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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來興農牛老闆楊天發倡議的轉播權公開招標是職棒圈最熱門的話題,對照興農年的前身俊國熊老闆陳一平曾掀起的轉播權紛爭,似乎有許多相似之處。那段歷史到底是怎樣搬演的?且讓我們一窺始末。
事件背景:
事件的起點是1995年的8月18日,當時和信集團以超過15億元的天價標得中華職棒自1997年起3年的電視轉播權,年代公司則隨即宣稱與聯盟訂有優先續約權,並表示希望能用相同的價碼與中華職棒聯盟續約。
當時各家投標中華職棒轉播權的價碼如下:
- 和信:15億4584萬
- 力霸:12億9000萬
- 金頻道:9億3000萬
- ESPN:8億7500萬
- TVBS:6億8400萬
- 俊國有線:6億6000萬
- STAR TV:3億7500萬
事件過程:
1995年9月4日,俊國熊隊老闆陳一平向聯盟發函,表示不願意與其他五球團聯合授權給剛以天價標下轉播權的和信集團,正式撕裂於同年8月4日與其他五隊共同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在職棒圈投下一顆震撼彈。
其他球團對陳一平這樣的動作隨即作出回應,時任兄弟象領隊的洪瑞河便表示:「必要時將聯合起來與俊國對簿公堂。」洪瑞河並強調兄弟隊在職棒圈最重視的便是「信用」,倘若聯盟對俊國出爾反爾的行為作出讓步,那麼「兄弟隊將退出職棒聯盟」。
陳一平之所以在這個時間點做這樣的行為,出發點乃是因為商業利益。當時的轉播權利金分配方式是這樣的,六球團先平分單年度轉播權利金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半依照戰績先後作分配,另外一半則以球隊票房的多寡作分配依據。原本這樣的分配方式六球團皆能接受,豈料開標前預估頂多標到五億元的轉播權利金,竟以十五億多的天價開出。按照票房、戰績分配的三分之一轉播權利金頓時變成一筆龐大的利益,而對當時人氣與實力皆弱的俊國來說,這一來一往間差距很可能是數千萬,站在陳一平的觀點,這是當然要據理力爭的。
其實早在8月28日召開的領隊會議中,陳一平便曾提議要重新決定轉播權的分配方式,但不為其他球團所接受。9月4日片面宣布解除與職棒聯盟的委託關係,表面上是因為對委託聯盟簽約「不放心」,實際上則是因為分配方式談不攏。力爭自家球團權益的陳一平不但多次強調他「於法有據」,並聲明倘若不能獨立處理與轉播單位的權利義務問題,「最壞的打算是離開職棒圈」。
9月14日聯盟會長陳重光與另五隊球團代表集會後,做出不排除取消陳一平常務理事會發言權的共識。同月27日,聯盟常務理事會做成決議,同意終止俊國熊委託職棒轉播事宜,但這不代表聯盟在這件紛爭上讓步,因為在此會議中同時也決議其他五隊亦不授與俊國熊轉播權利,亦即俊國熊僅得到跛腳的獨立轉播權,即便獨立招標,也不會有電視台對僅能拍攝其中一隊比賽狀況的棒球賽感興趣,同會並決定停止俊國熊參加常務理事會一年,陳一平可說踢到一個大鐵板。
事件尾聲:
原本此事件在陳一平碰了一鼻子灰後已暫告一個段落,但同年的10月9日,陳一平因為俊國建設的售屋糾紛被控詐欺,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判決一下來,陳一平也立即面臨被職棒聯盟會員大會除名的危機。
10月13日,五球團召開常務理事會後,聯盟會長陳重光表示願意代為協助俊國熊出售事宜,並積極幫俊國牽線。期間有台北財團出價七億想買下俊國熊,但陳一平希望把熊隊留在台中,最後在11月4日晚間,俊國與興農簽下股權部分轉讓書,興農以兩億九千萬元購得俊國熊百分之五十一的的股權,「俊國熊」並改名為「興農熊」,陳一平改任「創辦人」。隔年七月,興農集團將全部股權買下,並改名「興農牛」,陳一平的職業球隊夢至此終告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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