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竹、中、嘉、南這五個市屬於「省轄市」,非直轄市。「直轄市」是台北、高雄兩市,也就是院轄市。 Jitcji(Talk) 11:53 2006年8月31日
- 對呀,為什麼要改得這麼奇怪?原本那樣不好嗎?連結的字體變小了,佔用頁面的空間卻變大了,很奇怪耶~--不及格大學士(Talk) 04:18, 2 9月 2006
- 而且,直轄市就是院轄市,是「行政院直接管轄」的意思。--不及格大學士(Talk) 04:21, 2 9月 2006
- 建議兩位如果是很明顯的錯誤就不需要討論直接修改就好了,這點我應該跟不及格先生提過很多次了。--子毓貓(Talk) 07:08, 2 9月 2006
- 不好意思,因為這個模板被保護了,我不是管理員不能修改,只好在這裡提出。--Jitcji(Talk) 22:39 200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