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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簡介
由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所主辦的國內棒球賽事,曾為亞洲青少棒錦標賽與IBAF世界青少棒錦標賽的國手選拔賽,現則為LLB世界青少棒錦標賽的國手選拔賽。
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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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規則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棒球規則。
- 比賽用球:採用華櫻BRETT-2000型硬式棒球。
- 指定打擊:本賽事不可使用 DH。
- 球 棒:
- 1. 須符合本會規定的標準,長度不得超過 34 吋,直徑不超過 2⅝吋,且必須是一體成型、光滑、圓形、堅硬的,球棒上須有規格標示,合成棒(COMPOSITE)一律禁止,
具 BBCOR 認證之-3 球棒除外。日規須自行貼上直徑、長度及重量等規格標示,僅可使用「-5 或更重」。
- 2. 凡是國內自我生產製造之品牌鋁棒,均須送 SGS 檢驗成分,且球棒上須有直徑、長度、重量、材質等標示。
- 裝備護具:捕手護具須自備,並合乎標準(罩雙耳頭盔、面罩、懸垂式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腿),牛棚預備捕手亦應配戴頭盔及面罩;擊球員、跑壘員及壘指導員均須戴安全帽
(安全帽請採用雙耳並附安全帶之規格,教練除外)。如缺任何乙項,大會將警告 1 次,第 2 次得將總教練驅逐出場。
- 提前結束:四局相差 10 分以上,五局相差 7 分以上。
- 正規局數: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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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 在正規局數(7局)結束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進入延長賽(第8局)起採用。
- ⑵ 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 ⑶ 第8局之後將繼續延用第7局的打序,如第7局結束時的最後一名打者為第4棒,第8局的打者將從第5棒開始,而二壘跑者為第3棒,一壘跑者為第4棒。
第9局延續第8局的打序,以後每局亦同,決定棒次以後,不得更改。
-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 (註:如遇連續下雨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 ⑴ 壘上2位跑者不算(個人)得失分,不算(球隊)失分率。
- ⑵ 球隊比賽分數只記錄至第7局結束止,但計算勝負。
- ⑶ 其他個人紀錄,計算至比賽結束。
- 投手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 曆日係指凌晨零時 1 分至午夜零時)
- 1. 一日比賽中投手不得投球超過 95 球,但面對同 1 打席時,則可至完成結果或該半局結束,同時必須強制脫離投手職務。
- 2. 一日中投手不可連續 2 場比賽中上場投球。
- 3. 一日中投球數為 66 球(含)以上者,必須休息 4 曆日。
- 4. 一日中投球數為 51-65 球者,必須休息 3 曆日,同 1 打席超過 65 球,休息 3 曆日。
- 5. 一日中投球數為 36-50 球者,必須休息 2 曆日,同 1 打席超過 50 球,休息 2 曆日。
- 6. 一日中投球數為 21-35 球者,必須休息 1 曆日,同 1 打席超過 35 球,休息 1 曆日。
- 7. 一日中投球數為 20 球內(含)不受隔天休息限制,同 1 打席超過 20 球,次日可不休息。
- 8. 「投手犯規」或「不法投球」,無論是否已把球投向擊球員,皆視為「投球」,計入該投手之「投球數」中。
- 9. 任何情況下,一名球員不可連續 3 日擔任投手。
- 10. 投手於比賽中投出 41 球(含)以上者,不得於同一日再擔任捕手。
- 11. 一場比賽中擔任捕手達 4 局,則不得於該曆日中出任投手。(註:1 名球員若擔任捕手 3 局(含)以下,並於同一日中擔任投手,投 21 球(含)以上,
則該曆日之中不可再擔任捕手。)
- 12. 比賽如因天黑、天候或其他因素保留,而於次曆日復賽時,於保留當時之投手若頭球數在 40 球(含)以下,可於復賽時繼續投球,且依下列情況計算其投球數:
A.保留比賽時,投球數 20(含)以下者,復賽時投球數從 0 起算。B.保留比賽時,投球數 21 至 40 球者,復賽時依原投球數起算。
- 13. 投手於同一日中不可於二場比賽中上場投球。〔例外〕假如投手在第一場比賽中於到達 30 球之界限時正面對 1 名擊球員,則可繼續投球,直到下列情況之一出現時止,
而仍可保有於當日第二場比賽中擔任投手資格:(1)該擊球員上壘;(2)該擊球員出局;(3)第三出局完成,該半局或該場比賽結束。
- 14. 各隊教練於賽後務必至記錄組簽核己隊投手之投球數。球數則以現場公開之投球顯示器為準。
歷屆概況
✎備註Ⅰ: |
2020年LLB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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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Ⅱ: |
2021年LLB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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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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