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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排名
台灣棒球維基館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英文名稱:World Ra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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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說明 WBSC(世界棒壘球聯盟)之棒球世界排名及其使用的積分系統。
目次 |
簡介
- WBSC 使用一套積分系統計算其轄下各項賽事可分配的分數(或稱點數,此處以中文慣用說法稱為分數或積分),世界各國的棒球排名便是根據此積分系統,針對最近四年之分數總和做為排序,並且從 2009 年開始公佈男子棒球與女子棒球的世界排名。
- 積分系統以球隊在賽事結束時的排名為依據,無關乎過程與比數。由於 WBSC 名下的賽事涵蓋少棒至成棒,故此世界排名實為「全年齡層」、「整體棒球實力」之綜合指標。
- 理想上,各國積分在每一場具備積分的賽事結束時就會更新,世界排名會經常變動;實務上為了方便應用,論及世界排名時,通常取用前一年結束時的排名做為標準。
- ※註:此積分系統僅適用於 WBSC/IBAF 會員國,非會員國即使參賽也無積分。
積分公式
- 棒球積分以 50 分為一個基數,不同等級的比賽則乘以不同的加權倍數,此段落先說明棒球積分的基本分配原則。
- 假設參賽球隊總數為 N,則各隊可獲得的積分如下表所示:
名次 獲得積分 1 50 2 40 3 30 4 15 n = 5..(N-1) 平均獲得 15..1 之間的積分 N 1
- ※註:若參賽球隊超過 32 隊,則僅有前 32 名可獲得積分;即第 32 名視為最後一名,第 5..31 名照公式計算。
- 第 5 名至第 N-1名(倒數第二名)之間的分差以下列公式計算:
分差Δ = 14 N - 4
- 根據以上公式,第 n 名可獲得積分:
可得積分 = 15 - (Δ x (n - 4)) = 1 + (Δ x (N - n))
- 常見參賽隊數及積分分配:
參賽球隊總數 分差Δ 各名次可獲得積分 第四名 第五名 倒數第二名 最後一名 6 7 15 8 1 8 3 ½ 11 ½ 4 ½ 12 1 ¾ 13 ¼ 2 ¾ 16 1 ⅙ 13 ⅚ 2 ⅙ 32 ½ 14 ½ 1 ½
範例
- 這裡以參賽球隊總數 12 隊為例,各名次可得積分如下: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積分 50 40 30 15 13 ¼ 11 ½ 9 ¾ 8 6 ¼ 4 ½ 2 ¾ 1 Δ = 1 ¾
積分賽事與加權倍數
- 並非任何棒球比賽都有積分,也並非每項賽事的積分都相同,WBSC/IBAF 根據比賽的重要性及參賽國家的強度,進而制定出各級賽事的權重。[1][2]
- 由於 WBSC/IBAF 積分制度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加權倍數在不同時期可能稍有不同,底下是 2014 年九月重新研議後所實施的版本。
固定舉行的賽事
賽事等級 賽事名稱 加權倍數 備註 世界頂級 世界棒球經典賽
世界12強棒球賽6X 世界級 U-21世界盃棒球賽
U-18世界盃棒球賽2X U-15世界盃棒球賽
U-12世界盃棒球賽1X 世界棒球經典賽資格賽 1X 僅各組前四名獲得績分(50、40、30、15) 洲級錦標賽
/資格賽亞洲運動會
亞洲棒球錦標賽
歐洲棒球錦標賽
泛美運動會
中美洲及加勒比海運動會1X 參賽球隊裡有 3 隊以上是去年的世界前十強 0.75X 參賽球隊裡有 2 隊是去年的世界前十強 0.50X 參賽球隊裡有 1 隊是去年的世界前十強 0.25X 參賽球隊裡沒有去年的世界前十強
非固定舉行的賽事
- 根據 WBSC/IBAF 新制規則[1],兩支國家代表隊之間的對抗賽/友誼賽具備下列給分標準:
- 若對手為世界排名前十強,則擊敗對手可獲得 20 分。
- 若對手的世界排名為 11~20 名,則擊敗對手可獲得 10 分。
- 若對手的世界排名為 21~30 名,則擊敗對手可獲得 5 分。
- 若對手的世界排名在 30 名以外,則擊敗對手可獲得 2 分。
女子棒球賽事
- 女子棒球的積分賽事,目前新制僅有世界盃女子棒球賽一項;由於該賽事僅在偶數年舉辦,故女子棒球世界排名在偶數年才會更新。
- 值得注意的是,女子棒球一個基數為 100 分,世界排名是取最近三屆的績分總和,且其權重不同。[1]
賽事等級 賽事名稱 加權倍數 備註 世界級 世界盃女子棒球賽 1X 最近一屆 ⅔X 最近的第兩屆 ⅓X 最近的第三屆
參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