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棒球新聞/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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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毓貓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15:07
台灣棒球維基館
- 請告訴我誤認事件有什麼重要性必須要記錄在維基館上,另外關於該衝突如果有必要記錄的話,是不是不應該由衝突當事人去做陳述?個人認為該觀點有可能失之偏頗。--子毓貓(Talk) 10:28, 16 11月 2007
- 好像被淹沒了@@,我先聲明一下我為什麼不贊同這件事情被編輯進去,因為這應該只是場外球迷的小衝突,沒有太大的紀錄價值,而且目前的紀錄者又是事件衝突的當事人,我認為記錄的觀點失之偏頗。--子毓貓(Talk) 15:05, 28 11月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