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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BsBall:刪除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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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06年10月27日 (五) 12:24由211.21.9.66對話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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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ete.jpg此頁面為刪除投票的討論頁面,請用戶在此提起刪除討論,並標上提請刪除的日期,一次刪除投票將進行七天,每位註冊用戶得有一票,票票等值。請以下列投票模版進行投票並簽名:

  • Agree.jpg 保留。...
  • Disagree.jpg 刪除。...
  • Fence-sitter.jpg 中立,...
  • Fence-sitter.jpg 其他意見。...

10月18日刪除投票(投票時間至10月28日)延

提議刪除陳庸基王健民吳思佑:2006/10/18由Archi發起。

發起人意見

  • Disagree.jpg 刪除。用戶必須養成尊重球員姓名的習慣,不能讓用戶認為隨便打也可以搜尋,所以報請投票刪除。

--Archi(Talk) 23:14 2006年10月18日

其他人意見

  • Disagree.jpg 刪除。嗯~該尊重球員。我們沒必要做成跟Google那些搜尋網站一樣。記錄才是主旨。
--Tzuyi(Talk) 01:05 2006年10月19日
  • Agree.jpg 保留。非常感謝兩位提出的意見,讓我瞭解一件事情的不同思考面向。會作這樣的頁面其實出發點很單純,是從「滿足使用者檢索行為」的角度出發,因為經由分析檢索記錄檔後發現有許多一再被誤打的名字,所以我先挑了這三個來「試作」,完全沒有不尊重球員的意思。對使用者來說,他們打的錯別字也有被「糾正」的效果,否則有些使用者一再打錯字,最後得到「這一站沒有這個人的資料」的結論,這也不是我們所希望的。如果能讓使用者知道自己打錯字,也能找到他要的頁面,不是兩全其美嗎?而且並不是所有頁面都要作,而是經過分析、統計檢索記錄之後,選出較易打錯字的頁面來作。之所以叫做「試作」,就有尚有檢討改進的空間,另一種作法就是歸納較常出現的打錯名字,把它們都轉向到同一個建議頁面,而在該建議頁面裡條列正確名字。此外,記錄的目的是要利用,利用就是要廣為大眾所用,如果使用者因打錯字找不到所要的資料而轉向別處搜尋,那我們的記錄就失去一次被使用者利用的機會,也失去一次糾正使用者打錯字的機會了。不知大家覺得如何?
   --台灣阿成(Talk) 15:20 2006年10月19日
  • Agree.jpg 保留。維基館應該要更面向使用者,而非面向編輯者

--子毓貓(Talk) 23:03, 20 10月 2006

  • Agree.jpg 保留。同貓大!

--211.21.9.66(Talk) 12:24, 27 10月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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