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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選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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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簽約,象隊表示應該到下周一才會公布相關程序。)
(取消由Hsueh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40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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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木]](中信→La New)
 
:*[[李金木]](中信→La New)
 
:*[[郭健瑜]](統一7-ELEVEn→興農)
 
:*[[郭健瑜]](統一7-ELEVEn→興農)
 +
:*[[張正偉]](興農→兄弟)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2010年1月4日 (一) 18:20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 特殊名詞

  自主選手是指未經中華職棒大聯盟所屬球團行使保留權的屆退代訓球員

相關規定

  1. 球團未針對該代訓選手行使保留權,使該選手成為自主選手時,在該選手退役後三個月內,其他球團得自行接觸加盟。
  2. 球團未針對該代訓選手行使保留權,使該選手成為自主選手時,隔年度該選手可自由與所有球團(包含原母隊)洽談契約加盟。

他隊簽下的自主球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