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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將條款: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台灣棒球維基館
(→被視為叛將之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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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 (五) 00:35的修訂版本
目次 |
事件簡述
「叛將條款」乃是當初台灣大聯盟成立時,中華職棒除了簽賭案外,另一種「永不錄用條款」的情形,當時有李居明、洪一中、吳復連、李安熙、孫昭立、林琨瀚、郭建霖、呂明賜、黃平洋、張天麟等十人因跳槽台灣大聯盟遭到中華職棒永久封殺,後來在2003年兩個聯盟合併後,在中華職棒大聯盟大老堅持,常務理事會決議下,決定將當時多位未經當時球團同意而跳槽的球員,不得登錄在中華大聯盟各隊的名單中,也就是變相的永久禁賽,而這項條款也使許多球員選擇淡出球場,或是轉任行政職,甚至當名「黑牌教練」。
事後發展
後經多方人士爭取,2004年開打前中華職棒大聯盟通過「轉檯球員回饋金方案」,強制規定未獲認可即跳槽那魯灣的球員,若要回歸兩聯盟合併後的新戰場,必須繳交當初在那魯灣領得簽約金的半數,由聯盟統籌運用,才可解禁重新加入中華職棒大聯盟,所以該條款至今是尚未解除的。
被視為叛將之球員
球員 | 繳交回饋金額 | 解禁後加入球隊 | 職稱 | 備註 |
---|---|---|---|---|
李居明 | 300萬 | 兄弟象 | 打擊教練 | |
洪一中 | 250萬 | La New熊 | 投捕教練 | |
吳復連 | 175萬 | 誠泰COBRAS | 首席教練 | |
李安熙 | 150萬 | 誠泰COBRAS | 守備教練 | |
孫昭立 | 150萬 | 誠泰COBRAS | 體能教練 | |
林琨瀚 | 無 | 無 | 未繳交回饋金,仍無法解禁 | |
郭建霖 | 200萬 | La New熊 | 二軍總教練 | |
呂明賜 | 200萬 | 誠泰COBRAS | 打擊教練 | |
黃平洋 | 無 | 無 | 拒絕繳交回饋金而無法解禁 現為台北市議員 | |
張天麟 | 無 | 無 | 拒絕繳交回饋金而無法解禁 |
- 之後也有陳該發、黃煚隆、楊福群、尤伸評.........等球員從中華職棒轉檯至台灣大聯盟,但這些球員是因被球隊解約或球隊解散而轉檯,並非被所謂「惡性挖角」而轉檯,故以上球員不視為「叛將」、亦不在封殺名單之中。
- 童琮輝原本也列為叛將名單之內,但因2002年中信鯨對那魯灣的官司勝訴後,中信強制童琮輝歸隊履行完剩餘的合約,而重回中華職棒,算是眾叛將之中,下場算是比較好的球員。
持正面人士的看法
持負面人士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