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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子毓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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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棒球維基館
在2010年5月18日 (二) 12:03由Mys 721tx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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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台灣棒球維基館聚會

  • 本館第四次聚會訂於2009年09月19日下午14點於瑪哈娜(MAHANA)咖啡【(02)2351-7051;台北市南昌路二段89號】舉辦,有意參與者歡迎前往報名。無論你是不是台灣棒球維基館的使用者、參與者,只要對於棒球或Wiki有興趣,都歡迎您的參加。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9月11日 (五) 19:44

台灣棒球維基館第四次聚會

  • 哈囉!一年一度的聚會又來了,誠摯的邀請大家參加,活動備有免費餐點,並且有精美贈品與獎狀頒發喔!煩請不吝至此參與討論。--kevin(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23:43

投票中心


耿健輝

耿健輝綽號「土匪」是職棒八年統一球迷護照(類似觀戰手冊)上記錄的。--hanchu21(Talk) 2009年8月6日 (四) 02:04

  • 但是那個訊息已經打了,改不回來--滷味(Talk) 2009年5月2日 (六) 00:07

謝謝指導

  • 謝謝,我還一直在找怎麼弄簽名。--阿天(Talk) 2009年4月29日 (三) 01:37

Re:勳章

  • 已補頒,謝謝。--kevin(Talk) 2009年4月29日 (三) 01:12

RE:管理員解職

  • 我也是這樣認為,請看我向Tzuyi作的回應。--kevin(Talk) 2009年4月29日 (三) 00:07

re:范訓銘的照片

  • 檔案名稱確實是過於簡單了一點,不過要改什麼檔名比較好呢?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4月28日 (二) 21:21
  • 范訓銘球員卡?--Archi(Talk) 2009年4月28日 (二) 21:47
  • 也是蠻ok的。--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8日 (二) 21:54

你放心

  • 如果管理員認為我做的行為是錯的 我一定滾 -- 蜘蛛人 (Talk)
  • 阿裕跟我說 你跟他有仇嗎 一定要跟他做對才爽?-- 蜘蛛人 (Talk)
  • 要不要我陪他找你?-- 蜘蛛人 (Talk)
  • 沒什麼 別胡思亂想 免得你又說我想幹麻?-- 蜘蛛人 (Talk)
  • 我已經說過 如果你認為我還是阿裕 我可以帶他一起去找你-- 蜘蛛人 (Talk)
  • 找我幹嘛?--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9日 (三) 14:04
  • 免得你疑神疑鬼-- 蜘蛛人 (Talk)
  • 你可以去跟阿成老師報名參加聚會。--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9日 (三) 14:08

-

  • 這點我當然知道 我也知道根本不是什麼找誰麻煩的問題
  • 誰對誰錯我很清楚--Hsueh(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6:25

Re:棒球規則

  • 感謝告知,若有未保護到頁面請告知,謝謝。--kevin(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3:13

我已經說過了

  • 我不是達人 不可能像你這種老頑童一樣完全懂 就算不對幫忙修改有什麼不對? 請你三思而後行 老兄 - by 小朋友(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 自己錯誤率過高被別人指正還叫別人「三思而後行」,是叫大家都忙著幫你更正錯誤就好嗎?--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2:08
  • 這裡不是你家 你想要怎麼講 那是你自己的事 至少我編輯的義務做到就好 - by 小朋友(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 編輯錯誤的內容是你的「編輯義務」?別人只是希望你的正確率高一點,你卻動輒以「不是你家」、「老頑童」等句回應,這就是你的「編輯義務」?--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2:12
  • 誰叫你愛蓄意說些自以為是的內容 這裡是編輯館 不是你家 還有不要以為你擅用團體戰我就會怕你 - by 小朋友(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 團體戰?是你自己老愛抹黑其他人又不願意承認錯誤,所以搞得整個編輯館烏煙瘴氣且天怒人怨吧?你還真以為指正你的人是一個「團體」嗎?--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2:20
  • 還有我的內容全是根據報導所得 並非個人主義思想
  • 那先告訴我剛剛放一個六十年前就過世的人當本館棒球選手的連結,是根據哪一篇報導吧?--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2:20
  • 同樣一句話 我不是達人 不可能像你這種老球迷一樣完全懂 就算不對幫忙修改有什麼不對? 請你三思而後行 老兄 - by 小朋友(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 不懂的東西就不要隨意編輯,我在告訴你你的錯誤率過高,請自我修正一下,不然經常要別人幫你修正錯誤,別人也會編輯得很痛苦的。--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2:29
  • 對就對 錯就改 不用解釋理由 沒當過兵嗎 像女孩子一樣愛計較不對喔 老兄 - by 小朋友(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 你不但人身攻擊還性別歧視,請自重。--子毓貓(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2:34
  • 就算是國父也要革命11次才會成功 要懂這個道理
  • 我是針對你這位老貓兄 不是針對大家 搞清楚 - by 小朋友(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re:棒球規則

  • 中華職棒記錄組對於「盜壘成功」記錄的認定,今年開始似乎有不同於往年的做法,不過站在忠實紀錄棒球歷史的角度上,愚見以為更改說明內容即可,應該沒有必要將說明移除;畢竟過去的記錄,並不會隨著今年在記錄認定上的改變,而在歷史記錄的數字上有所增減,且為了完整記錄這樣的改變,在下認為此段文字仍有保留的必要。以下是修改後的文字敘述:
    關於棒球規則10.08(G)及其【註】在中華職棒大聯盟曾有一段時間並不適用此規則。類似情況,往年中華職棒在實務上仍以盜壘成功視之(不視為野手選擇);不過自從2009年起,中華職棒記錄組已改採較為務實之原則,尊重棒球規則的原始精神,對於「盜壘成功」記錄的從嚴認定,前開記錄上的認定問題日後將不再發生。
    在此感謝貓兄的提醒與指正,日後也請您不吝指教為荷!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1:44
  • 至於是否應將規則的部份設定保護為妥?愚見以為應以社群的共識為優先,畢竟敝人只是整體社群的一份子,並不能完全代表所有人;假若整體社群都有一致共識的話,在下也非常願意從善如流 - by Mirage2000(Talk) 2009年4月27日 (一) 11:44

徐余偉

  • 報導是大家看的 光靠你一個人的證據是不夠的 老兄--小朋友(Talk) 2009年04月26日 (一)
  • 很抱歉 我的根據是由報導來的 不是由你這個老球迷的歷史換來的--小朋友(Talk) 2009年04月26日 (一)
  • 你去看報導會不會根據你的說法報導 會的話我輸你
  • 我知道啊 我就是說給你聽啊 不然我又改回來了啊 --小朋友(Talk) 2009年04月26日 (一)

自以為是的貓

  • 我就不信大家會希望用英文來編輯 投票決定啊 我看誰會投票選英文編輯--小朋友(Talk) 2009年04月26日 (一)

土匪

  • 這個名稱是之前有的 只是被一個用戶移除掉了。--阿裕(Talk) 2009年04月26日 (日)
  • 至於未婚 我只看到廖于程的名單有 其他都沒有 如果你要編輯出來 這樣對其他未婚的人沒登錄很奇怪
  • 不重要 我只是覺得未婚怪怪的 不理他

羅倫佐頁面

  • 貓大您認為要不要將羅倫佐頁面弄消歧義頁頁面,一個連到球員的,一個連到本館使用者羅倫佐的?--大神~Johnny~(Talk) 2009年4月22日 (三) 22:18

管理員規章制定投票

  • 本館進行之管理員規章制定已邁入票選階段,歡迎至投票中心投下您神聖的一票。投票方式為選出您贊成之選項,共分為五個部份,每部分皆可投下一票。本次投票因以於編輯討論進行為期三週之討論,故不額外設立討論區敬請見諒。 --Tzuyi(Talk) 2009年3月14日 (六) 00:11

中華隊討論區

照片

  • 對不起 韓國職棒資料的事情 沒跟你道謝 我記得我明明按儲存頁面了 剛剛過來看才發現沒有 真的很抱歉
  • 關於照片的事情 我也還在學啦 而我最高興的是 能在職棒開打前讓大家看見黃浩然 黃宏任 黃仕豪這些人穿新球衣的照片(可惜的是戈登沒拍好)
  • 等等我還會新增 熊隊新洋投雷克斯的照片 (雷克斯的照片我還蠻滿意的) 真的很謝謝你的鼓勵 謝謝--Hsueh(Talk) 2009年3月7日 (六) 16:57

Re:張寶樹

  • 感謝貓大提供的資料--大神~Johnny~(Talk) 2009年3月5日 (四) 23:04
    • 不客氣。--子毓貓(Talk) 2009年3月5日 (四) 23:21

Re:建議

  • 因為過往編輯經驗,特殊事蹟通常為空白,Archi都會逐一瀏覽刪去,亦會於每個分項插入空白行,此為迎合該名站友編輯習慣。
  • 我說過了,我過往的編輯也是依循你說的那種模式來編輯的,但是Archi站友都會逐一"修正"我的編輯紀錄刪去特殊事蹟一欄,空白行也是他"特意"加上的,我不知他的用意為何,且該站友前身分為管理員,如果你認為不妥,請你先確認他的編輯紀錄,若屬實,請去告知Archi站友停止這樣的編輯行為,否則與其由他逐一編輯,不如我在創建新頁面時就迎合他的編輯習慣,另外如果管理員群們認為有統一的必要,請加註於Help:編輯規則,以供站友們依循,否則只是淪為個人編輯喜好。附註:我沒有簽名的習慣,請不要強求我加註,若站方有硬性規定請告知。
  • 自從2005年發現本站後,瀏覽本站成為我的一個習慣,只是覺得本站長期以來編輯進度有點緩慢,看個學生棒球查點基本資料都很匱乏,憑著編輯熱誠,逐一將手邊資料彙集至此以方便查詢,並盡可能依循站方編輯原則,若你認為上述的編輯手法不妥,個人將暫時停止編輯置身事外,直至你與Archi建立默契或是明確編輯守則(我是個獨善其身的人,故討論期間請勿利用個人頁面進行討論,並勿涉及本人帳號)。題外話,當你提出建議的時候就不是建議了,那是源自於長期的無法認同,希望對方能夠依循自己喜好方式而提出的"建議"。

棒球達人

  • 為尊重眾人的意見,所以有些較具爭議性的獎項,例如「棒球達人」已暫不頒發,這是台灣大大給我的意見,這是為了公平性我才予以回收。
  • 還有不要套用管理員才可以回收獎項 (除非是頒發才需要管理員)。--阿裕(Talk) 2009年2月19日 (四)
  • 獎項的授與與否本來就是管理員的權責,我沒看到該段留言,但如果他說的是「暫不頒發」的話,那我想不等於現有的需要拔除,而且若管理員包括阿成先生認為需要拔除的話,那麼他們應該也會自行拔除。--子毓貓(Talk) 2009年2月19日 (四) 21:36

韓勝謙

  • 那個不是我寫的啊,那是昨天匿名用戶編的,我查了以後加上連結和那些字,以免維基館出事。--Archi(Talk) 2009年2月19日 (四) 20:41
  • 沒有啊,我昨天本來就要跟你討論了,但你沒回應,只好先加一些字,以防攻擊。--Archi(Talk) 2009年2月19日 (四) 20:48
  • 沒辦法,昨天韓的說詞還沒出來啊,也不知是誰,去把那種東西挖出來,沒想到今天就從mobile爆開。--Archi(Talk) 2009年2月19日 (四) 21:04

假阿裕

  • 你明明知道那位故意用我的名義 在投票區做故意性的投票 你幹麻不讓我給他刪除。 --阿裕(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 還有 你不要蓄意性的跟我作對 我不想跟你玩 可以嗎。 --阿裕(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 我無意跟你作對,只是任意的刪除該用戶的投票就目前來說是違反投票規則的,這點可以請管理員從嚴認定以及日後修改規則因應之,而不是貿然的做出違反規則的刪除動作。--子毓貓(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11:53
  • 不要老是套用管理員來做規定 這已經明顯太超過 拿我的名義故意破壞我的名聲 還有管理員必須要無時無刻的出面來管理 這才叫管理員。 --阿裕(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 即便是一般工作也不可能無時無刻做管理,更何況維基館的管理員是無給職,要求其無時無刻都能做出管理動作並不實際。另,遵守既定規則本來就是基本的規範。--子毓貓(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12:03
  • 你沒事不要去建議說什麼認證碼的事情,也不會搞到投票亂七八糟的地步,這裡很多小朋友都會來故意來這裡亂,我的名聲就是被那幾個小朋友搞壞的你知道嗎 (拿我的個性當弱點)。 --阿裕(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 沒有是因為我看到阿裕在自己的頁面有連結到阿 裕,所以以為是阿裕自己弄出來的才去重新定向--~兄弟象封王~liaon98~(Talk) 2009年2月17日 (二) 21:07
  • 如果因為這樣,又被搞成需要3939889才可以編輯的話,我不會繼續貢獻編輯。 --阿裕(Talk) 2009年2月18日 (三)

投票

是我大意了,但已經開投,來不及改了,幸好不難計票,下次再依慣例投。 --台灣阿成(Talk) 2009年2月16日 (一) 22:00


Honorword.gif 恭喜您榮獲本站 Editor5.gif 勳章,期望您能持續熱情參與,才能使本站不斷成長、茁壯。

  --台灣阿成(Talk) 2009年2月5日 (四) 23:45

認證碼機制

  • 的確,子毓貓大的意見當初我也有想過,畢竟認證碼就是為了系統上的安全才採用的機制,若有太多使用者有這些特殊權限不太好。目前仍在規劃,究竟要如何將未來管理員權限作進一步劃分,不然以後越來越多使用者編輯量到達一定數量,大家都不用認證碼也不好,若有其他更寶貴意見敬請賜教喔!--kevin(Talk) 2009年2月10日 (二) 21:17

陳家鴻

  • 沒呀,要等照片也可以啦,你可以先回降吧。--Archi(Talk) 2009年2月6日 (五) 00:12
  • 不過台北市南京東路5段250巷3號有夠遠的,要是他頂公館店我就會去了。--Archi(Talk) 2009年2月6日 (五) 00:17

子毓貓

誰叫你要取這種怪名字 我懶的修字 當然就會變書 還有 我這麼做 就是要故意測試你的耐性 由此證明 你不但自我中心思想嚴重 理性更差 還有 你不懂的尊重對方 對方當然也不會尊重你 複製後 修正版。--阿裕(Talk) 2009年1月16日 (五)

  • 蠻有趣的回應。:)--子毓貓(Talk) 2009年2月1日 (日) 12:33

RE謝謝

  • 我去年暑假就返台囉~其實也不是返台,我到美國去讀大學了,現在是放寒假在台灣,過幾天又要飛回去了...--大神~Johnny~(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13:55
  • 謝謝啦~我那邊是威斯康辛州,離我最近的球隊算是密爾瓦基釀酒人隊~只是從來沒去過,呵呵--大神~Johnny~(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13:59
  • 我比較期待建仔如果有機會跨聯盟跟釀酒人打XD(有點想太多了...)--大神~Johnny~(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14:17

我看你還沒有搞清楚狀況

  • 我做的東西都是有照依據的東西再做出來 你說我主觀 我到要聽聽看 你說我主觀在哪裡! --阿裕(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 想討論的話我很願意,不過既然你只想找架吵,恕我不奉陪。*^^*--子毓貓(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12:11
    • 請問一下你是哪裡人 你憑什麼可以善至決定我的修改 你以為這樣你很高興嗎 朱尉銘他本來就是因為獅隊薪資飽和的問題才選第一輪 就算不填上去 也沒必要把選秀的部份重複上去
    • 還有 我來這裡編輯不是來亂的 你還故意說我是來惡搞 你太過分了喔 你
    • 還有 你不要拿自己以為好像很懂的樣子來做一些沒必要的衝突 我不想把你當天兵看 懂嗎 --阿裕(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 你當你是耶穌啊 凡是編輯過還要向你來禱告嗎 做的對 就是對 做的不對 就會改 你不要做一些小朋友 才會做的事情 懂嗎 --阿裕(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 你還在裝耶穌啊 自己做什麼事情 大家很清楚 我已經說過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你不用作一些跟小孩子一樣的反駁--阿裕(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 請冷靜些吧。:)--子毓貓(Talk) 2009年1月15日 (四) 20:17

台灣棒球維基館贈送之2009年行事曆

圖片簡述:台灣棒球維基館為感謝各位用戶特別製作之2009年行事曆
拍攝日期:2008-12-17
拍攝地點:淡江大學資訊與圖書館學系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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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傳圖片採用CC-BY-NC授權,引用時請「註明出處勿做為商業用途」。

注意:本館已自2012年2月8日起,改採CC-BY-SA授權方式,圖片原上傳者若有意更改此張圖片授權為CC-BY-SA,可徑行修改。
  • 親愛的「台灣棒球維基館」社群您好:

  首先,十分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於本館不求回報的貢獻。本館特別製作「台灣棒球維基館」2009年行事曆和棒球紀念筆贈送給辛勞的各位,雖然只是小小的心意,卻代表本計畫團隊無限的感激。因此,希望各位能提供相關聯絡方式,以便能順利將禮品寄達各位手中。

  • P.S. 由於禮品數量有限,因此只開放贈送編輯排行前30名社群用戶(不包含計畫團隊),敬請各位見諒!
(為確保個人資料隱私,請勿於台灣棒球維基館頁面中回覆,謝謝。)
真實姓名:
用戶ID:
聯絡電話(以手機為佳):
寄件地址:
E-mail(常用):

--W22088613(Talk) 2008年12月17日 (三) 14:51

那個簡介不是我做的

  • 我有把那個簡介修改過,基本上跟原本的版本已經不相同,基本上正田樹的簡介也不過只有那些內容而已--阿裕(Talk) 2008年12月16日 (二)
  • 基本上照自己的做法修改也是可以,因為就算重新製作簡介內容也差不多,但我對製作長篇的簡介沒啥興趣,我多會簡化放進個人年表為主。--阿裕(Talk) 2008年12月16日 (二)

【整理中,請暫勿留言】

  • 跟你講,有一些人沒有辦帳號亂改東西,有時候想跟他討論一下,但沒有正確ID也沒有正確的聯絡方式,所以我才想匿稱者直接辦新帳號,一方面方便連絡,我也沒有其他的意思啦!--向自己挑戰(Talk) 2008年8月18日 (一) 16:15

希望請求版權材料

尊敬的子毓貓:

我是一名來自維基百科的編輯,我寫信是向您詢問和確認一事:您是否同意按照創用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通用版協議(CC-BY-SA)的要求使用貴網站上的彈指曲球?一名維基百科的用戶將貴站[[彈指曲球]部分文本發表到了自由的百科全書——維基百科中。由於版權協議不相同,目前這篇條目無法發表在維基百科之中。

如果您願意按照創用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通用版協議(CC-BY-SA)授權的話,這篇條目將會作為維基百科三十多萬條目之一而豐富這一本百科全書。

您可以在 [1] 閱讀CC-BY-SA協議的原文。該協議規定材料的所有副本——即便是修改過的——也必須採用相同的協議。這意味著任何人都能被授權分發這一材料,並可能對其收取費用(但我們將完全免費地分發您的作品)。在該協議的規定下,任何分發者(無論是否用於商業用途)都不能限制未來的分發,因此您的作品絕不會變成私有財產。此外,該協議並未授權在修改版本中說明您(對該修改版本)的認可。

請注意您貢獻的作品也許不會與提交時保持完全一致;CC-BY-SA協議以及我們計畫的合作性質允許他人編輯、修改或更新其內容;可能的情況是:為了與最新的資訊保持一致,或者將某段文本用於其他用途等。在 http://zh.wikipedia.org/zh-cn/Wikipedia:%E7%89%88%E6%9D%83%E4%BF%A1%E6%81%AF 有更多關於我們版權政策的資訊。

如果可能的話,請使用電郵功能回復我。

臨書翹企,敬候佳音。

--Mys 721tx(Talk) 2010年5月18日 (二)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