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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簽賭事件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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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09年7月4日 (六) 16:10由Hsueh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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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事件概述

  2008年10月8日早上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米迪亞暴龍隊球團辦公室與球員宿舍,傳出當時米迪亞與林秉文集團合資購買兜售的誠泰Cobras隊,並在球賽中以詭侷的調度來進行放水的事項,是歷年簽賭案中牽連最高層級的一次,球團執行長施建新、總經理特助郭德志等人都牽連其中,外傳教練吳昭輝季中回鍋是為了轉達指令,而球隊管理林家慶則被爆出是林秉文的小弟,入主球團直接看管球員。本案由於涉案人員全是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或球團管理階層,所以又稱「黑米事件」。

大事年表

牽連球員

球團職位 球員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聯盟/球隊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起訴、判決狀況
首席教練 李安熙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無球隊狀況 飭回
內野手 郭銘仁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外野手 周思齊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外野手 謝佳賢 米迪亞暴龍隊 犯罪嫌疑人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另案調查
內野手 高 瑋 米迪亞暴龍隊 犯罪嫌疑人 可參加12/31的特別選秀 飭回   
捕手 陳克帆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5萬元交保 緩起訴
外野手 陳元甲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5萬元交保 緩起訴
投手
投手教練
貝 力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已繳交犯罪所得
不起訴
投捕教練 吳昭輝 米迪亞暴龍隊 轉達指令要
球員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涉及詐欺及賭博
罪嫌被收押禁見
起訴
內野手 胡仁偉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賴俊男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潘忠孝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顏志中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鄭余亮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緩起訴 
投手 陳建輔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9/17遭球隊註銷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10萬元交保 起訴
投手 安立奎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投手 雷霸龍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內野手 拿破崙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內野手 力 歐 米迪亞暴龍隊 打假球 依照聯盟規定永不錄用 已離境未到案,將再度傳喚 起訴

牽連高層

職位 姓名 所屬球隊 牽連原因 球團/母企業處理狀況 偵訊後狀況 判決狀況
執行長 施建新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暫解除執行長職位 飭回限制住居  
總經理 郭玄彬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飭回  
總經理特助 郭德志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收押  
領隊 張宏暉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十萬元交保  
球隊管理 林家慶 米迪亞暴龍隊 疑發放賭金 開除 收押   
球團領隊 曾建銘 米迪亞暴龍隊 協助調查   飭回  
球隊管理 賴彥旭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   
球隊管理 王祥合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收押  
球隊翻譯 王湯傑 米迪亞暴龍隊 指示球員放水   五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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