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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簡介
賽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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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賽事名稱:一百零八學年度高中棒球聯賽(鋁棒組)
- 競賽宗旨:推展高級中等學校棒球運動,促進校園棒球運動風氣,提昇基礎棒球技術水準與棒球鑑賞能力。
- 比賽日期:2019年11月03日~11月10日(分區賽)
2019年12月09日~12月15日(全國賽)
- 比賽場地:立德棒球場、三民高中棒球場、頂庄棒球場、陽明棒球場(全國賽)
- 參賽球隊:67 隊
相關單位
- 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政府、
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各縣市公立體育場(管理所)、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各縣市體育會棒球委員(協)會、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轉播單位:智林體育台(部分場次)
賽事規則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棒球規則(2014 MLB 7.13本壘衝撞規則適用)及學生棒球聯賽特別規定。
- 比賽用球:承辦單位認可之SBF比賽用球。
- 比賽球棒:本組球棒須符合下列規定
- ㈠ 依據世界棒壘球總會或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認定公佈之製造公司、廠牌之金屬球棒。合成棒(COMPOSITE)一律禁止使用。
- ㈡ 鋁棒規定:長度不得超過34吋,直徑不超過2 5/8吋,重量不得低於長度減3盎司【例如:若長度為34英吋,其重量不得低於31盎司或877公克以上,若長度為33英吋,其重量不得低於30盎司或848公克以上】且必須是光滑、圓形、堅硬的鋁棒,且必須為一體成型。
- ⑴ 美規球棒:球棒上須印有「擊球彈性係數標準(BBCOR)」認證標章才可於比賽中使用。
- ⑵ 日規球棒:須有重量、長度及直徑等規格標章標示於球棒,以備技術委員賽前檢查用,若經舉報實際規格與所貼標章不符者,將以使用違規球棒論處。
-
- ㈠ 採7局制,若兩隊得分比數,4 局相差 10 分,5 局(含)以上相差 7 分時,即截止比賽。因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比賽滿4局以上,即裁定比賽。
- ㈡ 不論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每場比賽均需分出勝負,當球賽最後一局平分時或循環賽積分相同時,採突破僵局制。
- ㈢ 突破僵局制實施方式:
- ⑴ 比賽至第7局平分時,自第8局起,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第8局開始比賽前,雙方教練得任選其中棒次作為第8局首位擊球員。
如選擇第3棒開始進攻,則第1棒為二壘跑壘員、第2棒為一壘跑壘員。第9局之後,繼續延用第8局的打序。
- ⑵ 循環賽球隊積分相同,需產生名次時,則以下列方法決定名次:
- ⑴ 兩隊勝負關係,以勝者為優勝。
- ⑵ 三隊積分相同時,再以突破僵局制,依下列錄取隊數多寡辦理:。
- A.錄取一隊時:先抽出一隊為種子隊,另二隊之勝隊再與種子隊爭取晉級名額。
- B.錄取兩隊:抽出一隊為種子隊,另二隊之勝隊晉級,敗隊再與種子隊爭取另一晉級名額。
- C.錄取之二隊,於該循環賽時勝負關係,判定錄取之名次順序。
-
- 一、分區預賽:
- (一)參加球隊:完成本鋁棒組聯賽報名手續之球隊。
- ⑴ 本(108)學年度學校新組成之棒球隊。
- ⑵ 上(107)學年度全國賽16強以外之球隊。
- ⑶ 學校無報名參加木棒組聯賽之球隊。
- (二)錄取名額:依據報名隊數多寡比率,錄取優勝球隊參加複賽。
- 二、分區決賽:
- (一)參加球隊:
- ⑴ 獲得分區預賽晉級分區決賽之優勝球隊。
- ⑵ 上(107)學年度全國賽名次第9至16名球隊。
- ⑶ 學校有報名參加木棒組聯賽之球隊。
- (二)錄取名額:錄取16隊優勝球隊參加全國預賽。
- 三、全國預賽:
- (一)參加球隊:24隊
- ⑴ 分區決賽所錄取之16優勝球隊。
- ⑵ 上(107)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名次前8名學校。
- (二)錄取名額:錄取24隊優勝球隊參加全國決賽。
- 四、全國決賽:
- (一)參加球隊:24隊
- ⑴ 全國預賽錄取之優勝球隊16隊。
- ⑵ 採淘汰排名賽制。
- (二)錄取名額:錄取前8名,給予獎勵。
-
- ⑴ 獎勵前8名優勝球隊學校:教育部團體獎盃各乙座,獎狀每隊每人乙紙;另頒發個人獎項以資鼓勵。
- ⑵ 第二階段晉級球隊發給團體及個人獎狀各乙紙。
- ⑶ 全國賽前8名優勝球隊,贈送棒球相關器材設備,以「球」為主,如學校需其他棒球相關器材,請發文至承辦單位告知學校之需求,並依優先順序排列。
(項目、數量視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經費預算情形辦理)。
- ⑷ 全國決賽前3名優勝球隊,得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規定,向教育部體育署申請集訓或國內外移地訓練費用。
- ⑸ 全國賽前8名球隊中,若經承辦單位撤銷成績名次時,得由下一名次球隊依序遞補名次,遞補球隊以前8名為限。
- ⑹ 參與本聯賽有功人員,得依各該所屬機關、學校、團體之獎勵規定,申請敘獎。
-
- ㈠ 採循環賽制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必要時得採突破僵局制。因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依下列順序處理:
- ⑴ 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優先。
- ⑵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突破僵局制,以判定名次。
- ㈡ 採淘汰排名賽制時,比賽平分時,採突破僵局制。
- ㈢ 比賽中棄權或被裁定奪權球隊,除該隊已賽成績不予計算外,並取消該隊未賽之賽程,其相關球隊之得失分不計算。
-
- ㈠ 壘上無跑壘員時,投手持球需於12秒內投球,未於12秒內投球時,則計壞球一個,12秒之認定,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 ㈡ 投手不因賽程或賽制而影響,應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 ⑴ 投手每場最多可投球7局,投球2局以內(含),不受隔場限制,若投球1局或2局下場後,接連下一場之比賽,該投手可再投6局或5局。投球3局以上(含),
受隔場限制。
- ⑵ 投手在一場比賽中,投球數超過80球(不含)時,不滿100球(不含)時,受隔2場限制。投手被換下場時,不得擔任捕手職務,並於該場比賽中,
不得再上場擔任投手職務。當投球數至100球時強制退場。
- ⑶ 球數達80球以下(含)時,當投手被替補,脫離投手職務後擔任野手,則該投手得再擔任投手一次。當同一局投手被替補成為野手後,再回任投手時,其投手投球局數,
以一局計算之,再回任投手之投手須投完該局。如由野手替換擔任投手,亦須投完該局。
- ⑷ 球數之界定:當投手投球數將達到80球時,得繼續投完該打擊者席次,投球數仍以80球計算,但需受隔1場之限制。投完該人次而未下場繼續投球時,
則以實際投球數計算,投球達100球時,則強制退場並受隔2場限制。
- 註:比賽前所提出攻守名單中第一位為先發投手,其餘均視為野手。
本屆賽制
- 縣市預賽:67 隊。
- 全國預賽:24 隊,分8 組 採淘汰排名賽制。
出場校
參賽名單
賽程表
分區預賽
- 北一區
- 共16隊分5組,A至D組各取1名E組各取1名,晉級北區決賽
- 北二區
- 共7隊分2組,A組取1名,B組取2名,晉級北二區決賽
全國賽
各類獎項
類別 |
獎項 |
獲獎者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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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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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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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前8名各獲獎盃乙座 獎狀每隊每人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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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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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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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
打擊率 0. 打擊率 0./tt> 打擊率 <t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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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壘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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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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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分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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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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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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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點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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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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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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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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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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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總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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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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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場最有價值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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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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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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