黑鯨事件」相關文件轉交板橋地檢署,協助偵辦。
  • 2009.12.22 -- 板橋地檢署約談兄弟象前球員劉俊男莊瑋全田顯明楊博任陳懷山,莊瑋全涉詐欺罪諭令以10萬元交保,田顯明認罪,繳回犯罪所得15萬元,另楊博任以10萬元交保,陳懷山獲請回。
  • 2009.12.23 -- 蔡政宜、莊侑霖黃俊中三人,因仍有串供、逃亡之虞,遭裁定延押2個月。
  • 2009.12.26 -- 檢方以證人身分約談前中信鯨球員陳嘉宏,最後將陳嘉宏請回。
  • 2009.12.30 -- 板橋地檢署約談前中信鯨球員曾漢州、組頭黎紹君,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院方裁定收押禁見。
  • 2010.01.04 -- 板橋地檢署約談興農牛捕手李義偉La new熊投手黃宏任,兩人均坦承打假球,並繳交不法所得,並遭球隊開除。
  • 2010.01.05 -- 板橋地檢署首次約談兄弟象隊投手曾嘉敏,最後將曾嘉敏請回。
  • 2010.01.06 -- 兄弟象廖于誠坦承2007年收受王勁力60萬元金錢,但表示自己並未放水,事後因感良心不安捐款30萬元做公益,遭象隊開除。
  • 2010.01.08 -- 檢方上午約談前兄弟象野手蔡豐安,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院方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20萬元交保。
  • 2010.01.11 -- 板橋地檢署二次約談兄弟象隊投手曾嘉敏,最後仍將曾嘉敏請回。
  • 2010.01.12 -- 板橋地檢署二次約談前兄弟象隊野手田顯明及前投手王勁力,另外原列證人的劉耿欣亦遭約談,並在約談後改列被告。
  • 2010.01.13 -- 板橋地檢署二次約談兄弟象隊投手柳裕展,但因時間過晚,無法複訊,將擇日複訊。同時,先前已遭羈押三個禮拜的杜章偉,因檢方認為已交代案情,撤銷羈押,無保開釋。
  • 2010.01.14 -- 板橋地檢署約談前兄弟象隊司機莊芳承後,將莊芳承飭回並限制住居。
  • 2010.01.15 -- 板橋地檢署約談前中信鯨隊許人介陳永哲,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院方裁定兩人無保飭回。
  • 2010.01.20 -- 板橋地檢署約談前兄弟象代訓選手賴業安吳仲培,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但院方裁定兩人無保飭回。
  • 2010.01.21 -- 板橋地檢署約談前那魯灣榮工棒球隊球員林柏晟,因涉嫌重大,偵訊後以60萬元交保,為本次交保金額最多者。
  • 2010.01.22 -- 板橋地檢署約談陳致遠,複訊後請回。目前陳致遠停職停薪中,如經查證為子虛烏有,球團承諾會把停薪期間所有薪資補還。另檢方認為余則彬、莊宏亮兩人已無串證之虞,裁定余則彬以25萬元交保,莊宏亮以50萬元交保。
  • 2010.01.26 -- 板橋地檢署認為黃俊中已無串證之虞,裁定撤銷羈押以10萬元交保。
  • 2010.01.28 -- 板橋地檢署借提陳東興,二次傳喚黃正偉郭一峰,黃、郭當庭向檢察官認罪。另外兄弟象球團為買嘉瑞等四位球員提出聲請的撤銷具保,遭法院裁定駁回。

牽連人員

球團職位 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球隊處理狀況[1] 偵訊後狀況 起訴、判決狀況
基層教練 張宗傑 龜山國中青少棒隊教練 白手套 - 羈押→交保
(列被告)
-
基層退役 陳東興 台電棒球隊球員 白手套 - 收押禁見
(列被告)
-
基層退役 林柏晟 那魯灣榮工棒球隊球員 組頭 - 6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莊侑霖 兄弟象隊投手 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羈押→5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黃俊中 La New熊隊投手 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羈押→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代訓退役 陳其宏 台北縣隊
誠泰代訓
La New二軍借將
協助調查 - 請回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許志昌 台北市隊
La New熊隊投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6萬元交保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陳昭穎 La New熊隊捕手 協助調查 目前無所屬 請回
(列證人、另案被告)
-
職棒退役 李德賢 中信鯨隊投手 協助調查 - 未到案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高俊強 桃園縣隊
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收押禁見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杜章偉 桃園縣隊
中信鯨隊投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羈押→無保開釋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林永坤 台北市隊
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收押禁見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曾漢州 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目前無所屬 收押禁見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陳嘉宏 台北市隊
中信鯨隊野手
協助調查 - 請回 -
職棒退役 許人介 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目前無所屬 聲押駁回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陳永哲 桃園縣隊
中信鯨隊野手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聲押駁回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李明進 台中市隊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 未到案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陳元甲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目前無所屬 未到案
(列證人)
-
職棒退役 楊博任 桃園縣隊
兄弟象隊野手
疑似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田顯明 兄弟象隊投手 疑似打假球 目前無所屬 已認罪、飭回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陳懷山 桃園縣隊
兄弟象隊野手
疑似打假球 - 飭回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劉俊男 桃園縣隊
兄弟象隊投手
詐欺 開除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莊瑋全 桃園縣隊
兄弟象隊投手
詐欺 開除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職棒退役 蔡豐安 兄弟象隊野手 疑似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2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代訓退役 賴業安 兄弟象隊代訓 疑似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聲押駁回
(列被告)
-
代訓退役 吳仲培 兄弟象隊代訓 疑似白手套 目前無所屬 聲押駁回
(列被告)
-
總教練 中込伸 兄弟象隊 - 不續約 8萬元交保
(列被告、限制出境)
-
投手 曹錦輝 兄弟象隊 - 不續約亦永不錄用 飭回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投手 吳保賢 兄弟象隊 打假球
象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聲押駁回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投手 王勁力 兄弟象隊 打假球
象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聲押駁回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投手 李濠任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20萬元交保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內野手 朱鴻森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捕手 汪竣泰 兄弟象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投手 廖于誠 兄弟象隊 收賄 開除永不錄用 已向球隊認罪、即將接受約談 -
投手 買嘉瑞 兄弟象隊 詐欺 聲請撤銷具保已遭駁回 15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投手 黃榮義 兄弟象隊 詐欺 聲請撤銷具保已遭駁回 10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捕手 郭一峰 兄弟象隊 詐欺 聲請撤銷具保已遭駁回 已認罪、15萬元交保
(列被告)
-
外野手 陳致遠 兄弟象隊 疑似打假球 留職停薪 請回 -
外野手 黃正偉 兄弟象隊 詐欺 聲請撤銷具保中已遭駁回 已認罪、15萬元交保
(列被告)
-
外野手 楊宗範 兄弟象隊 疑似打假球 秋訓結束後解約 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投手 柳裕展 兄弟象隊 - - 擇日複訊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投手 曾嘉敏 兄弟象隊 - - 請回 -
內野手 劉耿欣 兄弟象隊 原協助調查[11]
後疑似打假球
- 飭回
(證人改列被告)
-
投手 張誌家 La New熊隊 打假球
詐欺
收賄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8萬元交保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投手 蔡英峰 La New熊隊 打假球
熊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投手 許志華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投手 許文雄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投手 黃宏任 La New熊隊 於中信鯨時期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請回
繳回不法所得7萬元
(列被告)
-
內野手 蔡宗佑 La New熊隊 打假球
熊隊白手套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8萬元交保
(證人改列被告)
-
內野手 黃小偉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內野手 蔣智聰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8萬元交保
(列被告)
-
內野手 林津平 La New熊隊 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民事求償 已認罪、6萬元交保
(列被告)
-
外野手 謝佳賢 興農牛隊 予以停權,靜候處置 飭回
(列被告、未解除境管)
-
捕手 李義偉 興農牛隊 於中信鯨時期打假球 開除永不錄用 已認罪、請回
繳回不法所得1萬元
(列被告)
-
  • ^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對於涉案球員的懲處方式:
    交保候傳-禁賽停薪!
    認罪、收押、起訴-立即開除永不錄用!
    獲判無罪可重回球場!
  • ^ 政府規定業餘甲組球隊對於涉案球員的懲處方式:
    交保候傳、認罪、收押-立即開除永不錄用!
    永久自棒協除名,終生不得參與棒協所舉辦任何講習與活動(此規則規範對象亦包括職業棒球球員)!
    終生不得至各級學校棒球隊執教(包含「地下教練」),若違反該校或該球隊立即取消棒球經費輔助(此規則規範對象亦包括職業棒球球員)!
  • La New球團內部規定懲處:
    交保候傳、認罪、收押-立即開除永不錄用!
    對該球員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相關報導

注釋或參考文獻

  1. 2009-10-28 莊侑霖大批搖頭丸 檢追查賣誰【自由時報】
  2. 2009-10-26 疑似涉賭打假球 象、牛、熊隊球員宿舍被搜索【NOWnews】
  3. 2009-10-27 幫組頭買通球員 前象隊投手莊宏亮聲押【NOWnews】
  4. 2009-10-27 中職棒打假球案 黃俊中等6人遭收押【中時電子報】
  5. 2009-10-28 中華職棒/〈快訊〉假球風暴! 王勁力、吳保賢遭聲押【TVBS】
  6. 2009-10-30 象不與小曹、伸總續約【自由時報】
  7. 2009-10-30 王勁力、吳保賢等4人 承認打假球【自由時報】
  8. 2009-10-31 黃榮義交保 涉案「黑象」恐過半【聯合報】
  9. 2009-10-31 爭取緩起訴/王勁力吳保賢朱鴻森 繳回犯罪所得【自由時報】
  10. 2009-10-30 黃榮義十萬交保 王勁力等還不法所得【中時電子報】
  11. 莊宏亮坦承透過王勁力打點象隊球員,不管是送錢、吃飯都由王勁力負責。據了解,五萬元見面禮部分,就是由王勁力分送給朱鴻森郭一峰買嘉瑞劉耿欣等人,但劉耿欣不願打假球,於是王勁力便私吞20萬放水獎勵,事後莊宏亮並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