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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
台灣棒球維基館
(重定向自FORCE PLAY)
術語:force out
縮寫代碼:
說明:
進攻球隊打擊出去時,因擊球員成為跑壘員,防守隊員持球或傳球使強迫進壘的跑壘員出局的動作。
依照規則,強迫進壘的跑壘員則失去佔有下一個壘包的權利,此種狀態成為封殺。
- 例一:
一出局滿壘的狀況,擊球員擊出一壘方向強有力的滾地球被一壘手接住立即觸壘而使擊球員出局的話,因為這時已經不是強迫進壘的狀況,因此向二壘進入的跑壘員,除非被野手持球觸身是不可以被判出局的,因而在一壘跑壘員還未被觸身宣判出局前,從二壘、三壘進入本壘的跑壘員其所得的分數是被承認的,但是和這狀況相反,一壘手接住這滾地球後,先立即向二壘傳球,一壘跑壘員被封殺出局後再向一壘返傳球,使擊球員也出局,而成第三出局的局面時,那雖已進入本壘的二壘、三壘跑壘員其得分無效。
- 例二:
不是封殺的局面:一出局跑壘員佔一壘、三壘時,擊球員擊出一外野的高飛球而成為第二出局,三壘跑壘員於野手接球後始離壘衝入本壘,可是一壘跑壘員因野手接球前離開了一壘,在其返回一壘過程中被判出局,而成為第三出局,此時不屬封殺出局,所以如經裁判員認定三壘的跑壘員是在一壘跑壘員被判出局前,已進入本壘的話,其得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