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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出場: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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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衝撞任何一位[[裁判員]](視情況給予禁賽數場)
 
*上前衝撞任何一位[[裁判員]](視情況給予禁賽數場)
 
*對[[裁判員]]下的最後裁決不滿,率隊[[罷賽]](視為全隊被驅逐出場。)
 
*對[[裁判員]]下的最後裁決不滿,率隊[[罷賽]](視為全隊被驅逐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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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對方球隊的隊員,造成比賽雙方不能繼續進行比賽時(驅逐該名挑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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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8日 (五) 12:35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特殊名詞

說明

驅逐出場裁判員所專用的處分名詞,通常是比賽雙方的隊伍因原因而起亂的時候,將比賽的雙方的始作俑者驅逐至比賽場地之外。就跟足球的紅牌一樣,一旦被驅逐的球員經理不得再回場內,裁判員會視情節的狀況給予肇事者輕重不一的處分。

球員經理被驅逐出場的原因

  • 投手投出故意觸身球導致雙方起衝突的時候(驅逐該名投手和起鬨者。)
  • 不滿判決,上前理論而爆口角(驅逐經理
  • 大亂鬥
  • 上前衝撞任何一位裁判員(視情況給予禁賽數場)
  • 裁判員下的最後裁決不滿,率隊罷賽(視為全隊被驅逐出場。)
  • 挑釁對方球隊的隊員,造成比賽雙方不能繼續進行比賽時(驅逐該名挑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