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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BsBall:版權信息/版權問題討論/2006.02.21GFDL授權問題討論
台灣棒球維基館
< TwBsBall:版權信息 | 版權問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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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討論主題
『台灣棒球維基館中的「文字資料」與「照片資料」著作權利仍屬原權利人所有,僅供瀏覽之用,如有他用需取得原權利人授權。』←感覺怪怪的,既然是GUN自由文檔協定,又聲明取用需要得到原權利人授權?--子毓貓 00:22, 21 2月 2006
[編輯] 討論內容
[編輯] 回應1
- 其實如同您看到的,因為wiki的文章內容都是大家共同創作的結果,所以是有可能發生前後矛盾的。如果您對GFDL有較深入的瞭解,可否幫忙修改有關版權信息這一頁的內容。(我先把它解除保護了) --台灣阿成 00:33 2006年2月21日
[編輯] 回應2
- 這部分我不知道怎麼改:「台灣棒球維基館為純學術性質網站,不提供任何商業行為,若有商業行為的發生皆屬使用者個人行為,一旦發生任何爭議,本站將不負任何相關責任。」能整段刪除然後改成「台灣棒球維基館因使用GUN自由文檔協議,其內容文字可以作為商業用途,但是在使用為商業用途的情況下,仍必須允許任何遵守該協議的人員在協議下對其內容做進一步的修改與發布。但必須特別注意的是,本站部份屬於「合理使用」或「獨家授權」的文字與圖片內容並不能提供為商業用途,使用內容者如將其作為商業用途,一旦發生任何爭議,本站將不負任何相關責任。」嗎?--子毓貓 08:21, 21 2月 2006
[編輯] 回應3
- 另外,版權信息內似乎也沒有段落告訴使用者,如果你不希望你所發布的內容被適用於GFDL下,則不應將其內容提交到台灣棒球維基館上。--子毓貓 08:24, 21 2月 2006
[編輯] 回應4
- 「台灣棒球維基館為純學術性質網站,不提供任何商業行為,若有商業行為的發生皆屬使用者個人行為,一旦發生任何爭議,本站將不負任何相關責任。」因為這段不是我寫的,我只能試著解釋:應該是指在本站中不進行任何商業活動,而使用者如果將本站資料拿去他處從事商業活動以致侵犯原作者權益,由個人負責。 --台灣阿成 16:11 2006年2月21日
[編輯] 回應5
- 這幾天這樣討論下來,我個人覺得最大的問題在GFDL,因為不是所有人都充分瞭解GFDL的精神(包括我自己在內),所以版權聲明有許多互相抵觸之處;再者,本站中另有經由傳統方式授權的內容(如:聯合報的照片、新聞報導),並不適用GFDL。所以我在想維基百科採用GFDL的作法是否能全然適用於本站?如果不適用,那我們應該採用什麼方式?或作怎樣的調整、因應?所以我覺得根本之道應該是趁這次的討論,先把本館是否要全然採用「GUN自由文檔協議」釐清,如果GUN GFDL不適用本站,那麼其他的部分就都要連帶變動;如果還是要遵循GFDL,那就要加強宣導GFDL的條文,否則一般使用者大概不太會注意到這麼多吧。 --台灣阿成 16:12 2006年2月21日
[編輯] 回應6
- 我認為GFDL對於台灣棒球維基館未來的成長是有幫助的,應該是努力做好宣導的工作即可,維基百科在這方面做得不錯,也許可以請教一下他們的管理者?--子毓貓 16:18, 21 2月 2006
[編輯] 討論結果
- 必須對本站適合的授權條款做進一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