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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Cobras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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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年表
喜愛與不喜愛的
- 我最喜歡的球員:
現役
中職:高國慶、王勝偉、潘威倫、陳逸宸、王鏡銘、周廣勝、張耿豪、林泓育、陳雁風、吳宗峻、陳鏞基、張泰山
日職:岸孝之、中島裕之、中村剛也、達比修有、杉内俊哉、川﨑宗則、卡斯提、陳偉殷
美職:Mark Teixeira、C.C. Sabathia、Albert Pujols、Pablo Sandoval、郭泓志、Manny Ramírez、Cliff Lee
- 我不喜歡的球員:侯鳳連
本季我看好的新人
- 粗體代表是我覺得表現會很不錯的。
- 各隊都有我看好的新人。
- 獅隊:
- 象隊:
- 牛隊:
- 猿隊:
職棒願景
球隊
- 1.職棒擴編為6隊
- 2.各隊至少要在羅東、花蓮、嘉義縣安排主場比賽(每個場地安排比賽場數不能少於為五場)
球場
賽制
一軍
- 1.若上、下半季冠軍為同一隊(年度勝率第一名)時,則由年度戰績的第二、三名進行季後挑戰賽,勝出者再與年度勝率第一名進行總冠軍賽,年度勝率第一名可享有一場保送勝。
- 2.若年度勝率第一名非上下半季冠軍的隊伍,先由上、下半季冠軍進行季後挑戰賽,勝出者再與年度勝率第一名進行總冠軍賽。
- 3.若當年沒有例行賽安排為東部球場時,明星賽必須以東部球場為舉辦場地。(東部球場是指羅東、花蓮、台東。)另外安排在明星賽當周的例行賽賽程安排為周一至周三。
(周一周二各一場、周三兩場)
- 4.一軍明星賽休兵空檔從一天改為兩天
- 5.開賽時間
週一~週五晚上6:35 週六下午2:05 週日:三四五十四個月為下午2:05 其餘月份為下午5:05 非週六日國定修補假日 下午5:05 雙重賽補賽時間則維持現狀
- 6若上、下半季冠軍為同一隊,年度戰績的第二、三名戰績一樣,或上下半季季冠軍的年度戰績一樣。則進行加賽一場來決定季後賽(總冠軍賽)的三場主場優勢。
二軍
- 1.每年例行賽場數每年循序漸進的增加3至5場,以增加球員比賽的經驗。五年後增加到85場
- 2.二軍例行賽安排為每周二至周六,明星賽周當周例行賽賽程安排為周二兩場(兩地開打)。
- 3.二軍明星賽固定為七月第三個禮拜的星期四(隔天為預備日),若隔天不能進行改為二軍總冠軍賽後的時間進行。
- 4.二軍明星賽的舉行場地為二軍例行賽所使用的場地,但與一軍明星賽使用場地不一樣。
明星賽
- 1.明星賽分組以球隊的前一年成績、球員南北的出生地、球隊的區域性、老將新秀、畢業學校的南北地點這幾種分組依據做出籤來,
並在明星賽正式開放票選前一個禮拜進行抽籤。
- 2.明星賽的先攻先守方於明星賽參賽名單發表記者會當天抽籤決定。(取消由前一年明星賽優勝隊擔任下一年明星賽主隊的規定)
- 3.明星賽如果進行到5局過後因為雨天中止,該場比賽為正式成立。
- 4.票選的球員名單以5月6日前有登錄在一軍的名單為主,但洋將(不論洋投洋打)在5月6日的名單前被註銷,該洋將取消票選資格。
- 5.增設優秀選手獎,獎金3萬元。(紅白兩隊各兩位,共四位。)
- 6.增設球員投票機制,可以選同隊的球員,但上限為4個。加權為1
- 7.新增明星賽的遞補球員方式
若獲選參加明星賽的球員,本身因為受傷、或單純個人無參賽意願時,會由其他球員遞補參賽。其中由球迷投票產生的先發10人中,若有球員無法參賽, 一般會由第2高票的球員遞補。但如果該守位出現先發和推薦無法出賽的情況,由該隊教練團再另外遴選其他球員遞補。
- 8.明星賽地點由球迷票選決定(取消由職棒六年由聯盟決定明星賽舉辦地點的規定)
季後賽與總冠軍賽
- 1.季後賽選手登錄部分,季後賽在賽前五天登錄,總冠軍賽為前四天登錄,最終登錄名單將由聯盟公布。
球員
- 1.廢除尼洛條款
- 2.原本是規定登錄於一軍出賽名單內之球員最低薪資最低七萬元,改為只要是該隊球員,不論一二軍,最低薪資一律都是七萬元。
- 3.對出賽未滿3年的球員新增鳥權資格和早鳥權資格這兩種特權,鳥權資格是待在同隊或合約年限2年或2年以上,早鳥權資格是待在同隊或合約年限為1年半,都可在球員交易中轉移與保有此權利,球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用,但如果該球員使用後在合約年限期間內遭釋出(包含放入讓渡名單後無球隊吸收),資格即喪失。
- 4.自行培訓選手轉為正式球員的截止時間從球季開幕日改為4月30日。
其它
- 1.最佳十人獎遴選標準,投手必須至少達到 100 局的投球局數;捕手必須在該守備位置出賽達 50 場以上,並且打席數達 230 以上;指定打擊部份則必須就指定打擊打席數達 155 個
打席數以上;其他守備位置則是至少在該守備位置出賽達 55 場以上(外野手部分不分左、中、右,均合併計算),並且打席數達 300 以上;符合上述規定者,才能夠達到遴選的標準。
- 2.旅外球員回中職被遴選新人王標準更改為沒有日韓職棒一軍,或美國職棒小聯盟1A(含)以上出賽紀錄者。
其它
- 1.一軍出賽年資5年不需球團同意即可行使自由球員資格(而放入讓渡名單後無球隊吸收的球員也可適用)。年資自2003年起計算,每年登錄於一軍125天可取得一年年資。第一次成為自由球員後,往後只要每次年資滿三年,即可再申請成為自由球員,具有自由球員資格而未提出申請者,往後每年都可提出成為自由球員的申請。補償條款:
(1)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200%的補償金。 (2)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150%的補償金並且轉讓球隊A最接近未來第一輪選秀權給母隊。 (3)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100%的補償金並且母隊可從球隊A選擇一位非保護球員名單內的球員。
(但是球團保護選手的名單發表後7日之內一定要指定選手,7日以後則只能現金交易。)
- 2.隔年球隊主場安排球場場次需在當年12/20號前排定並寄到聯盟。
- 3.每年自由球員的名單,聯盟將於例行賽結束後三日內公布名單。選手於名單公布後7日內須宣布行使。
- 4.球團保護選手的名單最多為28人,下限為25人。由聯盟公布各隊所提出來的保護選手的名單。
個人年表
- 1999年:看轉播並且見證了味全龍的三連霸
- 2000年:開始支持南霸天統一獅隊
- 2002年:因統一獅未打進總冠軍賽,在總冠軍賽轉換支持的球隊中信鯨隊
- 2004年~2006年:二度轉換支持的球隊誠泰Cobras隊
- 2006年季後賽~:三度轉換支持的球隊統一獅隊
- 2007年10月5日:布雷從誠泰Cobras林敬民的手上打出了破聯盟紀錄的第32轟,當時的我既興奮又開心
- 2007年:個人支持的統一獅隊拿下了總冠軍
- 2008年:個人支持的統一獅隊拿下了二連霸,亞洲職棒大賽拿下亞軍
- 2009年:突然發現威納斯長的好像維大力廣告的外國人
- 2009年:個人支持的統一獅隊拿下了三連霸,建立統一王朝
- 2010年10月:統一獅無法拿下四連霸
- 2010年12月21日:陳鏞基加盟統一獅隊
- 2010年12月28日:張泰山從牛隊轉到獅隊
- 2011年山基連線成形
- 2016年因張泰山前往德島藍襪隊且林智勝為台灣職棒第一位FA成功轉隊的球員,四度轉換為支持中信兄弟隊。
支持球隊
支持年度 支持球隊 支持主因 職棒11年 (2000) 統一獅 職棒13年 (2002) 中信鯨 職棒15年 (2004)~職棒17年(2006) 誠泰Cobras 林英傑、林恩宇、許竹見三本柱 職棒18年 (2007)~職棒26年(2015) 統一7-11獅 職棒27年 (2016)~至今 中信兄弟 因林智勝為台灣職棒第一位FA成功轉隊
有話說
統一獅球員表格第一列的背景顏色是要用什麼顏色
應該是橘色
可是Kensou說黃志龍那個成績表格第一列的背景顏色
應該要填是統一獅的代表色是綠橘兩色
可是大部分統一獅球員在成績表格的第一列的背景顏色是橘色
可是你就硬是覺得用綠橘兩色
我改回去了你又改回來
可不可以請你不要再改黃志龍生涯成績裡的中職表格的第一列的背景顏色了
其他
曾經支持過統一獅隊 |
08年的亞洲職棒大賽中國冠軍代表隊天津雄獅差一點把我支持的統一獅隊嚇出冷汗 |
重大的國際賽事都會支持中華隊 |
曾經支持過誠泰Cobras隊 |
曾經也支持過中信鯨 |
台北縣成棒隊加油 |
台北市成棒隊加油 |
台中市威達超舜加油 |
桃園航空城加油 |
華盛頓國民隊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