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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僵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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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15年11月16日 (一) 17:44由AIWA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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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術語Tiebreaker

縮寫代碼:TB

說明

  突破僵局制,是一種延長賽的制度,最早為壘球運動的一項規定。壘球正規為7局,若該場比賽不採和局制,就必須施行突破僵局,第8局時棒次繼續照輪,由第7局的第三出局者佔二壘(或是前三棒佔於滿壘)。

  在棒球中,突破僵局制方式為,一開始就會讓兩位跑者分佔於一、二壘。第三位打擊者打擊。突破僵局制首局球隊可自由指定二壘跑者的棒次,而一壘跑者即為下一棒,打者則是再下一棒,延長賽次局則沿用延長賽首局打序。其餘規則大致都相同。以成棒比賽而言於延長賽的第10局開始進行(世界棒球經典賽在延長賽第13局開始)。一般認為,在採行突破僵局制的進攻方,於一個半局內應得的基本分數為兩分。

  世界棒壘球聯盟(WBSC)為了使國際棒球比賽不至於打得過久,而擬定此制度,於2008年實施。首個採用突破僵局制的大型國際性成棒賽事為該年北京奧運,WBSC有意藉此來評估此制度實際實施的合適性。北京奧運的棒球比賽規定,若打完9局雙方仍未分出勝負,則按比賽規定進行標準的延長制度,但是若10局打完仍然平手,到了第11局就開始採行突破僵局制。賽後韓國職棒一度也考慮採行這種制度。
  後來的大型國際賽事,改成一旦打到了延長賽,就啟用此項制度(即第10局就開始實施),例如:2009年第三十八屆世界盃棒球錦標賽2010年第十七屆洲際盃棒球錦標賽、2010年廣州亞運2011年第三十九屆世界盃棒球錦標賽等等。就連2009年第二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也引進這項制度,規定當比賽打滿12局未分出勝負時,從第13局開始實施突破僵局制,不過當時沒有任何一場比賽使用到這個規則。

  突破僵局制雖然能減少延長賽時間,但其帶來的公平性飽受質疑,原因是球隊不需經由安打保送或是其他種種需要付出實力的行為,就能站上一、二壘,與棒球本身的規則與精神有所衝突,而且由於在壘上有跑者的情況下,可以下達跑壘戰術,與無人在壘的情況大相逕庭。雖然對於兩隊來說都面臨平等的狀況,但先攻或後攻有時也會帶來一些差異。此外,因為較容易得分,此制度的得分在運氣方面上的或然率較高,且對比賽結果會有很大的影響,而在該規則下的得分、佔壘數記錄,並不能完全代表該隊伍實際的能力。若拿足球來比擬,突破僵局制可以說是棒球界的PK賽制度。儘管這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制度。然而,WBSC為了縮短比賽時間並增加精彩度而增訂此制,也為爭取棒球重返奧運加分。

為了準備比賽時可能面臨的狀況,隊伍在練習賽時也會另外模擬這一部分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