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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觸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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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作者:220.136.247.77 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09:27 ;歷來作者:幻象兩千洪睿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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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特殊名詞

說明故意觸身球是指投手故意狙擊擊球員投球,若是場上執法之裁判員判斷有此項違規行為發生時,無論此觸身球打到擊球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均可對比賽雙方提出正式警告、或直接裁定驅逐出場

[編輯] 棒球規則相關規定

8.02(D) 故意狙擊擊球員投球,倘經裁判員之判斷有此項違規行為發生時,裁判員可依下列方式處理:
    (1)勒令投手經理投手退出該場比賽。
    (2)警告該投手與雙方經理如再發生相同行為時,勒令投手(或其繼任者)及經理退出比賽。
     裁判依判斷,認為有可能出現「故意觸身球」時,可於賽前或比賽中正式警告雙方。
 【原註】瞄準擊球員投球是有違運動精神的,同時也是非常危險的,這種行為是任何人所不能容忍的,
     所不齒的,裁判員應毫不猶疑地嚴格執行本條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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