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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打擊: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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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球員
代表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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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統一7-ELEVEn獅隊]][[張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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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Lamigo桃猿隊]][[陳冠任(1982)|陳冠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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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紅襪隊]][[David Ort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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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紅襪隊]][[David Ortiz]]
:*[[多倫多藍鳥隊]][[Edwin Encarnac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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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igo桃猿隊]][[陳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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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夫蘭印地安人隊]][[Edwin Encarnacion]]
 
:*[[中日龍隊]][[山崎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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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山熊隊]][[洪性炘]]
 
:*[[斗山熊隊]][[洪性炘]]
:*[[Lamigo桃猿隊]][[陳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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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5日 (五) 11:16的修訂版本

• 目前所在分類: 主分類 > 棒球 > 術語 > 守備位置 術語Designated hitter

縮寫代碼DH

說明

  指定打擊制度(DH制),指在打擊順序上,有一位專門擔任打擊任務而不須上場防守的球員,指定打擊主要是讓投手專心負責投球的工作,而不需要上場擔任擊球員,減少投手受傷的機會,而同時也可以讓更多的球員上場,增加比賽的機會。指定打擊制度最早出現於美國職棒國際棒球總會也曾經從1973年開始試行三年,但是直到1976年才被列入棒球規則之中,並且保留球隊有不使用指定打擊的權利;世界盃棒球錦標賽則是於1976年才開始使用。

  指定打擊制度(DH制)最早出現於1973年4月6日,由美國職棒美國聯盟率先採行此一制度,由洋基隊的Ron Blomberg成為史上第一位;日本職棒太平洋聯盟,則是於1975年的球季開始實施。台灣於1976年(民國六十五年)9月開始採用指定打擊制度,但是實施的範圍也僅止於成棒而已,三級棒球部分仍然維持投手必須上場打擊的舊制度,至今仍未改變。值得一提的是,金龍旗青棒賽曾經破天荒地出現可以使用指定打擊的規定,為三級棒球中罕見的特例。台灣在剛剛開始採用指定打擊制度時,由於對這種新制度不太瞭解,所以在台灣的成人棒球比賽中很少被採用,也常常出現運用錯誤的情形。

  如因為選手受傷等,或已沒有合適替補選手的情況下,球隊可以在比賽中放棄指定打擊,改為由投手自己負責打擊(投手會自動取代指定打擊的打順),但這都是屬不得已的手段而已。除大聯盟等沒有延長賽平局的比賽外,很少會在比賽期間發生。在1977年9月12日中華成棒代表隊選拔賽中,就發生過這樣情況並被錯誤地運用。

  當時的選拔賽為陸軍棒球隊與亞洲信託隊(北體)之戰,雙方於賽前都排出指定打擊,即投手不用上場打擊,由另一名球員代替投手打擊。雙方比賽至六局上半,陸軍棒球隊第五棒李盈南被亞洲信託隊的投手投球擊中臉部受傷送醫,陸軍棒球隊於是調動守備位置,而原來擔任指定打擊的第九棒楊文欽因這次守備位置的調動,竟調到第五棒取代受傷的李盈南,而投手彭仲達則排在第九棒打擊;直到比賽結束,雙方都沒有發現這個錯誤,最後陸軍隊以四比三擊敗亞洲信託隊。

  按照棒球規則的規定,上述的打擊順序調動其實是錯誤的,應該是由投手彭仲達取代李盈南擔任第五棒,而楊文欽只需要做守備位置的調動即可,打序還是在第九棒。不過當時雙方教練裁判都未發現,依照規定,裁判應該阻止球隊打擊順序的調動,因為這不是「促請裁決」的事項,不需等對方教練提出抗議再行制止或處罰。根據當時棒球規則的規定,如果當場無人發現,在比賽後的廿四個小時之內,假設落敗一方提出抗議,比賽主辦單位也要接受,並且要判定該場比賽勝負不算,必須重行比賽。

  成立於1990年中華職棒與成立於1997年台灣大聯盟,均採用指定打擊制度;與美國職棒日本職棒同時擁有兩聯盟、兩種不同制度的做法大相逕庭。現行美國職棒跨聯盟比賽和「世界大賽」,是依照主場球隊的規定,來決定是否使用指定打擊制度,日本職棒也是援引此一模式;不過,從1976年1986年的「世界大賽」,則是規定一年用指定打擊制度、隔年投手必須上場打擊的規定,輪替使用。另外日文漢字為「指名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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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 備 位 置
內野手外野手

左外野手 中外野手 右外野手
三壘手 游擊手 二壘手 一壘手
投手
捕手 指定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