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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敏卿事件
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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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簡述
中華隊於1989年第九屆洲際盃棒球賽發生球員羅敏卿不服從總教練李來發的指揮,而被臨陣開除,將羅敏卿遣送回國的事件。
整個事件發因於中華隊在參加該屆洲際盃棒球賽的開幕典禮後,羅敏卿拒絕總教練李來發所安排的練球時間,他還表示,李來發選他當洲際盃國手是擋他加入職棒球隊的財路。經教練團漏夜開會後,決定開除羅敏卿的國手資格,領隊簡曜輝以越洋電話向全國棒協理事長唐盼盼報告,理事長同意開除羅敏卿以維持紀律。遭開除的羅敏卿,並被處以禁賽三年的處分。史稱「羅敏卿事件」。
1989年10月6日,中華棒協技術委員決定,中華隊國手羅敏卿,因在洲際盃棒球賽期間言行失當,違抗教練命令,決定將羅敏卿從巴塞隆納奧運培訓國手名單除名,但以禁賽部份減為半年球監。
後續發展
1990年07月11日,羅敏卿球監提前結束,在時任統一獅隊領隊郭俊男的奔波下,羅敏卿終於如願加入獅隊成為職棒球員,「羅敏卿事件」落幕。此事件爆發12年之後,直到2001年羅敏卿才再度入選第三十四屆世界盃棒球錦標賽中華成棒代表隊,而羅敏卿成棒生涯總共也只有這兩次入選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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