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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呎線
台灣棒球維基館
(重定向自三呎線規則)
術語: Line-out
說明:
- 規則6.05 (K)
- 擊球員跑過一壘的後半,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壘線內側。
- 裁判認為其妨礙正對一壘的傳球採取防守行為之野手時,應宣告為妨礙守備出局。
- 但為閃避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不在此限。
- 規則7.09 (K)一壘手已採取守備行為,擊球跑壘員在跑向一壘後半段
- 如跑出三呎線的內側或外側,依裁判員之判斷有妨礙向一壘之傳球或企圖妨礙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時
- 應宣告出局。
三呎線是指以壘線為基準,左右各三呎的區域,這塊無形的虛擬空間,就是跑壘員跑壘的範圍。為保護防守的一方,如果跑壘員企圖閃避持球野手的 觸殺,離開這塊區域,裁判員可以直接對跑壘員裁定出局。這種情況並不是只有在跑壘員跑向時一壘才適用,跑向二壘、三壘、本壘的跑壘員一樣要有「三呎線」的觀念。「三呎線」通常只有畫在本壘與一壘之間,其他壘間並無畫設,這只是為了給裁判員及雙方球員作為參考之用,沒有人會真的帶尺來量,一切全憑裁判員的自由心證,來判斷跑壘員是否逾越了「三呎線」。
三呎線唯一的例外就是跑壘員的繞壘。例如說,從一壘繞過二壘(或是從二壘繞過三壘)企圖搶攻下一個壘位時,根據離心力的原理,跑壘員為了加快速度,會想辦法拉開行進壘間時的弧度,此時勢必超出壘線三呎的距離,但因這不是為了躲避野手觸殺的情形,故上述情況仍為合法的跑壘行為,不會被裁定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