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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樹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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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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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蹟==
 
==特殊事蹟==
 
:*[[1972年]] -- [[中華盃棒球錦標賽|第八屆中華盃棒球錦標賽(社會組)]]功勞獎。
 
:*[[1972年]] -- [[中華盃棒球錦標賽|第八屆中華盃棒球錦標賽(社會組)]]功勞獎。
:*[[1973年]] -- [[第五屆全國中上學校棒球錦標賽]](高中組)打擊獎第三名(打擊率: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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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 [[第五屆全國中上學校棒球錦標賽]](高中組)打擊獎第三名(打擊率:0.363)、功勞獎。
 
:*[[1974年]] -- [[第十六屆全國硬式棒球錦標賽]]功勞獎、投手獎。
 
:*[[1974年]] -- [[第十六屆全國硬式棒球錦標賽]]功勞獎、投手獎。
 
:*[[1976年]] -- 本為[[可口奶滋棒球隊]]球員,後被挖角轉投效[[合作金庫棒球隊]],引起可口企業公司董事長吳修齊不滿,乃控告蔡樹王違背契約條件,請求賠償損失。判決書指出,被告蔡樹王於[[1974年]]6月間,與可口企業公司訂契約書,約定由原告任用蔡樹王為編制內職員並至少應服務七年以上,非經原告之同意不得辭職投效其他球隊,倘有違背契約時,應與連帶保證人退還以前所領之薪津、食宿、服裝及其他一切費用,並應賠償最後一個月所領薪津總額十倍之損失,但蔡樹王在退伍後違約,在10月2日加入[[合作金庫棒球隊]]。
 
:*[[1976年]] -- 本為[[可口奶滋棒球隊]]球員,後被挖角轉投效[[合作金庫棒球隊]],引起可口企業公司董事長吳修齊不滿,乃控告蔡樹王違背契約條件,請求賠償損失。判決書指出,被告蔡樹王於[[1974年]]6月間,與可口企業公司訂契約書,約定由原告任用蔡樹王為編制內職員並至少應服務七年以上,非經原告之同意不得辭職投效其他球隊,倘有違背契約時,應與連帶保證人退還以前所領之薪津、食宿、服裝及其他一切費用,並應賠償最後一個月所領薪津總額十倍之損失,但蔡樹王在退伍後違約,在10月2日加入[[合作金庫棒球隊]]。

2022年3月24日 (四) 06:44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人物 > 球員 > 台灣球員

圖片簡述:在第一屆世界業餘棒球賽獲「最佳後援投手獎」的蔡樹王,回國後獲悉他與可口企業公司的契約糾紛敗訴時,表情沈重。
拍攝日期:1976-12-25
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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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照片由聯合報授權提供,因合約限制僅供站內使用,請勿任意轉貼;有需此照片者請逕洽聯合知識庫


©版權所有 本上傳圖片採用All Rights Reserved,請完全遵照著作權法的規範來授權。
內容說明:1974年第二十三屆世界盃棒球錦標賽簽名旗幟。
圖上層右起:陳秀雄(教練)、蔣得禮(秘書)、張信雄(領隊)、張安庚(隊長)、蔡順全(經理)、陳勝次(內野)、林和(內野)
圖中層右起:蔡全欽(投手)、鄭昆吉(捕手)、蔡旭峰(投手)、蔡建震(外野)、洪文德(內野)、郭義煌(內野)、黃家興(內野)、林瑞徵(內野)、胡賢聰(投手)、林信祥(投手)、郭均坤(外野)
圖下層右起:高英傑(投手)、周阿海(外野)、蔡樹王(投手)、李來發(捕手)、謝明勇(外野)、陳俊德(內野)
拍攝日期:2013年7月
拍攝地點:台北市
所有人:
攝影者:王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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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傳圖片採用CC-BY-SA授權,引用時請註明出處以相同方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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